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幸福和生活总体评价幸福的区别是什么?
丹尼尔•卡尼曼及其同事安格斯•迪顿区分了两个幸福的概念:“体验幸福”和“生活总体评价”。
体验幸福也被称为“情绪型幸福”或“享乐型幸福”。卡尼曼和迪顿通过让人们回答关于昨天的体验的问题来评估体验幸福,例如昨天的乐事、喜爱之事、难过之事、愤怒之事。受访者通过坎特尼尔自我定位量表,对生活质量进行评估,他们在一个阶梯式量表中给出对自己的定位,梯级最低为“最差生活”,最高为“最好生活”。卡尼曼和迪顿发现,生活总体评价随收入上升而稳步上升,但是体验幸福在年收入超过大约75000美元后就不再上升。
我们可以将体验幸福视为“暂时性幸福”,而将生活总体评价视为“持久性幸福”。相比年收入约75000美元的人,年收入远低于75000美元的人,报告的体验幸福更低。他们报告说,昨天少幸福而多不幸少一说,少微笑少笑声而多忧虑、多伤心。确实收入远低于75000美元的人,多数时候失去了体验幸福。如果车坏了,他们会担心丢掉工作,这或许会让他们失去当天的体验幸福,而债主接二连三的电话,也许会让他们失去第二天的体验幸福。
相比年收入稍稍超过75000美元的人,年收入远超75000美元的人并不会报告更多的甜信佛,他们并没有报告说,昨天多余说或少忧虑,如果自己的车坏了,两组人都有能力租一辆车,他们也不会接到债主的催债电话,两种人也都可能因为下列事情失去体验幸福:令人失望的奖金、做错事的孩子、某种关系的破裂。
生活总体评价反映了财富带来的所有收益,包括消费商品和服务的功利性收益高,社会地位和自豪感带来的表达性和情感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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