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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降临,半轮残阳如血,映红了半边天空。如此美的景,如此美的天。
古枫随手扔了一粒花生米进嘴里,半杯白酒紧跟着灌进去,手指间的香烟格外的呛人,古枫轻咳一声眯起眼睛,看向西边染着血红的灰蓝天空。随即,又将视线移向从夕阳中走来的那对母女。
两人一高一矮并排走着,手中大包小包地提着很多东西,看得出来,是趁周末出去采购了。东西有点沉,母亲换手之间,不经意将一沓烫金的大红喜帖从袋子里掉了出来。
古枫看在眼里,眯起的眼睛瞬间睁大。喜帖?这女孩,是要结婚了?她长大了,要结婚了啊!
结婚成家,开始人生的新篇章。过去的一切仿佛烟消云散,对她毫无影响。世上的事就是如此不公,十五年前的一场车祸,死了一个,毁了一个……偏偏肇事者置身事外,毫发无损,不知所踪。古枫摇摇头,使劲地在烟灰缸中捻灭烟火,重新眯缝起双眼,抿了一口酒,丝毫不在意挂在胡子上的酒水珠子。
视线中的母女,说说笑笑,走过古枫藏身的小酒馆窗外,向着不远处的小胡同走去。
如今古枫竟然想不起来当年她们两人的样貌,只记得在得知沈龙跑了之后,母女俩蜷居在家中的窘迫,和瑟瑟发抖的样子。这个地方和十五年前几乎没什么两样,逼仄的小巷,一个紧挨一个的小院子破落不堪。这对母女的家就在胡同的最里端,那个红漆斑驳的大门就是。这样看来,当年的事对于她们来说,虽不如死者一家艰难惨烈,但也没好到哪儿去。
古枫抽着烟站在巷口,探出半边身子,看着她们提着东西进了大门,又回头将门关紧。此刻太阳早已落下,暗蒙蒙的小巷像是一条灰色的隧道,那么阴沉,那么脱离现实。正是做晚饭的时间,巷子里不时会有人穿着拖鞋匆忙地出出进进,想必是做饭缺了油盐酱醋着急去买。烟火寻常的周遭,时刻提醒古枫,现实,就是这个样子。
古枫掐灭香烟,看看表。天有点冷,他打了几个寒噤之后,刚喝过酒的暖意一丝都不剩了。跺跺脚,正准备转身离开,突然身后响起了开门声。最里边的门打开了,一个人影出现在朦胧中,看身型应该是沈龙的女儿沈蓉。她走得很急,路过古枫身旁时,古枫只来得及侧身避开正脸。但她只是匆匆瞟了一眼,就擦身而过,没有一点怀疑。
古枫苦笑一声,暗骂自己多此一举。当年他只不过是一个办案的小警察,沈蓉也只是一个十岁的小丫头,十五年的光阴,完全能把人变得面目全非,更何况自己如今这不人不鬼的样子,她又如何能认得出?若不是这么多年来,他经常来这儿观察着这对母女的生活,他也很难认出,这便是当年那个欺骗利用过他的小女孩。他更想不到,沈龙居然一逃,就是十五年。
远远地看到沈蓉打车走了,那种心如死灰的感觉又从心底涌了上来,浑身无力,只想找个就近的地方坐上一会儿。
巷口有个水泥台子,古枫坐了下来。手中的打火机总被风吹灭,吧嗒吧嗒打了好几次,用手遮住才勉强点着烟。深深地吸了一口,鼻息中喷出的烟雾,让眼前的景象更加迷蒙,缭绕间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间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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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真是年轻啊,一杯浓茶几根香烟,就可以将熬了一夜的疲倦赶走,精神抖擞地在大清早又走进会议室去讨论案情。一个个复杂的现场,在烟雾缭绕中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给了死者伤者交代,也给了像古枫这样刚加入警队的新人信心,和从警的热情。
