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花一朵朵,想法一堆堆。
今天是日更第148天,小澡哥给大家谈谈英国政府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监管。
英国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相对比较宽松,一般私营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不需要许可。尽管不需要许可,但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
根据1974年颁布的《职业中介法》,将职业中介机构定义为把雇员介绍给雇主,为他们提供工作(也包括提供短期工作)的机构。该法禁止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只能向雇主收取。这一规定执行至今。
2003年,《职业中介行为规范》颁布,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出发,强化了对职业中介机构的要求,比如要求中介机构保留雇主要求介绍或派遣人员的记录、劳动者工资记录等,以便能够追求服务全过程,还要有记录证明没有向工人收费。政府的监察人员可随时进入中介机构抽查这些记录。
一般私营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由贸易工业部就业规范监督司负责。该司只有19名工作人员:司长和行政管理人员3人,负责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4人,监察员12人,他们分散在全国各地,共管理全国1万余家中介机构。管理方式主要是监察员到公司抽查相关记录或根据投诉进行调查。
从2004年开始,英国政府对农业、食品加工、园艺、拾贝四个特殊行业的职业介绍或劳务派遣重新建立了许可制度,由单独设立的许可证颁发局管理,该局约40人。之所以对这四个行业采取特别管理措施,起因是由于2003年一些从事海滩拾贝工作的中国人被淹致死后,部分中介机构的非法行为曝光,引发社会 广泛关注。
参考资料:
莫荣,侯增艳 等:《中外人力资源服务业比较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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