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了大半个月到底要分享一些什么书籍。本来想着推荐情节荡气回肠,文笔温文尔雅的《穆斯林的葬礼》。后来发现这本书实在看不完了。思来想去,不如写一写,青春那些岁月里迷恋的那本书——《原来你还在这里》
文字不算优美,内容不算深刻,作者不算名气。从营养上来讲,这真的不是一次健康美味的饕餮大餐。可我爱的偏偏是那带着青春记忆的符号,纯纯的,涩涩的,就如路边摊的小吃,长大了吃起来可能不美味了,但小时候喜欢这种滋味的美好体验还历历在目。
可能大部分女孩都有一个青春白日梦,梦见一个白马王子爱上了灰姑娘般的自己,我就是那个大部分。青春期的萌动,内心深处的悸动,总会期待着在中学时代有一次懵懂的初恋。
《原来》里面的故事完美地满足了我内心对爱情的向往。程铮,一个阳光帅气,成绩优异,专一长情的优质男生,现实版的白马王子。苏韵锦,一个清秀,文静,自卑,在班上默默无闻的女生,现实版的灰姑娘。他们的相遇是那样奇妙。一个冒着火光的眼神穿透了一个少男的心,这团火在一颗心上燃起了熊熊火焰。
青春总会有一些鲁莽,鲁莽却又掩饰不了喜爱。用笔头她的后背,故意对她说气话,使劲抖腿影响她休息,姨妈来临时的阻拦。看似刁难的模样,殊不知背后是青春时期,一个男生想要引起一个女生的注意,却羞于直白表露的举措呢?有一句流行于民间的俗语“打是情骂是爱”。在你青春的时期,是不是也有过那么一个男生总喜欢欺负你,却有默默关注你呢?
冲动不是青春的标签,胆怯也会是主角。被一个优质男神喜欢,对于灰姑娘来说,自然是值得高兴和欣喜的事情。苏韵锦何尝没有这样的悸动呢?被他欺负,被他嘲笑,一切一切都背后都在向苏韵锦宣布:程铮真的喜欢他。可是苏韵锦不够勇敢,她自卑于自己没有富裕的家庭,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卓越的才华,这样的她怎么配的上万人迷般的程铮?曾经的你是否也对自己的追求者有过那么一丝的迟疑?
青春的爱如春蝉破茧,势不可挡。再怎么欺负她,折磨她,归根结底还是想要和她在一起。当程铮看见苏韵锦流下第一滴眼泪时,他的心软了。他懊悔,他内疚,他心疼,自己这么鲁莽的举动伤害了自己喜欢的人。内心深处的冲动,使他迈开了追逐的脚步。昏黄的灯光下,一个轻轻的,青涩的吻,表达着他想要保护眼前心爱的女生。青春的爱,不沉重,纯粹的,美好的,凭着两个人对彼此的喜欢,开始了一段只属于青春时期的爱情。青春时的你,表白了吗?被表白了吗?那是不是一种紧张到小鹿乱跳的期待?是不是只有青春才能体会到的心动?
现在只有22岁的自己,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青春易逝,学生时代很快就要在自己人生中画上一个句号。人生只有一次,青春只有一回,看这本书看的不是情节和文采。看的是自己的青春回忆,回想起曾经喜欢过的人和被喜欢过的人,不禁会心一笑。青春让我想起了绿色,像一颗没有成熟的青苹果,不是很甜,还有点青涩,也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很好奇,对爱很好奇,对喜欢的那个他很好奇,对世界很好奇,对未来也很好奇。
如果你也想回味过去的青春,不妨去一次星巴克,点一杯摩卡,打开这本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原来》,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次暖暖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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