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丁丁,出生于上海的一户生活优裕的家庭。那一年,代理分队长郝淑雯把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等10名上海考生一起招进了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她是独唱演员兼钢琴演奏员。
在严歌苓《芳华》的原著中,对林丁丁的刻画是像“林黛玉”一样的人物。因为长相甜美,深受男战士们的喜爱。也正是如此,养成了她过度自私的性格。
她成长在上海的小资产家庭中,细皮嫩肉、体弱多病,走路如弱柳扶风。原著中有一段对她的描述: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地不协调,像小儿麻痹症落了点后遗症,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们都会暗暗怀着一点儿担忧:可别摔了。
也正因为她体弱多病,才使得她常常被“带病坚持工作,轻伤不下火线”的褒奖包围,在群体里总是被人保护和照顾。除此之外,她也爱哭,总是梨花带雨惹人怜,这样看来,确有着一股“黛玉”的娇气。
但同时,林丁丁也是个十分矛盾的人物,她一面看起来天真无知,你说阿尔巴尼亚人爱吃山鹰,所以叫山鹰之国,她也会圆眼睛一瞪:真的呀?
另一方面她又成熟世故,她允许张医生和吴干事同时追求她,女人谁不虚荣呢?多一些追求者,多一些珠宝,都好,都是打扮。她戴着名表,游刃有余地掌控着时间,今天跟这个领导的儿子约会,明天跟那个首长的儿子逛街。
她做着大多数文工团女兵共同的梦:给一个首长做儿媳。从这些方面看,她完全没有黛玉博学清高、恃才傲物的风骨。但这正是她的务实和纯粹的利己。
她胆小、懦弱,但又不乏善良。电影中的她得知何小萍偷拿自己军装时,她虽和众人一起指责奚落,但当郝淑雯一群人要将这件事报告政委时,她立即制止:算了,给她一次机会吧。她只能是一个在特殊年代中处处如履薄冰、谨小慎微地保全自我的人,虽自私世故但本无意要损害他人。
但她同时也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臭德行,比如欺负一下弱者,说说强者的闲话;比如趁人不备,悄悄的倒点炊事班的香油;或者偷挤别人的一点牙膏什么的…但这些毛病,刘峰都没有,他好得有点失去了人性。
刘峰又是在怎样的情况下爱上了林丁丁的呢?
那一年,是十个上海女生来到了文工团,这个俊俏柔弱的林丁丁首先让刘峰眼前一亮。
刘峰在舞美队帮忙修灯具、钉景片和拿道具时,林丁丁她们也正在排练、在演唱、在弹钢琴,那都是那个时代的经典曲目,这些出自这个黛玉一样女孩儿的美妙的声音钻到了刘峰的心里……
那一天,声乐演员在练习前踢腿,刘峰冲她们大吼:认真点,使点劲!
丁丁使劲一踢,把一个东西从她的灯笼裤管里发射出来,落在了刘峰的脚下。这可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东西,半截被血泡糟的卫生纸,只有梢头是白色,其余部分惨烈的猩红…
为了这个林丁丁,他放弃了到军政学院深造的机会,只愿跟丁丁在一起。他们一起听邓丽君的歌,政委查房时,刘峰保护了听歌的丁丁。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刘峰终于把林丁丁搂在了怀里。在那个炎热的夏夜,他的手滑进了丁丁的衬衣,抚摸着她的后背,触碰到了她胸罩的纽扣… 直到林丁丁失声痛哭,破口大喊:救命啊!这滑稽而荒唐的一幕,才得以结束。
林丁丁事后回忆,在那一刻,她的身体并不反感刘峰,身体在惊讶中本能的享受了那一次触摸。但她心里却绕不过的坎是:雷又锋怎么能从大理石雕塑基座上下来?他干尽了好事,占尽了美德,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怎么能爱我!
但,这些理由只是她精心包装的借口,她林丁丁无非是为了保全她自己。再则林虽然对刘峰有些小好感,但骨子里还是看不起这个农村人的,人嘛,总还是要往高处走嘛!
可是,在与刘峰一抱之后被人撞见,她只得主动找组织,揭发了刘峰喜欢自己的事情,还说抱的时候解她内衣扣子。她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维护自己的名誉,但却全然不顾,这会给刘峰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接下来,就是对刘峰的公开批判拉开了序幕。那是一个“讲坏话”被正义化,荣誉化的时代。军营里的每个人,包括曾经受过刘峰很多恩惠的人,都说了很多很多的坏话。
刘峰反正已经落水了,墙倒众人推,不痛打他几下说不过去,会得罪大多数人。只要是落水了,人也好,狗也好,都要被痛打,那是一种宣泄,也是一种狂欢:刘峰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不久之后,中越战争爆发,他又被调回到了野战军。刘峰被炸断了一只手,他那只结实灵巧的右手,为文工团修过地板,掏过下水道,补过军装,也摸过丁丁后背的右手,永远的被丢在了异国的战场上…
后来,林丁丁先是嫁给了北京某兵种副司令做儿媳,调到了北京军区歌舞团,但在那个高手如云的地方,她的水平只能是靠边站。在家里,她也不受待见,于是离了婚,后又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华侨富商。
总之,林丁丁是个纯粹的现实主义者,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人都活得很不错,因为他们擅于抓住命运的契机,活出自己的精彩。观众可能会觉得她在伦理道德上会饱受煎熬,其实并没有,享受幸福生活的林丁丁基本就不会、也不愿意知道刘峰和何小曼的人生是何等的凄苦。虽然在告发刘峰的那一年,她曾惴惴不安,曾眼神迷茫。
以上部分图片摘自网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