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痴”一词有两层意思,一曰对唱歌痴迷的人,二曰——白痴,即音乐术语里所说的“音痴”,泛指对声音感觉迟钝、唱歌能力比较差的人。胡六就是这座小城里出了名的既痴迷于唱歌又不怎么会唱的歌手。不过呢,“歌痴”这个名字,是熟悉胡六的人对他的尊称,意思偏重于他对唱歌的痴迷,并没有太多贬损的意思。
胡六对唱歌的痴迷确实令人佩服。他每天早上都会来到雪水河边的游园,爬到游园的小山顶上练嗓。他练嗓和别人吊嗓子不一样,他就是扯开喉咙使劲地嚎,他不懂乐理也不讲究什么演唱技巧,只要吼出来就行。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他这里一嚎,附近晨练的人都立马停止运动,快速离开这“黄土高坡”,走了。不光人走了,那一树一树的鸟儿也被惊得满天飞,就连正在鸣叫的知了都吓得不敢出声,撒泡尿仓皇逃命。
胡六也会在晚上来到雪水河边的小广场,加入到歌唱队伍中,他不仅是这个队伍的活跃分子,还是不可或缺的组织者、执行者。歌友们说,别人不来没关系,但胡六不能不来,他若不来,这个队伍就可能散伙了。即使散不了伙气氛也会消减一半。
雪水河自北向南穿城而过,成为小城的一道亮丽风景。它给小城增添活力的同时,也为市民带来夏日的清凉舒爽。流出小城之后,小河突然来了个90度转身,一路向东奔流而去。在它转弯的地方,围起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平地,前些年政府将这块平地建成了广场,成为市民休闲活动的绝佳去处。这个广场很像被河水的手臂环抱着,红砖铺就的地面平整又干净,靠河的两面垂柳依依,凉风习习,另两面则是各种花草树木和便道。广场的四周边上安装了木制座椅,早晚运动健身的人走到这里,大多会坐下来休息片刻,或是和熟人聊聊天。
到了晚上,小广场就成了音乐爱好者的乐园。这些人当中不乏高手,甚至具备了专业水平,有两位歌手分别拿过省市业余歌手比赛的二、三等奖。
胡六是每天晚上最早来到广场的歌手。说是晚上,其实太阳还老高他就来了。他老婆吴美丽也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因为要做家务,所以比胡六来的晚一点,但也仍比其他人早到。
终于,琴师的电瓶车到了。胡六一个箭步冲上去:“您好李老师!这么早就来了?”
“还是你早啊,我们的歌星总是那么积极。”李老师笑了笑。
说着话,胡六就开始把电瓶车上的物品一件件搬下来。因为每天都要过来帮忙,胡六知道应该先搬什么后搬什么,什么物品放在什么地方。他先是把两个大音箱搬下来,摆放到固定位置,再把谱架、话筒、马扎还有水壶茶杯什么的小零碎放好,最后才手脚麻利地拉电线,接电源,插话筒。
不过那几把胡琴是从来不用他拿的,李老师怕他不小心给弄坏了,不让碰。
把所有的事情做完,胡六拿起话筒连喊几声“喂喂喂”,以确认话筒工作正常。放下话筒,胡六跑步来到李老师跟前,“咔”地一个立正:“报告琴师老师,音响设备一切正常,请指示!”李老师摆摆手说声“稍息”,胡六就扯起背心擦擦脸上的汗,坐到排椅上歇息。
胡六很乐意做这些事,他觉得这些事就应该由他来做。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个小小的原因,那就是趁着别的歌手还没到,自己先唱上几首过过瘾,让憋了一天、痒了一天的嗓子稍稍舒服一点。
吴美丽风风火火赶在其他人之前来到这里,也是为了听胡六唱歌。说来也怪了,来这里的歌手中,唱歌好听的人不少,可她偏偏喜欢听自家老头子的歌。其他人的歌她也听,听完了也鼓掌,但只有胡六唱歌的时候,她听得最投入、最动情,巴掌也拍得更响。
屈指算来,胡美丽崇拜胡六、喜欢胡六的歌将近40年了,那时候她还是个不满二十岁的姑娘,而现在都快成老太太了。这么多年对老伴的歌声热情不减,崇拜依旧,也确实不容易,称得上铁粉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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