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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类商标已成为商家必争之地

35类商标已成为商家必争之地

作者: 水之道知识产权姜跞利 | 来源:发表于2018-05-07 13:05 被阅读0次

        近期很多客户都疑惑“我有商标了为什么做宣传还要35类商标?”谈不上答疑解惑,只是略发表个人看法:

          在中国商标“注册在先”原则之下,第35类商标确实不能忽视,“漏注毁终身”已不是一句空话。

        35类商标为何方神圣?

    适用行业:

    1、广告公司、策划公司、设计、动漫公司等文化创意服务;

    2、商业管理咨询服务类公司;

    3、进出口贸易公司、农业科技、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电商平台、直销、生产企业、实体连锁等销售交易服务;

    4、猎头公司,招聘服务及人事管理等类型的公司;

    5、会计、财务、审计咨询等公司;

    6、家具、电脑、日用百货及办公服务类型公司;

    7、自动售货机出租、寻找赞助企业。

    适用企业且必不可少:

    1)、电商、微商企业;

    2)、广告公司或以广告盈利的公司;

    3)、需要做广告宣传的企业。

      由于商标资源有限,各行各业商标的申请量都很大,如果不提前注册,被别人注册了后,将来再想在第35类注册就无法通过。尤其是35类的服务非常广泛,将来可能需求要,也使一大部分企业在第35类进行了商标注册。

          仔细研究防止抢注,最佳保护的35类商标,刻不容缓!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注册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保护自身公司利益的一个重要法律武器。但依旧有许多企业对商标注册没有强烈的保护意识,或者在注册商标时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商标类别,导致企业在之后的发展和经营中蒙受巨大的损失。

        35类商标成为商家必争之地很多人就疑惑了:如果我的商标没有注册35类的,被别人注册了,会产生什么影响?商标是用在门头店招上(如国美、苏宁、沃尔玛、麦德龙),以后开店就可以直接在店招上使用,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如果只注册了产品的商品,但没有申请35类的商标,以后想开店面,虽能可以在店招上使用,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有人抢注了35类商标,那么店招是要换掉的,因为侵权了。 注册的产品商标只能用在核定使用的产品或包装上,跨类或跨行业是不受保护的。 如果是有实体店,那么还是建议把35类也申请注册,预防以后产品经营好了,被人抢注。产生经济纠纷和麻烦,有时维权的成本很高,如果有没有强有力的证据,那真的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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