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诗词的格律,我原来是不懂的,写出来的诗词比较随意,后来我知道格律这回事,我便规规矩矩按格律写,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至少是符合要求的。
可是,现在居然还有不少人不把格律当回事(注意,不是不知道,是根本不当回事),美其名曰诗词要进步,不可拘泥于形式,内容是主要的。诚然,内容是最重要的,不可抛弃。
不是说写诗词一定要有格律,但至少,你写格律诗和词,一定要有格律,格律是它们的灵魂。
你可以写几句不合格律的诗,但请不要说它的绝句,说它是律诗,说它是浣溪沙。入乡随俗,你不入乡,自然不必随俗,但你入乡了,麻烦随俗吧。
对于格律,也不是严格得没有一点余地,也有一三五不论,有一些可平可仄的地方。也不是很难吧。
当然,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完全为了格律而写。有时脑子里突然出了个好句,可写出来的诗却有个别字不合格律,又想不到好的字来代替,不得已出律,也不必为了格律而强行改,古人也有好作品也出律。李白的“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就出律了,但你能说它不是好作品吗?
格律并不会束缚创作,它只是为了让句子读起来错落有致,朗朗上口,有音乐的美感。
大家对格律有何看法,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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