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进行阶段性测试,早上考语文和数学,下午考英语和科学。
下午考试前,我去教室,除了个别学生还没到,其余已在座位上静等开考,我则趁等监考老师来的功夫改几篇作文。正改着,一个学生走到我跟前,手里拿了一张明显被揉过又展开的纸条。
“怎么了?”我问。
“老师,我在后面垃圾桶旁边捡到一张纸条,打开一看,上面写的这。”孩子说着指了指上面的字。
我有点好笑,捡了纸条还要专门打开看看,好奇心真强,看来一定是有所发现啊!我探头看向那张窄窄的纸条,上面赫然写了一行字:“第六大题第1小题帮我写一下算式。”后面果真有个答案,是个分数。
嗯,原来是考试作弊的“犯罪证据”啊!再瞅一眼“式”是个错别字,还加了个言字旁,看来写纸条的孩子学习一般。继续端详,字写得比较潦草,应该是怕老师发现写得着急吧;笔画呢,不是横平竖直,而是每个笔画都带点拐弯……我又盯着这几个字看了一会儿,大概锁定了目标。
对于这类事情,我向来不会直接点名,一来虽觉不会猜错,但万一呢?那一世英名不就毁了,以后如何再用这一招吓唬他们呢?兵不厌诈嘛。再者,马上要进行下一场考试,让犯错的学生自己承认错误,既给他们留了面子,又比直接教育来的效果好,何乐而不为呢?
我清了清嗓子,拍手让学生安静下来,抖了抖纸条:“这是一张咱们班学生写的纸条,问了一道数学题。我已经知道是谁写的了,请这位同学考完试自己找我承认错误,我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我顿了一下,“如果今天没有人找我,那我晚上会把照片发给这个孩子的家长。好了,准备考试吧。”给家长发照片绝对是下下策,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用的。
结果,晚上有一个孩子给我发了一份检查,写了事情经过,竟然是三个人联合“作案”!A口头问B,B不会,B写了纸条转而问C,C写了答案,B又传给了A,纸条就是B“助人为乐”的证据。而B就是我前两天刚刚表扬过的参加朗诵比赛的Z某!因为我们开会,他们三人下午去办公室没找到我,于是写了检查发给了我。
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就是学生日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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