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猴子判官
目前从媒体发布的视频来看,凶手持刀径直刺向任达华的腹部,然后再次挥砍,后又捅刺,故意伤害的意图非常明显。而且不排除凶手有致任达华死亡的意图。
几次伤害动作非常连贯熟练,没有任何犹豫害怕,被任达华躲闪之后又再次补刀,看起来凶手应该是杀手或街头混混之类的惯常用刀而且心理素质强悍的人物。背后很可能有人主使。
从作案时机来看,主持人高声提示任达华姓名之后,凶手随后上台行凶,目标就是任达华,没有任何犹豫非常明确。
不像是网络传言因被拖欠工程款而伺机报复主办方老板。
当时还有一位老总跟任达华同台,而凶手并未对他下手!也可以印证不是网络传言的拖欠工程款而报复老板。
任达华的形象在大陆非常有知名度,加之前段时间《破冰行动》收视率爆表,良叔的形象家喻户晓,如果是报复老板,凶手应该不至于弄错。
而且任达华躲闪后,凶手有追砍动作,像是要致任达华于死地,十分像私人寻仇。
所以我推断凶手的目标就是任达华,至于行凶动机,目前还不清楚。
从刑法上来说,即使凶手认识错误,误将任达华当做主办方老板,由于二者的健康权、生命权均受法律保护,也不影响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认定。
据网络传言,任达华躲闪及时,没有受到严重伤害。这是万幸!
总之这是一起当众持刀伤人的恶性案件,发生于扫黑除恶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凶手应当依法严惩。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按照最高院的故意伤害罪量刑指导意见,如果凶手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或者使用管制刀具故意伤害,可在基准刑的120%幅度量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网络披露的任达华伤情属实,任达华未受轻微伤以上,则凶手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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