古枫脑子活泛,做事又细致,进队时恰逢事故组缺人手,在重压下,三个月后就开始独立勘查现场,能准确地画出现场图。这样的成绩简直史无前例,队里的老警察直呼他是天生干事故的料。而古枫,也带着这样的光环和一腔热血,投入到工作中。
其实事故勘查是很苦的差事,若是没有好的心理素质,怕是很难坚持。首先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就很让人抓狂,经常是半夜睡得正香,一个电话后就得赶赴事故现场。再有就是必须具备直面鲜血和死亡的勇气。有些现场的惨烈程度,对于从警多年的人都是很强的冲击,更别说刚参加工作的小萌新。
干一行爱一行,有时热爱真的是一种很强大的信念,它几乎无所不能,在它面前,客观的阻碍根本不值一提。而那种由热爱沸腾起来的冲劲,也让古枫接下来的工作异常的顺利。在一次千里追逃中表现出色,他被内定为当年新人中难得的嘉奖人选,甚至有望成为接替老师傅的追逃组负责人。这对于一个刚工作不久的新人来说,简直是莫大的荣誉和激励。
然而,热爱的火焰能让人发光,也能让人心如死灰……
那天也像现在的天色,却是个蒙蒙亮的清晨。一日之计在于晨,多么充满希望的一句话,可世事就是这般无常,这个原本可以孕育希望的早晨,竟然成了三家人的绝境。
太阳将升未升将落未落时,是视线条件最差的时候。沈龙就是在这样的天色下,将向南撞倒的。古枫和同事开车风驰电掣地到达现场时,向南已经看似完好无损地站起来了。他背着书包,站在现场很有耐心地接受古枫的询问,做好笔录,也礼貌地接受肇事者沈龙的致歉,但却坚决拒绝去医院检查,因为他马上有一场很重要的考试,决不能缺考,甚至不能迟到。古枫看了看沈龙已经撞变形的车头,很是犹豫,但前后左右里里外外地检查了向南的身体,确实除了手臂一点擦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伤痕和血迹。交通事故诡异的很,按照以往的经验,确实有这样侥幸的情况发生,车毁但人却毫发无伤。留了电话,古枫就让向南先去上学了,临分别时千叮万嘱他有问题一定要及时联系。再看沈龙,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诅咒发誓表示一定不会不管,后续去医院检查的费用也会一力承担,绝不推卸责任。
一上午的忙碌,完全不能缓解古枫忐忑的心情,无论做什么,心里总有一种提不起又放不下的感觉,吊得人难受。好容易等到临近中午时,想想向南的考试也该结束了,忍不住拨了他的电话。几秒种后电话通了,但意外的是,声音是一个女人。对方说她是向南的老师,向南在考试中突然昏迷不醒,已经被送进医院急救了。现在她就在医院的急救室外,等着向南父母从乡下赶过来。
等古枫匆忙赶到医院时,只见到了早已呼吸停止的向南,和他的一对伤心欲绝的父母。到现在古枫都不敢回忆当天的情景,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他的疏忽和侥幸,就这样消逝了。而他的父母,不得不去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虽然就当时的办案程序来说并无差错,但追悔和痛惜让古枫没办法去释怀。抢救室中撕心裂肺的痛哭声,捶击着他的神经,古枫失魂落魄地逃离了医院。
回到队里,古枫照着案卷中记录的联系方式联系沈龙,电话居然是关机状态。古枫心里泛起一丝不祥的预感,手忙脚乱地在内网中输入信息,结果真应验了预感,查无此人,所有的信息都是编造的。
古枫没想到外表毫发无伤的向南会突然殒命,更没想到看似老实巴交的沈龙,心机竟然如此深沉。带着满腔的怒火,古枫带人走访排查,在第二天中午终于锁定沈龙其人,及他的家庭住址。
有时人用尽心机历经波折,结果却并非能尽如人意,而主宰这一切的,往往是天意。若是世上真有天神,在他俯视人间众生徒劳挣扎的时候,不知会不会笑出声?
