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消退原理及应用
第一节消退原理和消退法
消退原理是指某被强化的行为一旦其行为之后不再继续给予强化物,则该行为的频率就会减少直至消失。
消退法是按照消退原理设计的行为干预程序,是最为常用的消除或减少问题行为的基本技术之一。作为一种行为干预程序,包含两个必要特征,一是在行为之后停止维持该行为的强化物的供给;二是该行为出现的频率下降。
例1
人物:还不会说话的3岁儿童A。
焦点行为:跺脚哭,拿拳头砸自己的头,和以头撞放饮料的橱柜等。
要了解该儿童的焦点问题行为,必须将此问题行为放置于前提背景—焦点行为—结果事件的序贯联系之下,同时还要看历史上该序贯联系的发生以及发展情况。这两方面的工作就是一般性的功能分析过程。我们假定已经做了充分的功能分析,并且得到了该儿童问题行为功能分析的总结资料。
问题行为发生的前提背景:看到有想吃、想喝或者想要的某件东西,这件东西不在他触手可及的位置(高高在上或者锁在玻璃橱柜里,或者隔有不可轻易排除的障碍物),有家人(通常是妈妈或者奶奶)在房间里(不一定在放置东西的房间里),家人们在做着一般家务或者其他工作。
问题行为的描述和发展:在开始时主要是跺脚哭,偶尔以拳头打自己脑袋,后来发展到频繁地以拳头打脑袋,并且哭得越来越厉害,还出现以头撞向橱柜、墙壁,或者趴在地上撞头的行为。
问题行为发生时和发生后的结果事件:家人会过来安慰、哄劝该儿童,同时把儿童够不着的饮料、食物或者某件物品拿给他。一开始,家人是猜测性地拿某件东西哄他,后来就直接了当地拿给他,“知道他要这个”。
通常,如果家人在他身边,他只是哼唧几下或轻微地打几下头就能得到,但如果家人在其他的房间里,或者没有注意到他哼唧或打头,就会发展到跺脚哭,拿拳头打自己头,向墙上、橱柜上甚至是地上撞头的行为。此时,家里人往往就能注意到,跑过来满足他。
通过上述功能分析的总结,该儿童问题行为的强化物事件中,关键成分是获得了他想要得到的饮料(食品或者其他物件)这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当然,在这一连串的强化物事件中,还包括家人由不注意到注意,并且给予安慰、哄劝等行为。
按照消退的原理,欲消退该问题行为,必须停止强化物事件的给予。也就是说,不管他哭成什么样,打成什么样,撞成什么样,都不要在此时给予满足。只要足够硬心肠,而他又哭不坏,撞不坏,那么这个行为必将减少,直至消失。
但是恐怕这样机械而生硬地贯彻这个原理的做法,现实中也会饱受诟病,而且其中也确实潜藏着不可控的风险(第一,怕真撞出个好歹来;第二,怕撞到心疼了又出来满足他)。因此,原理上行得通,现实中却不是一个好建议。所以,原理不代表方法和技术。消退原理和消退法不完全是一回事。
那么,处理该问题行为的消退法具体是如何操作呢?在现实中,可以采用消退联合区分强化可替代行为(DRA)的途径,一方面消退其问题行为,另一方面,塑造其缺陷的沟通和交流行为。具体而言,当面临问题行为发生的时候,可以建议家长在同样的情境下及时来到儿童身边,但不是马上把他想要获得的东西给他,而是拿到这个东西,俯下身子,问“你是想喝XX果汁吗?”然后辅助儿童点头(如果他不会自发地点头),在儿童点头之后,迅速递给他果汁,并说:“哦,你想喝果汁呀,给你。”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哭和跺以外,要及时到位地制止儿童其他自伤的行为,但不要给予言语的提示,比如,不要说“不能打(撞)头”,“会打(撞)坏(疼)的”等等;也不要安慰或者劝哄他。同理,对有语言或者会模仿语言的儿童,可以要求儿童用适合于他水平的语言来表达出这个愿望或者要求。
涉及到派生于原理的方法和技术操作,往往都不是唯一正确的方法,也未必是唯一有效的途径,或者其本身还有很大的可改进空间。因此,欲消退上述问题行为,可能方法途径有很多种,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一定有消退原理的痕迹。离开消退原理的方法和技术,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除非总能在问题行为出现之前就能够及时地满足儿童的要求,从而使问题行为没有机会出现。
例2
人物:5岁的儿童B
焦点行为:摔碗、茶杯和鸡蛋等破坏性行为。
我们假定已经对该儿童上述问题行为进行了功能分析并得到如下的总结资料。
问题行为发生的前提背景:这种情况通常是发生在家里,通常还有家人,尤其是妈妈、姥姥、爷爷或奶奶等人也在现场的时候。该儿童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家里人也都各忙各的,没顾得上看他或者稍不留神他的情况下。碗、茶杯或者鸡蛋在他可见的范围内,或者他能够找到的地方。即使家里人把它们都收藏起来,他也要找到这些东西,拿出来摔。通常他找这些东西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地,但一旦找到,就会很兴奋,蹦蹦跳跳,还发出一些怪声,把东西举高作势要摔的样子。当家人发现,着急试图阻止时,他就会在家人阻止之前把它摔下去。
