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没有谈过恋爱哈,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我觉得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好了。但每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有人教我做人,对方会告诉说喜欢的不一定能在一起,分开也有可能不是因为不喜欢了。其实我当时就特别想反驳,但我忍了又忍,觉得想法不一样,有什么好争辩的。
不过,我还是觉得如果真的很喜欢,那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如果还喜欢,那为什么还要分开?大人的世界怎么这么麻烦。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情侣分手的时候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可能是性格不合适,可能是三观不同,但就是不肯说出那句“不喜欢”。好像说出那句“不喜欢”就成为背信弃义的那个人,于是乎谁也不说。
但我觉得吧,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大大方方说出那就不喜欢了,真的不会有人指责你背信弃义的。相反,连一句“不喜欢”都不敢说出口,连这个都不敢承认,还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指责对方的不是,我觉得这样反而更渣。不知道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用来指责对方的借口可能对方需要很久才能放下。
我还看到一种说法就是,男生不喜欢女孩的话,会树立一个妈宝男的形象,告诉姑娘“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但我妈妈不喜欢你,我必须要听我妈妈的”。虽然说是自己不喜欢了,但还是把这个不喜欢的人推到妈妈头上,毕竟未来婆婆不喜欢儿媳妇多的是。而且渣男这一称号也不用背了,妈宝男也比渣男好听一些。
但不觉得这样很让人更瞧不起吗?
不喜欢了就大大方方说出来“不是你不好,只是我不喜欢你了”,也不耽误对方,对方也不会产生心理阴影,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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