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刚刚在超市碰到,我怀疑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到他,十年前的那一句再见依旧在耳边回想。
我像疯子一样找了他那么多年,却没想到他就在我身边,世界有时那么大有时那么小,有的人他不想让你看到就永远看不到。
我叫李离,他叫莫辰,他是我的男朋友,哦不现在应该说是前男友。从认识到在一起我用了十年,他所有的前任我都认识,嗯对,我只是一个备胎。
16岁那年是我第一次离开家,百公里以外的城市,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心里竟然涌起一丝幸福,对没有爸妈的日子是幸福的,终于可以离他们远一点了。
我父亲早逝,母亲带着我改嫁到了叔叔家,叔叔对我不是很好,但是也不太坏,基本上属于不闻不问的。
后来我有了一个弟弟,全家人的心思都扑在他身上,对我更是不闻不问了,还好那是有他陪着我,这也就是他以后变的那么烂我还放不下他的原因。
那时候叔叔赌博,大把大把的钱全扔到赌桌上,连个响都没有就没了。妈妈为了给弟弟交学费挨家挨户的借钱,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借给她,大家都知道她有一个嗜赌如命的丈夫,没办法,弟弟要上学。我知道在这个家我是可有可无的那个,所以我主动找到母亲:
“妈,我想过了,反正我已经读过高中了,要不我下来,出去打工吧……”
话音还没落,只听啪的一巴掌,我的脸瞬间肿了。叔叔骂骂咧咧的坐在沙发上:
“我养你这么大,没少过你吃,没少过你喝,你做戏给谁看,嗯?”
我没说话,到是母亲,她居然说这个小拖油瓶走了还不好,以后家里就少一张嘴吃饭了,让她去挣钱有什么不好,
“可是你让别人怎么看我们家?”
母亲半晌没作声,到是叔叔:“罢了罢了,人家长大了,翅膀硬了,就随她去吧。”
母亲递给我一张红色的钞票,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大面额的钱。
第一次写文,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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