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气很好,早上是被温暖的太阳和院子外面的鸟儿喊醒的。近一个月的夜以继日工作,终于全都做完了,早晨一边做着家务一边听着喜马拉雅,心无杂念。做完活儿想着是不是应该把这一个月的工作优化一下。可把笔记本拿出来坐在院子里不过两分钟,终究还是关上了--晃眼的阳光与喳喳的鸟鸣驱使着我今天什么都别干,拿一本书,坐在秋千上,看完它。
我坐在秋千上,拿着一本柯艾略的《我坐在彼德拉河畔河畔哭泣》。柯艾略的书我最先接触的不是脍炙人口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而是《魔鬼与普利姆小姐》,然后是《背叛》。再然后便打算把他的几本书全部看完,今天的天气,心情,都只适合在秋千上瘫痪着读完一本书。看书的时候,如果有一杯酒,简直就太棒了。我果断回房间倒了一杯葡萄酒。
一杯酒喝完,书也读完了。书读完便直接放在了怀里,而我的怀里还有个家伙。我养的一条黑色拉布拉多猎犬。它今年已经四岁半了,智商很高,却大多时候在装傻。它很粘人,我想我拒绝再回职场进办公室工作,跟它或许有那么一点点的关系,你怎么忍心一个粘人的家伙每天用它那孤单寂寞的眼神盯着房门,只为了等你回来。
我放纵着它的粘人,任由它和我一起挤在秋千上晃啊晃。我的脚下还有一个小家伙,是去年十月份捡到的一条小土狗,当时它还只是一只小奶狗,现在已经有二十多斤了,如果用一种人类来形容它,就是农村的懒汉。无论是它那怎么都打理不整齐的奶白色毛发还是它极度不雅的睡姿。
今天的阳光虽然很烈,但院子里已经长大的黄角兰树成功的将我覆于树影之下。看完了书,抱着我的狗儿,晕乎乎的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醒来时,原本怀里的狗儿和脚下的狗儿正在打闹,太阳已经西沉,春风是温柔的。脑袋略微清醒,身体却不听使唤的晃悠。我看了一眼怀里的书,努力的想了想书中的内容。天呐!所记已是寥寥。85页和129页在脑袋里挥之不去,我知道那是我看书的时候,里面有想要记住的段落。
我看了看表,已经下午五点了,两只狗儿该吃饭了。我拒绝直觉给它们吃狗粮。给他们吃的是自己搭配的食物,鸡胸肉适量,胡萝卜适量,青菜适量,馒头一个,狗粮一勺。煮熟之后凉会儿给他们吃。明明晕乎乎的,却发现今天给他们分配的特别均匀,唔........大狗六十多斤,小狗二十多斤........这样分配,大狗明早会饿醒的。
狗儿吃饱了,也就不闹腾了,重新将书拿过来,翻到85页和129页。将两句话抄录了下来。
“但爱情总是崭新的。不管在生命中经历过多少次爱情,每次我们都会面对全新的情境,这份爱或许会领我们上天堂,也可能下地狱,但总而言之,它会带着我们往某处去。我们必须接纳它,因为爱情终将丰富我们的生命,如果拒绝了它,我们必将死于饥饿,因为我们连把手伸向生命之树摘取果实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会在醉醺醺中记住,不过是作者的话讲到了心坎里罢了。谁的青春,没有那许多懦弱。
“命运真是奇怪: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很少有人与第一个爱人结婚。而那些嫁了初恋情人的人也总是对我说。她们缺失了某些重要的东西,没能经历应该经历的一切。”
之前在公司上班时,当女同事讲起她的前任,前前任时,眼神中总是充满羡艳的,因为她经历了人生该经历的一切,而我的那段经历则是空白,这样的人生,终究觉着有些遗憾的。
夕阳将落,鸟儿好像就没停歇过鸣叫。经过一天太阳的摧残,花儿都蔫了,空气温暖,瘫痪了一天,是时候起来活动一下,给花儿浇浇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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