问题行为的描述和发展:两年前他在无意中摔了一个鸡蛋,慢慢开始故意地摔鸡蛋,以至于发展到摔碗、茶杯等等。
问题行为发生时和发生后的结果事件:通常家里人,尤其是妈妈、姥姥、爷爷和奶奶都会非常着急和紧张,试图去阻止、批评或者教育他,甚至诱哄他不要这样做。偶尔也动手打他。他常常不仅不悲伤,还笑得前仰后合。家里人为此甚至不买鸡蛋,不用陶瓷的碗或杯子。他的爸爸通常不在现场,但在现场的时候,看到这种情况会很开心,甚至鼓励孩子摔,有时候会觉得孩子这样气或逗妈妈等是聪明的表现。
很显然,除了少数情况下,爸爸在现场的鼓励可能强化了儿童的问题行为以外,儿童摔东西的问题行为大多是与妈妈等人着急、紧张的情绪状态以及相对于摔东西行为出现之前妈妈等人的身体、表情和行为变化密不可分的。或者说,正是妈妈等人在摔东西之前以及之后的行为变化(主要体现为对儿童问题行为的注意的变化)强化并维持了该儿童摔东西的行为。
按照消退的原理,以寻求注意为功能的问题行为应该采用忽视的方式,即不管他摔什么,摔出多大动静来,都表现出听不见也看不见,不因他的问题行为而有任何行为的变化。把自己想象成一张桌子,或者一面墙一样的无动于衷。即使有足够他摔的东西存在,他摔东西的行为也还是最终能够减少以至于消失。
同理,现实中单纯用这样的方式去消退问题行为,恐怕也很少能有人接受:眼看着贵重的瓷器任由他摔还得表现出无关痛痒、事不关己的样子。这时候的消退法应联合不附加任何情绪反应的及时、坚定、恰到好处的制止,同时尽量减少他可继续摔的物件的措施。
及时:意味着要快,但不可表现得心急火燎,紧张兮兮;坚定:意味着沉着冷静不可逃脱,但不能表现得气急败坏,或者变成嬉戏耍乐;恰到好处:意味着施加到他身上的力量恰好阻止了他进一步的破坏性行为,不多也不少。少了使问题行为继续,并且使管理变成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多了则由帮助孩子控制其问题行为变成了惩罚他。而身体的惩罚往往是在管理者气急败坏的情况下,其伴随的情绪反应是对该儿童问题行为的高强度注意,因此,往往不仅起不到惩罚的作用,还常常使问题行为变本加厉。
例3
人物:8岁的儿童C
焦点行为:讨价还价,赖在地上,以及扔或者撕作业本。
假定已经对该儿童上述的问题行为做了功能分析并得到如下的总结资料。
问题行为发生的前提背景:通常发生在妈妈提醒并要求他马上写作业的时候。他此时可能在独自安静地玩耍,或者在看电视,或者玩电脑游戏,或者无所事事地躺着。妈妈发现他已经在做上述某件事情很长时间,而想到他的作业还没有做。
问题行为的描述、发展以及行为后的结果事件:妈妈提醒并要求他马上写作业时,他通常延续着原来的活动,似乎没听见的样子。妈妈重复要求两到三遍的时候,他才会应答一声“知道了,待会儿”,但仍无行动的迹象。通常妈妈此时会走过来,作出要拉他的样子,他会躲避,但并不恼火,只是边躲边对妈妈说,“写,写,再过5分钟就写。”妈妈交代一句,“说好了,5分钟,5分钟以后自觉去写!”然后自己去忙别的事情,此时孩子并没有更多地搭理妈妈的这句话。过了一段时间(也许10分钟都过了),妈妈发现他依然无动于衷,生气地过来对他拉拉扯扯,并说,“你太不自觉了,现在必须马上写作业!”有时候他才磨磨蹭蹭地去写。有时候妈妈越拉扯,他越哭闹,往地上耍赖,不起来,妈妈急了打他、踹他,他也不起来。有时候被拉扯着到写字台边上了,也不主动拿书、拿笔,甚至给他拿出来他也扔了或者撕了。让他捡回来他还扔,让他拿胶水粘好他能磨蹭半个小时。妈妈反映,“每每到这个时候都气得要发疯”,控制不住地想揍他,有的时候揍他一顿,他当时也能把作业写完。但下次还这样。
妈妈反映,通常都是自己管孩子作业的事情,爸爸没时间管,但偶尔管一次,他还挺听爸爸的话,没有这么费劲。爸爸总埋怨是妈妈惯坏了孩子,可是妈妈自己觉得从来都不宠着他,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可就是不管用啊。
在要求儿童启动一件他不情愿做的事情时,儿童往往可能会表现出拖延、磨蹭或者逃跑、回避的行为。或者制造一点麻烦或困难(比如该儿童扔书和撕作业本的行为),吸引管理者去矫正新的问题,而逃避或者拖延了儿童厌恶的事情。任何构成对所厌恶任务的拖延和逃避的措施都得以强化,维持这些问题行为的强化物就是逃避或者拖延了任务的启动。
那么,以“逃跑或者逃避任务”为功能(强化物)的问题行为该如何消退呢?那就是坚定地辅助孩子坚持在完成任务的轨道上,在完成任务之前,不要让他以任何方式得以拖延和逃避任务。
使用消退法去干预问题行为,其前提在于确定焦点的问题行为并分析其功能,也就是找到维持该问题行为的强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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