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她记得一百年前,这棵榆树比茶杯还细,矮矮的躲在河边,很不起眼。
现在张开双臂都抱不到树干的一半了,她跳来跳去,想要抓下几串挂满枝头的果子。听说这果子可是姑娘闺房中的好东西,捣碎了用来洗发,可使发色乌黑,且有滋养的功效。
河面不宽,来往着各色各样的许多船只,十分拥挤,夹着吆喝声,热闹得如同一锅煮沸的浑汤。
清平乐是这两岸几十号荤场子中比较出名的,不是因为姑娘美,也不是因为乐子多,相反,清平乐的姑娘只卖艺不卖身,且需付一两银子才能进场。这规矩确实是上下几千年来头一遭,立这规矩的不是别人,而是清平乐的老板-乐清平。
听说他是个狠角色,至于有多狠谁也没有见识过,只知道州府的官爷们都不敢惹他。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喝花酒,时间长了觉得也不过如此,索性搜罗天下美人,自己养着!平日里带着美人,乘着花坊,在城中四处转悠,日子过得何其潇洒快意!
城中百姓虽不屑,却也知趣,但凡看到清平乐的花坊,便远远的避开,免得惹祸上身。
当她被人像拎鸡仔一样从水里拎起来时,羞耻心突然爆发,耻辱在热辣辣的涮着她的身心,她甚至顾不上抹掉脸上的水,便要往水里跳,结果就是再次被人像拎鸡仔一样拎了起来。
这时花花绿绿的人群中让出来一个脚蹬高靴的男子,一张口就像珠玉坠地一般,骂个不停。
“干嘛呀,想死啊?想死我不拦着,但是死之前咱们还是得把账算清楚。你瞧瞧,你那一跳,正好砸坏了我的灯笼,你说吧,怎么算?”
她脑袋嗡嗡的,还没从溺水的劲儿里缓过来,使劲缕了缕,才想起来刚刚从树上摔下来的时候好像是撞上什么东西了,难怪屁股这么疼。
她也真够倒霉的,好不容易爬上了那棵树,刚够着那串果子,就摔了下来。
“我,我没钱”
高靴男蹲了下来,他的脸不算好看,但是笑起来却有种迷惑人心的力量。他上下打量的眼神犹如在看一颗刚出土还没清洗过的萝卜,她感觉自己又被耻辱热辣辣的涮了一遍。
“那,你就用你自己抵债吧”
撂下这句,高靴男随手搂了一枝杨柳腰,走了。
2.
其实这里也不错,有吃有喝的。
她躺在阁楼上晒太阳,一边嗑瓜子一边想到,脚下便是那煮沸的浑汤,尽管拥挤杂乱,她却觉得这人间的烟火气息很有意思。看着远处那棵害她摔进浑汤里的榆树,她思量着一定要报那一摔之仇。
没过几天,人们发现榆树上的果子一下子全没了。
而此时,她正带领着清平乐的姐妹们,在后院里捣鼓着要制作洗发膏。然而,洗发膏没有做成功,却发酵出一种浓烈的报复性的恶臭,成堆的果子很快就烂掉了,恶臭肆意蔓延,很快,就引起了公愤。
最后,高靴男不得不出面调解内部矛盾。
“我说春花,我没给你发工钱吗?”
春花是高靴男给她取的名字,那天他问她叫什么,她答,葛罗。他觉得这个名字太土了,配不上清平乐的格调,于是改了个“春花”,美其名曰-赏赐。
“我错了!”
“态度挺诚恳,那这事就算了,回头把这后院给我收拾干净,扣三个月工钱。”
“啊?”
“四个月?”
“三个月。”
尽管心里恨死了高靴男,但是她仍旧没有放弃做洗发膏的想法,一得空,就四处采集榆树的果子,偷偷在房里捣鼓。
她打算做成功以后就卖给清平乐的姐妹们,赚了钱就还给高靴男,这样她就自由了。然而想法是好的,只是从此没有人敢靠近她以及她的房间。
经过无数次的失败之后,她总算想明白了,自己不是搞创作的料,要想重获自由,还得另谋出路。
那日,她依旧躺在阁楼上晒太阳,一边嗑瓜子,一边想事儿。想着想着,她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心里感到很难受。她已经在人间流浪了太久太久,久得记不得很多事,譬如,一百年前她在这里干嘛来着?又譬如,她是为什么到了人间?