古枫和同事用最快的速度赶赴沈龙家时,又遇到了一个小插曲。一个小女孩在胡同口摔倒,额头渗出的血丝,让古枫实在不忍任她独自哭泣。将她扶起检查伤口时,才发现女孩眼泪背后躲闪狡黠的眼神,古枫心中一动,冲入沈龙家时,只看到大开的后窗,和在仓促逃离后留下的凌乱。
沈龙跑了,跑得无影无踪,人间蒸发一般。技侦追查,协查通报……所有的线索和手段用尽后,古枫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案子暂时搁置了,但后续的工作大家都知道,绝不可能在短期内收尾。
在大队领导的力保下,古枫没有因为渎职罪被停职查办,但也因此被全市通报并记了大过。这对于一个警察来说,打击是毁灭性的,意味着他今后工作再出色,也不可能被提拔晋升了。这个失误成了终身的污点,让他前途尽毁。
人说警察接触的都是社会最阴暗面,能看到世间最悲惨的事,能见到世间最奸恶的人。或者古枫的性格根本不适合做一个警察,危险和困难都能让他义无反顾地冲上前,但如今他却始终无法放下心中的自责和委屈,也无法平息对于人性奸邪的愤怒。
再一次见到向南的父母,古枫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无法相信只几天的工夫,人就会变成这般模样。夫妇俩像是老了好几岁,犹如槁木死灰,在烈日下活生生地,失了魂魄。
古枫惊慌失措地躲藏在暗处,逃避那种仿佛能切身感受的心痛,和对自己追悔莫及的谴责。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十五年间,每年这对夫妇都会来几次,来了什么话都不说,用沉默折磨着他们自己,也折磨着无地自容的古枫。
丧子之痛,就像是身体上留下碗大的伤疤,看得见,也摸得着,他们从此后再无伤愈的可能,而古枫的心也因此被绞得粉碎,连同他对工作的热忱,和面对生活的勇气。终日心不在焉魂不守舍,在几次工作失误后,单位领导终于对他失望透顶,他彻底地沦为队里的边缘人物,浑浑噩噩混着日子,消磨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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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又是初冬了,记得年轻时就这样的冷天儿,能在外面抗一宿,只为能在事故现场找到更多的线索和证据,等回了办公室,打着哆嗦就能再进会议室开几个小时的会。可如今不行了,这水泥台子凉得很,感觉凉气能顺着屁股一路窜到脑仁儿里。天已经完全黑了,古枫掐了烟,搓搓手,准备再活动下麻了的腿脚今天就收工了。
一阵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水泥台子的位置非常取巧,坐在台子上,侧面正好有半拉墙挡着,如果不动的话,处于阴影中不容易被发觉。这是个隐患所在,若是有坏人藏在这儿图谋不轨,得手的几率极大。但对于古枫来说,这却是个极其有利于隐蔽观察的地方,至少这十几年间,沈蓉就没发现过他一次,当然也包括这一次。
沈蓉匆匆地经过水泥台子时,脚步很快,似乎有什么急事要办,进了大门在关门前,还不同寻常地停下脚步观察了下周围。
古枫心下疑惑,但也没多想,转身离开。
自从十五年前沈龙跑了之后,古枫就像有了一种执念,每隔几天就来这个巷子附近看看。也许在他的潜意识里,始终不相信人能如此恣意地蔑视人性。他不死心,甚至赌沈龙还有一丝人性未泯,心里还会挂念一家老小,也许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悄悄潜回家中。但让人失望的是,这一赌就是十五年,沈龙还是没有音信。
有时古枫又觉得,沈龙的逃亡或许和自己本质是一样的。他们都躲在不同的阴暗角落,目睹朝阳东升,夕阳西沉,一同历经寒冬夏雨,春去秋来。一起见证生活的日新月异,自己日渐的老气横秋。甚至同样伤感着老人的离世,孩子的成长……不同的是,一个沉沦于人世,一个逃逸于正途。
夜这么长,这么暗,人生原来也如此。
一大早走廊里就喧嚣不已,古枫趿拉着拖鞋揉着眼睛走出宿舍,看着同事都整齐着装,似乎要出什么重要勤务。队里领导照例没有通知到他,而这样的特殊对待古枫也早已习以为常,按照惯例他的任务就是在单位值守。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用风吹日晒,不用东跑西颠。
