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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的故事大部分来自野史,真假难辨。不过鲁迅说过:“野史和杂说自然免不了有讹传,挟恩怨,但看往事却可以较分明,因为它毕竟不像正史那样地装腔作势。”
公元1641年正月,离大明王朝寿终正寝只有三年的时间,闯王李自成带兵攻克了洛阳。洛阳的藩王是福王朱常洵,他是当时崇祯皇帝的叔叔。
福王是个360斤的大胖子,实在跑不动,被农民军抓住了,带到李自成面前,浑身的肉筛糠一样颤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哭泣,表达着放他一条生路的强烈愿望。李自成一开始厌恶地看着他,后来可能看他实在是太胖了,又被逗笑了。他灵机一动,下了一道名垂野史的命令。
农民军里能人多,几个大厨出身的士兵上前将福王扒去衣服,先里里外外洗干净,然后剃去毛发,拔掉指甲,又在福王庭院里找来几头鹿,将哀嚎的福王和鹿一起丢进大锅,嬉笑看着肥肉在滚汤里翻滚,读史的人读到这毛骨悚然,当时闯军美其名曰“福禄宴”,解了谗也解了恨。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胖,外号也不要取的太好。当然这是浅显的道理,更深层次的道理在于福王咎由自取,历史上并未获取同情。
福王朱常洵的爸爸万历皇帝最喜欢他这个儿子,想让他接班,因为不符合大明的祖制宗法,大臣们极力反对,引发了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国本之争”,过程很复杂也很冗长,斗争也很激烈,总之朱常洵没干上皇帝。
大家了解一下,别以为专制社会就没有制度,皇帝也不可能为所欲为。为了补偿他,万历给他分配了一个好地方作藩王,赏赐他无数的金钱良田和大豪宅。这哥们在洛阳就干三件事:喝酒泡妞敛财,最终把自己整成了一个四舍五入就是400斤的大胖子。
河南大旱遭灾,有人劝他拿出一点钱粮赈灾,他脖子一耿,那是我叔叔的事,与我何干?其实他比他叔叔有钱的多。结果农民活不下去,闯王一来,全部入了伙;官军经常发不了粮饷,这哥们也不管不问,还在敛财,结果大军杀到,没人替他卖命,里应外合,坚固的洛阳城门不攻自破。
说到福王,不能不说他妈妈,郑贵妃。郑贵妃自幼就天生丽质,气质不同凡响,但家道败落后实在太穷,13岁的时候被狠心的父亲卖给了一个老头作妾,结果这个老头看她气质不俗,身世可怜,觉得无福消受,就放她走了(也有一说,是老头的儿子放走她的,郑氏为表感激,特地脱下一只绣花鞋送给他儿子作信物,这个说法因暗示和联想过于丰富,可信度要打折扣)。
一年后,郑氏入宫,被万历皇帝一眼相中,自此宠爱无以复加,一直到万历故去。郑贵妃好像吃了朵儿胶囊一样,散发着由内而外的魅力,她既有与生俱来的气质和容颜,又有在民间疾苦中磨炼的情商和手段,牢牢地占据了万历的心,哪怕后来人到中年,万历仍然对她不离不弃。
肉体是暂时的,精神才永恒。万历已经视万贵妃是他的精神伴侣。对于他们的爱情结晶,自然是想扶上位的。
事与愿违,朱常洵没能当上天子。这个郑贵妃不是凡人,围绕着爱子上位的争斗过程,明朝的几大奇案,妖书案、梃击案、红丸案(明朝皇宫奇案多,奇葩皇帝也多,可以慢慢聊)都与这个女人有扯不开的关系。
按道理,有这样的妈妈,朱常洵应该智商不低,他没当上皇帝,破罐子破摔,用享乐来对抗社会,以肥胖来抵御内心的郁闷。当他在洛阳像吹气球一样膨胀的时候,郑贵妃也在万历死后被打入冷宫,苦苦地思念他的爱子,至死没有见到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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