姐妹们都不相信她是无家可归的孤儿,有说她是大户人家逃出来的妾,有说她是和人私奔被抛弃的小姐,有说她是某勾栏瓦舍出逃的雏儿,对于这些猜测,她只觉得好笑。
其实时间长了,她已快忘记自己是谁了。只知道四季更替,生死循环,遇到的的人和物都在不停地变着换着,只剩下她孤独的流浪,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下来。
3.
“春花,其实你长得也不难看!”
“嗯?”
“真的!要是你乐意的话……”
“不乐意!”
高靴男几次三番想要给她换岗,只因有一次他喝醉之后,她将他扛到了床上,然后盖好被子关好门窗,走了!
他觉得有这样的人才应该提拔,只做月钱一两银子的跑堂,实在太委屈了。
然而,尽管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依旧乐滋滋的穿着麻布粗衣,干着洒扫除尘的工作。
每当夜幕沉沉之时,两岸灯火通明,家家歌舞升平,一片喧嚣。此刻便是她最舒服的时候了,独自躲在阁楼上躺着,舒展劳累一天的筋骨,抬头就能看见星星、月亮。
直到四更时寻欢作乐的人才陆续散去,这时,夜开始沉睡,河水流淌的声音,轻柔而有序的在心里荡漾,令人无比惬意。
她甚至觉得,这样的日子真踏实,希望能一直这样过下去。但是她清楚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十年、二十年之后,人们会发现她的容貌没有丝毫变化,她不老不死的秘密将不是秘密,她就会被当做怪物,被人驱赶。所以,她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太久,她只能不停地换,不停地走!
某一个清晨,阳光洋洋洒洒的落在河面上,她在晶莹的朝露中醒来,发现身上多了一件衣服,耳边的呼噜声提醒她,是高靴男!
“我,我就是想来看看日出,别说,这景还真不错啊。”
面对她质疑和愠怒的目光,他磕巴着勉强地解释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睡到她的阁楼里来。
“男女有别,从我的房间出去!”
她倒不是真的在意男女之防,只是觉得阁楼是唯一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
“这还是老爷我的地盘呢!”
其实他也没说错,于是乎她的私密空间就成了他的“行宫”,不但大摇大摆的霸占她的阁楼,还拒绝了给她换房间的请求。
有一天晚上,他又跑到她的阁楼上来躺着,说是要等日出。
“春花,”
“嗯?”
“春花,”
“啊?”
“春花,”
她发现其实他已经睡着了,那时才二更天。
她呆呆的望着远方,除了散落在无垠的黑夜中稀稀拉拉的不知是星星,还是萤火虫的亮光,什么也没有。
身后莺歌燕舞,好不热闹!
4.
然而,她突然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厌倦,她想,是时候离开了!
租了只小船,顺水而下,她不知要去哪里,会遇见什么,她记得刚到人间的时候,特别害怕孤独,总希望有人告诉她该去哪里,该做什么。如今习惯了,倒也无所谓!
行船至岸,杨柳青青的尽头有一酒家,她突然想醉一场,她已经很久没有醉过了。
醒来之后,她的眼睛肿了。
后来她用高靴男给她的扳指换了酒家,开始酿酒,卖酒。
酿酒比做洗发膏简单多了,她很得意!可是她酿出来的酒总是苦的,卖不出去,几个月下来,老顾客纷纷走了。没办法,她只好暂时放弃酿酒的热情。
于是,大家都知道,杨柳岸的尽头,卖酒的老板娘是个美人,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年龄,只知道她酿出的酒是苦的。
其实那晚喝醉后,她就已经记起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她和现在一样孤独,在那棵茶杯细的榆树旁边,她遇到了一个男人,英姿勃发,风度翩翩。他的声音如同九月的风拨动屋檐下的铜铃,清脆而温厚,那一刻,她觉得他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后来才知道,他是翰林院的先生,名叫程承。程家三代布衣,他自幼勤奋,寒窗苦读,立志考取功名,后来官拜翰林院,仕途亨通。
她不知道该怎样接近他,于是签了卖身契去程府做丫鬟,叫春花。
尽管她想尽一切办法,依旧得不到他的一点眷顾。她眼睁睁看着他娶妻,生子,纳妾,后来他老了,她依旧保持着初入程府的模样。她没有等到和他在一起的机会,却等到了他带着人来捉妖除害,她心灰意冷的离开。
路过忘川时,顺手向孟婆讨了一碗汤,忘却凡尘之事。临了临了,还忍不住跟判官讨了个人情,希望程承这一世能够天生富贵,不用太辛苦。
判官得知了她与程承的事,不但改了程承这一世的命数,还刻意让他补偿她。
但是她看到高靴男和他身边那群莺莺燕燕时,突然觉得,一个人挺好的!
