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根很懂事,小小年纪就是个不错的得力干将了。他跟着外公一起干田里的农活,一个五六岁的娃,就开始了辛勤的劳作。现在的孩子,五六岁真是依偎在父母怀里撒娇卖萌的好时机,全家追着赶着宠,围着他一个人团团转。不得不感叹现在可真是幸福的时代,现在的孩子都过得很幸福,不需要为了温饱发愁,可孩子却根本感受不到幸福,这是什么原因呢?他们因为一切来的太容易,想要什么就有,物质生活满足得太饱,而失去了幸福的能力。
苦根七岁那年,地里的棉花正赶着收,哪怕苦根告诉外公自己头晕,还是被外公硬拉下了地。或许很多伙伴们会责怪外公心狠,这么小的孩子身体不舒服还被逼着下地干活。可没办法,那时生活艰难,福贵担心下雨棉花会收不上来就毁坏了。
棉花收完了,福贵这才发现苦根的额头烫的吓人,熬了一碗姜汤让苦根喝了睡一觉,又去摘了新鲜豆子煮了半锅给苦根吃,就继续赶着下地了。唉,如果换成现在孩子哪怕有一点儿不舒服,父母也都会马上带去看医生或是在病榻前守候着,怎会放任孩子独自在家呢?若有人守着,是不是也不会再发生悲剧呢?可那个年代哪有那么空闲守着孩子,地里的活都忙不过来呢?不收又得饿肚子了。
福贵干活回家才发现苦根死了,嘴唇都青了,口里还含着豆子,孩子是被撑死的。也许对我们而言会觉得不可思议,吃个豆子也能撑死,难道豆子还成了美味佳肴不成。对于那时来说,豆子一般舍不得吃得,苦根若不是病了估计也吃不到,这不吃太多了撑死了。读到此处,鼻梁一酸,眼眶泛红。
唯一的血脉外孙苦根也死了,也许很多人会觉得福贵也会去自杀,亲眼经历了一个个亲人在他面前死去,亲手埋葬了每个亲人,他还能活下来吗?他活着还有意义吗?想死是很简单的事,方法无数种,但活下来却并不容易。
福贵还坚强地活着,他凑够了钱买了一头老牛用来耕田与陪伴。忙完农活歇息时就会与老牛拉家常,呼唤着一个个亲人的名字。
我一直觉得活比死要艰难得多,福贵的活是一种勇气,是隐忍,他是在经历了种种大灾大难下磨练出来的忍耐包容力。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小说里福贵的整个人生都是在诠释着这句话。有一些书友说余华的活着太悲惨,太刻意将所有的悲剧全浓缩到一个人身上。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源于生活,小说的写作初衷便是一种真实生活的升华,将一个时代的悲剧浓缩到一个小人物身上,用一个普通人所经历的一生去反映整个时代的特点。
中国劳苦大众在苦难的生活中也有一套自己的存活本领,那就是超强的忍耐力,这是苦难逼迫下的成长,他们用宽阔的肩膀,坚韧的品质来默默承受这一切。
我看这本书的最大感悟是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哪怕像福贵一样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他还是顽强地活着。其实活着的人才是最痛苦的,死不过是一种逃避,学会接受命运,并不是代表就是一种消极的态度,反而面对才是积极的回应。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