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作者: 海洋珠玉 | 来源:发表于2019-06-09 15:04 被阅读22次

    温馨提醒:北京地区的会计从业人员,須在6月30日之前完成会计信息采集!

    北京地区所有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6月1日正式开始,会计们要抓紧时间查看一下。

    请关注《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19〕999号文)。(详情)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为了您能顺利填报,现将部分附件信息要求截图如下,请提前把图片格式处理好,以免登陆半天,附件信息还是上传不成功,祝大家顺利:

    温馨提醒 温馨提醒 温馨提醒

    20190609记,财会领域文章一枚,愿能帮到急需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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