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英语比做男人的话,我曾经被他吸引,一辈子最好的时光都在和他耳鬓厮磨,直到他成了我的人,几年的朝夕相处中逐渐发现,他太过深沉太难驾驭,有时候蠢得要死却清高到不行,于是找了很多对方的缺点,就匆匆分手了。
他之后,我遇到了很多人,真真假假,也尝试过喜欢人,甚至想过白首到老,但都是黯然收场。
兜兜转转了一圈,才发现了他才是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只是当年的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跟他的差距,也没有认识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所以两个人才越走越远。
现在我又回来了,带着一颗赤诚之心,跟他的差距还在,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向他奔跑,用我最快的速度追上他,然后用余生的时间与他相伴。
有句话说得好,迟到总比不到好。Better late than 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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