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您好:
县运动会已经结束了,今天早上起来,想起我们在本次运动会上出的事,作为体育教研组长,和本次参赛的具体负责人,我想我应该做一个检查。
一是您那天对我的批评太给力了,说我不会搞外交关系,有一份把握就做两份危险,自己戳了马蜂窝却把别人给拧了,真是说的太好了,说从来没有多和县上同行们在一块儿坐坐、玩玩、交流交流、搞好关系,去体委站办事时也不会扔一盒烟给人家等等,对我真是醍醐灌顶,我在这些方面确实有些保守,以后一定注意。(不过这几年还好得多了,自从来思源以后, 出去培训的次数也多了,都是和体委站的文辉和县直学校的体育老师们一块儿,出去也玩也喝,自认为关系还不错,其实还差得远。“你认为自己了不起,其实人家根本没把你当回事儿”)
二、出事往往都是细节上不注意。本次县运动会,我提前规定初中部由晓卫负责,小学部是刘毅负责,也是想锻炼锻炼他们,获得的名次、成绩归他们二人,所以在每个项目比赛时我都没有亲自到场。因为他们俩人是新人,别人都不认识他们,所以别人就把问题就提了出来。导火线还是我们学校的一名七年级男生在代替小学跳高时被认出来去年冬季参加了中学组篮球比赛,在跳高一米三零以上只剩四人时,我怕成绩太明显,就让晓卫告诉裁判说我们的队员受伤了要弃权,没想到当时的跳高裁判却说“这个队员是初中生,他去年打篮球代表中学组,我是裁判”。我想如果当时由我去说弃权可能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那天下午洛阳市某体校要测我们队员成绩那件事,我没有让测,估计是体委站以为我拨他们的棱了,正好趁机抓住我们作假这一项,抓住不放,听晓卫说,第二天的决赛100米一上场裁判就开始直接查思源。
细节上还有一个失误,就是第二天就不应该让那个顶替队员去了,因为第一天最后一项跳高结束时人家已经开始注意了(尽管当时我已经让这个队员弃权后赶快离开了,他们没法查)。但我考虑他有100米决赛能拿第一名就让他去了,还是有一个功利性的原因在里面。
三,最终原因小学找人替是我的错误决定。当在我校举办运动会以后,看到小学的成绩很不好,到县里边参加比赛根本不行,又想我们这么多人参加运动会一去几天,如果到最后再拿回个零蛋,白努力白花钱,更重要的是还想为学校争名誉,就确定找七年级的同学替,并告诉刘毅和飞飞去找,因为他两个是负责小学队的,所以在指导思想上,我要负全部责任。
四、就我们学校来说,比赛成绩对我们学校并不重要,名誉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学校是我们县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我们取得了那么多的成绩,这些都是实干出来的,不能让人们认为我们是做假做出来的,所以这样的事情以后不能再做。
以上是我的一些浅陋的想法。我作为一名老教师,虽然年龄不小了,但仍然有很多致命的短板,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特别是需要向周校长您这样的优秀的人学习。希望周校长以后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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