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刀锋》已经读完。本想写一篇书评的,但赶上过年,这心总是静不下来,感觉大脑一片空白,所以书评总是无法入手。
这样的一本小说,何以取名为《刀锋》?
“刀锋”一词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奥义书》: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这就是故事主角拉里心中的疑惑。若真有人在刀山上找到答案,那该如何看待山下的俗世呢?这就是毛姆撰写本书的因由。
拉里的悟道之路充满艰辛,每前进一步都如在刀尖上行走,但他在神像前悟道之后,又回到了世俗的生活之中,让自己的一切归于平淡。
选择的艰难,选择后的艰辛,开悟后的淡然与超脱,让拉里成为一个富有哲理的智者,最后大隐隐于市,在繁华的尘世里悠然生活,不知什么原因,我突然想到那个拈花微笑的场景,
毛姆笔下的人物都很有个性。伊莎贝尔的丈夫格雷,明知伊荷尔深爱着拉里,但自始自至终都把伊莎贝尔视为手心里的宝,对拉里也是真诚相待,从来没有用“情敌”的眼光看待过拉里,他是毛姆笔下善良的化身,总是给人一种憨厚朴实的感觉。他喜欢工作,喜欢奋斗,爱妻子也爱孩子,是一个很有责任性,很有担当的男人,伊莎贝尔嫁给他,真的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伊莎贝尔可以说是在某种程度上遗传了她舅舅艾略特的基因,喜欢过上流社会的生活,不想与拉里一起过贫穷的生活,但她的心一直为拉里留着,她对拉里的爱是伴随着她一生的生活之中的。因为爱,她心生妒忌,当得知拉里要取他们儿时的玩伴苏菲的时候,先是把气个半死,然后又设计让苏菲离开拉里,继续去过酗酒吸毒的生活,最后被人割喉,命丧黄泉。
其实并不讨厌伊莎贝尔,面对着爱情和物质的选择,她选择了物质,放弃了爱情,她深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命运也很眷顾于她,让她嫁给一个视她为手心里的宝的男人。但她对拉里的爱却没有因自己的选择而释怀,以至于心生嫉妒,破坏了拉里的婚姻。活脱脱的市井女子,在毛姆的笔下被刻画的淋漓尽致。
最后再来看看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对艾略特的描写,毛姆使用的笔墨不亚于对拉里的描写。这位有点虚荣、有点自负的自认为是伯爵的后代的男人,很是喜欢社交活动,而且不计代价让自己往上流社会的圈子里钻,七十多岁的时候,因为没有收到他人宴会的邀请竟然很不开心,以至于大哭。
但他的心底却是善良的,柔软的。他对自己的外甥和外甥女都视为自己的孩子,当伊莎贝尔和格雷在大萧条时期遭遇了破产时,他收留了他们,让他们住进自己公寓,并提供一切生活费用。他死后又将大笔的遗产留给了伊莎贝尔。那个好虚荣又充满和善的老头的形象跃然纸上,宛如眼前。
经典之作必有经典之处。毛姆就是毛姆,无人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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