我准备把晚饭后的散步变成每天的固定项目。
狗蛋精神冲在了肉体前面表示赞同。
虽然知道他肯定坚持不了就会嚷嚷着取消活动,但当下还是开心的。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我一直觉得路灯的光辉碎碎地落到叶子上是一件很心动的事,从十几岁的青春期到现在,这种感觉从未变过。
说来很不好意思,我甚至一直觉得人生到目前为止,青春放肆的日子才过去不久,而自己好像一直都在过着二十一二岁的日子。
没什么上进心,慢悠悠地,穿梭在时间的长河里。不停地有人从我身旁路过,或匆匆疾行,或步履轻盈,每一个人,都路过了共同的一小段风景。
而后又各自告别,像鱼,游回进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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