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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作者: 14广告张文莉 | 来源:发表于2016-04-19 22:42 被阅读42次
    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我每天都在困惑当今社会中的怪现象:为什么满嘴跑火车、谎言、脏话连篇的唐纳德.川普可以获得众多美国人民的支持?为什么一部比一部烂的青春片比如《小时代》或者搞笑片《恶棍天使》之类的电影可以获得可观的票房、占据公众的话题,并且层出不穷?为什么靠发段子、吐槽、各种吸引眼球、搏出位的营销号可以收获众多粉丝成为网红,并成功融资上千万?注意力经济、粉丝经济、网红经济...作为网民本身,我一方面享受这自嘲、调侃、风趣...娱乐的一切,另一方面我对自己和这个世界都产生了疑问。

    尼尔.波兹曼的书《娱乐至死》回答了我心中的疑问。一位传播学着对媒介影响的分析,不仅在30后的今天仍然适用,而且预言了当今世界的状况。

    我们活在媒介隐喻的世界中

    强大的媒体塑造了我们认识的这个世界。除了部分的生活经历,我们大部分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来自于媒体传播的内容,主要是电视还有互联网。

    小时候,深受动画片《美少女战士》的毒害,坚信我有来自宇宙的神奇力量;看多了琼瑶剧,觉得男友若不比尔康浪漫,那恋爱还有什么意思... 每个人都能举出一部电影、一首流行歌曲是如何影响了自己的爱情观或世界观。所以,我们认识的世界就是它本身的样子吗?还是从电视、社交媒体等媒介中呈现出来的样子呢?

    尼尔.波兹曼写到:“强势媒介能以一种隐喻却强大的暗示力量重新定义现实世界,真实塑造一个时代的文化精神,人们实际上是生存在媒介所制造的巨大隐喻世界中而不自知。”

    媒介形式影响内容

    不同的媒介具有不同的表达方式特性,构成不同的话语结构,传播学大牛麦克.卢汉曾就此提出著名的“媒介即信息”理论。印刷文字讲究内容上下文连贯、有逻辑、观点清晰...有时候我们写一篇好的文章常常要绞尽脑汁、费心思考、感觉比生孩子还难。印刷文字对读者也有极高的智力要求,比如理性思维、阅读理解能力、总结分析能力等等,这解释了为什么读书时我们的思维是主动的、活跃思考的状态,而看电视时和大多数上网的时候却不是如此。

    电视和互联网的信息都是碎片式的,五花八门、杂乱无章地出现,为了抓住眼球而不得不呈现出娱乐的倾向。一个电视节目,如果前30秒抓不住我的眼球,我恐怕要换台了。一篇网络文章,如果标题不够吸睛,如果语句不够调侃,如果没有配图,我恐怕没有耐心读完。互联网上口语化、碎片化、只求震惊不顾逻辑和深度的文字更是比比皆是。电视和互联网媒介的特性使其带有娱乐的天性,对于任何内容都倾向于采取娱乐方式表达,否则必定在茫茫信息大海中消失,不能获得关注。

    “我们的问题不在电视为我们展示具有娱乐性的内容,而在于所有的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换句话说,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尼尔.波兹曼写到,“人们看的以及想要看的是有动感的画面,成千上万的图片稍纵即逝却斑斓夺目。正是电视本身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必须舍弃思想,来迎合人们对视觉快感的需求,适应娱乐的发展。”

    当今媒介主导:麻痹人的娱乐

    对于观众来说,娱乐是最不需要消耗力气和思考的了。电视可以给予我如同酒精一般的麻醉,抽空我的大脑,逃避那个理性世界。而长时间看电视,尤其是电视剧或者娱乐节目后,我又会感到内心无比的空虚,后悔浪费了生命。看电视的时候,我的脑子是不思考的,我的眼睛快速地扑捉五彩斑斓的动态图片,根本没有时间思考,脑子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这很有趣,我记得看过的书中的原理,并时常能从生活中获得新知,看过的电视或营销号鸡汤却下一秒就忘。

    尼尔.波兹曼将电视与印刷术进行对比,如此写到:”电视的思维方式与印刷术的思维方式是格格不入的;电视对话会助长语无伦次和无聊琐碎;‘严肃的电视’这种表达方式是自相矛盾的;电视只有一种不变的声音——娱乐的声音。”。

    所以,一个娱乐为主导的媒体环境和文化话语体系下,出现全民娱乐、网红经济、政治娱乐化等我开头描述的怪现象也就不奇怪了,既然是玩儿,总有一些人带着一群人玩儿。那些带头的,创造了娱乐产品获得了粉丝经济中的经济利益,那些随波逐流、跟着摇旗呐喊的甘愿成为了粉丝经济中的粉丝,各自自得其乐。

    ps:后半部分下次更新,还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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