队里的马哥在临出门前,又笑眯眯地返回到古枫面前,先是一愣,随后递给他一张请柬,客气地说,明天我女儿结婚,要来捧场啊。古枫将请柬接到手里,笑了笑,口中说着一定,但心下黯然。那个曾经也要嫁给他的姑娘不知现在如何了?想想当年自己那个德行,确实不能害了人家。古枫撇撇嘴,习惯性地用手摸摸下巴,却摸到一圈好几天没刮过很是扎手的胡子。难怪马哥刚才愣在当场,自己这幅模样没吓到人就很不错了。
古枫拿着东西去洗漱,但心里隐隐有种感觉,却又抓不住。心事重重地回到办公室,又看到了马哥那张大红喜帖。喜帖……古枫的眼睛一亮,心若澄明,刚才的感觉一下全理顺了。儿女的婚姻对于父母来说是头等大事,沈龙呢?他会不会冒险回来亲眼看着女儿出嫁?想想昨天晚上沈蓉的异常,古枫顿时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多年来的观察,古枫对于沈蓉的习惯已经很熟悉了。父亲的潜逃,给她的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生活拮据自不必说,在人前抬不起头才是最致命的。所以她自小就没有朋友,除了上学几乎不出门,晚上更是不会外出。即便是交了男朋友,也很少在天黑后出去约会。那么,昨天她的匆忙外出就很是耐人寻味了。
这个线索让古枫坐立不安,等到同事们出勤务一回来,他就迫不及待地开车去了沈龙家。远远地将车停在胡同外的土路上,熄了火,静静地坐在驾驶室观察着。沈龙家张灯结彩,红红的喜字贴在大门上,真的是一副办喜事的喜庆样子。但直到天黑了下来,古枫都没看到沈龙的身影,哪怕是和他相似长相的都没有。沈蓉也里里外外忙着自己的事,并没有外出。
难道是自己想错了?古枫心里有些泄气,点燃一支烟,将车窗开了一条缝,默默地注视着被笼罩在夜色中的小巷。这条巷子并没有随着城市建设而改头换面,依然保留着它十几年前的模样。巷子里也还是原先的老住户,在这个陈旧破落的地方安居乐业。
有时古枫忍不住会想,若是没有发生那件事,沈龙会不会也如他的邻居一样,安心平静地讨着生活,哪怕再艰难也能守着这个院子这个家?向南的父母在乡下勤勤恳恳,或许还会被早已出人头地的向南接到城里,带着孙子,过着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而他自己,哪怕没有锦绣的前程,至少不会像如今这般,受着煎熬度日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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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枫是被一阵鞭炮声吵醒的,天早已大亮。沈龙家门外亲戚们正放着鞭炮,几个小孩捂着耳朵跑得远远地,笑着,闹着。
古枫将车窗全部打开,让冷空气灌入驾驶室,连打了几个喷嚏之后,人彻底精神过来。他缩在车座上,全神贯注地盯着巷子口看热闹的人群。
又是一阵鞭炮过后,一个人影出现在还未散尽的烟雾中。他走得很慢,脚步有些蹒跚,似乎充满恐慌,又犹豫不决,畏缩地置身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古枫坐直身子,瞪大眼睛看着他。慢慢地,那个人的轮廓渐渐清晰,他穿着一件很老旧的外套,佝偻着身体,苍老又虚弱。古枫的心砰砰直跳,感觉自己的喉咙像是被扼住了一样,噎得难受,但他还是看清楚了,是他,是沈龙,绝不会错。
古枫下车,一步一步,悄无声息地靠近沈龙,站在他身后,轻轻地拍拍他的肩。沈龙肩膀抖了一下,随后慢慢地回过头。也许这一幕,在他十五年逃亡的生涯中早已噩梦不断,沈龙竟然一下就认出了古枫。眼神一亮后慢慢又暗淡了下去,随后眼中涌上一层水雾,露出祈求的神色。
古枫扣住沈龙的手腕,从衣兜里拿出手机,给队里同事发了请求支援的信息,然后不动声色地揽着他继续看热闹。穿着大红喜服的沈蓉路过他们跟前,惊诧于这一幕竟在此时到来,含着泪看看父亲,又看了看古枫,带着伤心和歉疚头也不回地上了婚车。
迎亲的和看热闹的人散去后,一切也都结束了。
消失了十五年的沈龙终于落网,在上警车前,他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抓住也好,再也不用过东躲西藏的日子了,终于算是解脱了。古枫听了只想笑,但嘴角动了动,却是怎么也笑不出来。十五年了,是啊,终于解脱了。
长夜过去,又是新的一天到来。古枫穿上了久违的警服,走出家门。
初冬的风吹过脸庞,虽凛冽清冷,但像是能涤尽世间的沉沦和泯灭,让一颗颗埋藏在灰烬中的心脏,在刻骨的痛楚中,死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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