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是一门,人的学问。
如果你期待我从技巧的层面来分析一个演员的表演,就要做好失望的准备了。
因为表演本身,是一门关于人/人的生命的学问。
要了解胡歌的表演,必须先了解他的人格。
今天这篇文章我试着说的就是:
演员的杰出,是痛苦的综合杰出。
胡歌车祸之前,我对于他的荧幕印象停留在李逍遥。
快乐,无畏。
车祸之后,我看过他的话剧《如梦之梦》、电视剧《仙剑三》,以及之后的《琅琊榜》《伪装者》,最近的《猎场》。
到现在,最触动我的角色始终是梅长苏。
那个人物身上有一种,深不见底的漫长。
客观评价一下胡歌的演技,以及猎场
这种极致,此后我没在他的角色里见到。
所以在聊胡歌的演技之前,我必须先提到那一场无法磨灭的车祸——
正是那场灾难,毁灭了他。
正是那场遭难,锻造了他的漫长。
也正是那场灾难,阻碍着他。
先从好的方面来说。
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见过鬼,见过死,意味着能更深刻地进入“人生”。
在胡歌这个个体上,你可以清晰地察觉到———
演员的底色,必须是悲凉。
先说《猎场》。
这个戏,胡歌的表演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出彩么?
并不出彩。
什么叫没有问题呢?
就是说,演员在表演时,正确的状态是,对方给你抛一个东西,你接稳,然后又丢回去。
所谓的没有问题,就是胡歌接住了对手的戏,没出错。
比如,罗伊人在车里跟郑秋冬说话,郑秋冬对现实很无能为力,既面对不了过去的自己,又面对不了现在的自己,他看向窗外。
客观评价一下胡歌的演技,以及猎场这个处理就是我们说的“对”。
这里面有戏,有演员的思考过程、内心活动。
所谓不出彩就是,观众的内心深处没有被牵动——
我们知道,他在演戏,他是郑秋冬。
哦。
胡歌有责任,但是:
第一, 好演员和好本子/好角色是相辅相成的。
看了前四集,我确实无法被《猎场》吸引住,这说明它制作上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第二,“正确”和“优秀”有很大的差别。
这种差别,你可以理解为绝大多数公务员和创业者的差别。
胡歌诠释的郑秋冬不够到位,因为他其实离“小人物”是很远的。他生于都市,长于都市,年少成名,所受到的最大苦难,是生死的苦难,不是生活的。
所以他演绎的生活,不够真实。
他更擅长去拿捏情感层面的戏剧变化。
所以梅长苏到位。
我在知乎说过这个问题,“为什么景甜的表演,总是缺乏一点动人的东西?”
所有俊男美女在演艺上的优势都是他们的“卖相”,但若要成为真正演员的阻碍往往也在此。你得忘记自己“好看”。
但我们回放刘涛和胡歌的这场戏:
霓凰郡主(刘涛 饰)在远山的凉亭里揭穿梅长苏,说他就是自己青梅竹马的情人林殊(胡歌 饰)。但梅长苏拒绝承认。霓凰已经完全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上前抱住了梅长苏。
梅长苏此时是犹豫的:使命让他无法承认自己就是林殊,爱情又让他无法对爱人撒谎。
客观评价一下胡歌的演技,以及猎场这里的音乐是《红颜旧》,歌词唱的就是两位的内心世界:
思君不见倍思君,别离难忍忍别离。
忍别离,不忍却要别离。
霓凰开始哭。
前面她怀疑梅长苏就是林殊的过程中,一直在忍耐、控制、压抑。
她爱他,但人们都说他战死了。
现在,他就在她眼前。
她的思念和牵挂,可以全部在此时奔涌而出——
他,又何尝不思念呢。
但他失去的,不仅是爱人,还有家族、身份、朋友、健康、记忆。他所背负的太多了。除了爱,还有责任。所以面对爱人炽热的感情,他既恨不得与她一起沉沦,一起被爱吞噬,又放不下。
客观评价一下胡歌的演技,以及猎场极度矛盾与极度隐忍,极度理智与极度感性,是梅长苏身上全部的魅力。
——这同时是胡歌的魅力。
演员角色的魅力,和其自身的魅力,必须一体。
知道斯坦尼理论体系的人对此一定有所了解:
如果演员自己是“相信”的,那么他就无法“解释”。
霓凰倚靠在梅长苏身上。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久违之后真实地触碰到对方,身体和灵魂。
梅长苏是个人,活人。
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标志,是能够对外界刺激做出反应。这个反应,就是他的性格。
梅长苏终于抬手,抚摸霓凰的后背。
这是这个人物的又一次前进。
他终于承认了自己就是林殊,承认了伤疤和现实。
承认这一切的原因,只因为他是个普通人,他抵抗不了真实的自己、自己真实的感觉。
诚实,是一个人活着的另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任何一个角色的深度所在。
霓凰那样爱他。
他又那样爱霓凰。
这里的歌词是:
红颜旧,任凭斗转星移,唯不变此情悠悠。
这个片段,至今依然还是感动着我。
综合他后来的作品,比如《伪装者》中的明台,让我得出的看法是:
胡歌是个好演员,但是他还没有走出过去。
所以他还不是顶级的演员。
很抱歉我这样说,但我想我能感知到他的痛苦和挣扎。
从职业角度,胡歌确实是虚心与敬业的。我不认识他,但我敢说,他是发自内心地尊重演员这个职业,并且渴望在这个职业寄托一部分的自己。
从艺术造诣的角度,胡歌既有出色的作品,也有平庸之作。
但没有——至少现在在我看来,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巅峰之作。
这一切的原因:
首先,他尚且无法与自己和解;其次,他还没有遇到一个巅峰的角色。
后者是很宿命的。
前者我尽量说得再通俗一点。
所谓的与自己和解,应是在精神上,真正走到一个“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境地——“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这是指一个人了解了自己的过去,并且能够不再被过往折磨,放下包袱去度过人生。
但从胡歌作品来看,他一直在试图把自己的过去作为武器,他在试着面对那个自己,并且告诉世界自己是什么样的。
他太重视他的那个部分。
他不“淡”。
我的判断也许是错的。
但既然是讨论,我也不怯于提出我不成熟的看法——
胡歌没有真正走出过去的阴霾。
这既成就了他自己最精彩的角色,也阻碍着他成为更高级的演员。
早前,院线上了一部电影《海边的曼彻斯特》。
饰演男主角的演员叫卡西·阿弗莱克,片中是一个父亲,因为意外失去了两个孩子。灾难之后,他与妻子离婚,只身离开从前的城市。
侄子希望他不要被过去困住,希望他留下来。
但他拒绝了——
面对不了的事情,也有面对不了的对付方法。
举重若轻、举轻若重都可以,但是卡西选择了举重若轻。
他在这部电影里的演出感人入骨,他的精彩在于“了无痕迹”。
整个人物的处理都非常自然、真实。包括在后来同样小成本的《鬼魅浮生》中,卡西的忧愁、无法和解,都透过他的眼神挪移到了观众心里。
解析这个演员的表演时,我说他很“细腻”。
而高级是什么?
高级是“传神”。
胡歌在《琅琊榜》中的表演便是了。
但这种状态,在后来几个作品里,没有获得更大突破。
因为,一个好的演员,除了需要自己,还需要好的导演,好的时机来成就。
目前来看,胡歌还处于一个积蓄的状态。
有些人会厚积薄发,但大部分人会被自己的自我打败。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认为他需要先做一个轻松的人。
当他重新学会轻松,他才会再上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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