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会自己买花

作者: 1个九月 | 来源:发表于2018-11-04 23:27 被阅读36次

    2018/11/4

    “上完课,走出教学楼,雨后的校园,是今天最大的惊喜”

    伍尔芙在《达洛维夫人》的开篇写道“她说她会自己买花”

    我的朋友圈里有一个卖花的大姐姐,其实我很好奇,她一天能卖出多少花,花很容易凋谢,是我不愿意花钱去买的一个东西,我很佩服每天为自己买花的人,她们把生活的仪式做到了极致。

    这几天一直在摸索备考和生活的最佳状态,我确实已经有很多天没写文章了,停笔的这段时间里。我开始意识到写作对于我的重要意义,以前我会觉得它是我的任务,现在的我更愿意把写作当成生活的仪式,更多的时候,不是因为身边发生了美好的事情,所以我把它们记录下来,而是因为写作的需要,使得我“刻意”去留意身边的美好,这样我的生活变得充实,有趣。

    之前在一本书上看过一句话,好像是在三毛的《雨季不再来》里看到的,但之后回去找那句话,一直没找到,“把自己的生活记录给人看的人是可耻的”。

    不知道作者本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写下这句话。我推测他是用这句话表现出自己谦虚的写作态度,自己的文笔欠佳,还让别人花时间在研究自己的作品,实在是感到惭愧与不妥。

    这样说来,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可耻的人,唯一比较幸运的是,我的文章没什么读者,因为我更多的是写给自己看的。

    去不列颠哥大交流的那一个月,让我体会最深的也是课堂的仪式感。

    学校大巴 随手拍下的上课场景 (翻照片的时候突然想写今年夏天的回忆录了)

    如果是一堂在室内上的课,老师会给我们带一些当地的小零食边听边上课,或者是请来与课堂内容有关的一些嘉宾,以座谈会的形式,没有那么多的局限,有的时候可以走动和交流,让我们亲身体会课堂内容。

    有一次,课堂上讲到了爱情,有几个问题需要讨论,老师就把我们带到了玫瑰花园,给我们营造了一个很浪漫的环境进行学术讨论。

    如果是学唐人街的历史与发展,会有学校大巴把我们带到唐人街进行深入考察。

    昨天晚上学校的咖啡厅可以用爆炸形容,其实我一开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翻朋友圈才知道ig夺冠,可惜我也不知道ig是什么。

    昨晚的食堂三楼咖啡厅

    在北体,我最喜欢的就是食堂,它对于北体的意义,已经不再是一个吃饭的地方,它已经成了一种校园文化的归属地。

    食堂一楼和二楼,几乎每隔几个桌子就会有一台电视机,播放湖南卫视,新闻频道,或者一些重要赛事。每当有重大赛事,比如说世界杯或者篮球赛的时候,大家不会窝在宿舍,相反,会在食堂自动形成小团体,点上黄焖鸡米饭或者是麻辣香锅,围在电视机前看比赛,一起为喜欢的队伍加油,我不懂体育,但是我很喜欢这样的氛围。

    有人说,多久没有在电视机上看电视,就说明你多久没有回家,在北体,是不会有这样的感觉的。

    学校食堂的设计者一定是个很注重仪式感的人。

    每天晚上,食堂会关灯,但是却不会关门,这个时候的食堂,依然是接近满座的状态,大家会带上台灯,在食堂里复习,讨论辩题或者是准备报告,尤其是考研的那段时间,在食堂通宵的人很多,有的时候,学校的食堂会带给我一种哈佛凌晨两点半的图书馆的错觉。

    每次备考或者是写稿的时候,我都会跑到食堂三楼的咖啡厅,它不同于自习室和图书馆的压抑,会放一点点轻音乐,这几天确实学雅思学得有点疯狂,刚刚走出应试教育的我好像又在不自觉的把自己往那个方向赶,高考备考的时候,除了学习什么的不想干,觉得把学习的时间用在其他的地方就是一种浪费,也不喜欢收拾自己,甚至敏感到不喜欢和周围人说话,觉得那是在浪费时间,生活真的很混乱,毫无仪式感可言。

    学校咖啡厅

    仪式感这个词确实很难去解释。

    奥黛丽,赫本主演的经典影片《梵蒂尼的早餐》里,霍利会穿着黑色的小礼服,戴着假珠宝,在梵蒂尼精美的橱窗前,慢慢的将早餐吃完,可颂面包与热咖啡,仿佛变成盛宴。

    这就是仪式感吧。

    如果要说现在的我和高三有什么不同。

    那就是多了一份从容,就算有很重要的事情,也不会影响我化上淡妆再出门,睡前二十五分钟的健身以及一个小时的阅读,我也不会因为要考雅思而暂停写作,其实两者本身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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