如果她不曾期盼,便不曾悲伤。所以她不再抱有希望,也就不用害怕失去。
她出生时恰逢神魔两界大战,魔君死后的怨念化为阻咒,落在她的身上,只有得到男人的真心,才能破除诅咒。可是几千年过去了她都没有找到,她甚至怀疑,凡人到底有没有真心?
日复一日,杨柳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她依旧埋头钻研酿酒的技艺,希望有一天能酿出甘甜的美酒。
直到有一天,她正美滋滋的等待新酿的酒出锅,那锅却不争气地炸了,原本就岌岌可危的木头房子就这么给毁了。
没办法,只好遣散了伙计和酿酒师。
暮色将至,她坐在废墟旁的石头上,心里盘算着接下来要干点啥。正想着,却被一个声音打断了思绪。
“老板娘,招伙计吗?”
“不招,你没……”看见我房子都没了吗,几个字被活生生消了音。
她看见的不是别人,正是那素日里嚣张跋扈、温香软玉的高靴男。此刻,他锦衣华服的站在苍凉的暮色中,身后浩浩荡荡的跟着一群拿着各种刀具的人,非常不协调。
5.
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那么多工匠,日夜不停地干,没过多久,一栋崭新的双层小楼就立起来了。
“你那场子呢?”
“关了。”
“那你家那些姑娘怎么办啊?”
“走了。”
“去哪儿了?”
“爱哪儿哪儿,跟老爷我没关系了。以后,老爷我就在这儿混了。”
“啊?”
没错,他坚持要在这里当伙计,看在房子的份儿上,她只好答应。
于是,他便换上伙计的粗布麻衣,每日站在门口,一边嗑瓜子一边吆喝,那情景,简直是脱胎换骨,成了另外一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奇怪,难道他记得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除了站岗吆喝,一日三餐都被他包下了。那些鸡鸭鱼肉经过他的手总能变出各种花样来。
“这叫天赋,凡是老爷我吃过的菜,都能做出来。”
他总是以“老爷”自称,事实上他也不过二十余岁。当她问他真名时,他答“夫君”,害得她哭笑不得。
据说,他也不知道家里有多少钱,反正从小到大没缺过钱。自小聪慧,天赋极高,读书认字总是兄弟中最好的,后来他母亲不受宠郁郁而终,他不愿跟同父异母的兄弟们争家产,便开始荒唐度日,成了人尽皆知的纨绔子弟。
他越是沉沦烟花之地,继母越是高兴,甚至安排亲信去引诱他,刺杀他,他爱上那个姑娘,却差点死在她的床上。
每次喝醉酒,他就开始絮絮叨叨,从零零碎碎的言辞中,她渐渐缕清了他这一世的经历。
她记得程承虽然家境清苦,但是父母恩爱,一家人多么和睦幸福,他靠自己的能力获得权利与富贵,多少豪门千金倾心于他,最后娶的是王府的郡主,郡主生产期间,丞相府还专门送来庶女为他做妾。可见人生总是不可能完美的,富贵与天伦,女人与爱情,都难两全。
“春花?”
“……”
“老板娘,以后你可不可以不要叫我‘哎’、‘那谁’之类的?”
“咋啦?”
“听起来多生疏啊,你要实在不愿意叫我的真名--夫君,可以叫‘当家的’,或者……”
话音未落,就被她一顿鸡毛掸子给哄走了。
让她没想到的是,他还会酿酒,在他的指导下,她终于酿出了不苦的酒。
她兴高采烈地埋了一坛在门前的树下,希望有一天能带回神界,让父君尝尝这人间至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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