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初学经济学的第一个年头,我遇上了这本《以自由看待发展》。
阿马蒂亚•森用他独特的视角告诉我们:发展不仅仅是效用能够衡量的,自由本身就是一个被长期忽略的重要判断因素,他以独有的人文关怀去解剖冷冰冰的数字分析,告诉我们经济学不是完全功利的。
他服务于人本身,也必然要为人的基本权利提供保证。
在惯常的萨缪尔森经济学理论中,经济学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也即帕累托最优,这与边沁的功利主义不无关系。
但森认为: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过分关注效用、收入、财富、以GNP作为最重要的指标去看待社会的发展,这样的视角导致了对市场机制全面理解的硬性欠缺。
森的理论体系认为:自由具有建构性。
也就是说需要强化与保障才能实现人类的自由权力。而且,自由本身对于人类发展就有价值,既可以发挥手段性作用,也可以发挥工具性作用,后者主要表现在政治自由、经济自由、社会机会、透明性担保以及防护性保障。
森提出:自由有时候比经济效率促进发展的效果更为显著。
书中的例子是森对芝加哥大学教授福格尔提出的黑奴悖论的论述:美国南方的庄园雇佣大量黑奴生产,在当时确实是有效率的市场行为,而且黑奴的实物报酬高于自由农工、寿命期望值高于工厂工人,但即使是在加薪引诱下,黑奴依然频频逃跑。
这个例子说明:人身自由、就业自由,有超越效率与经济利益的意义。
著作中说:经济不自由会助长社会不自由,正如社会或政治不自由也会助长经济的不自由。
就比如:极度贫困使一个人在其他形式的自由受到侵犯时成为牺牲品。森从“自由”的角度去分析人在极端情况下的行为,令人耳目一新的,如果我们用“自由”这把尺来衡量发展的效果,就能得到很多新知。
本书中把伦理学与经济学结合来分析,为经济学开拓了新的疆域,这也是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对书中功利主义、自由至上主义以及罗尔斯正义理论三者的比较印象深刻。
在第三章伊始,森就用一个“应该雇佣哪个佣人”的寓言来引出了社会上几种不同的思潮——平等主义(帮助穷人)、效用理论(幸福程度为测度)、正义理论(实质性作用、基本生活质量为测度)。
但这三种观点对于发展都有其长处与缺陷,而以自由为基础的基础则兼顾了功利主义对福利的兴趣、自由至上主义对选择过程与行动自由的关切,以及罗尔斯正义理论对实质性自由(免受困苦的基本能力)的注意。
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开头写道:
“很显然,财富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善,它只是有用的东西,而且是因为他物而有用。”
而在森的自由视角论中,这种“他物”便是自由。
森通过对贫困和饥荒的研究表明,扶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增加穷人选择机会的能力。森并不简单将收入低的人就当成穷人,而认为应该将那些基本能力(包括生存、营养健康、识字与投票等能力)被剥夺的人当成穷人。
因为由于这些能力的匮乏导致他们无法作出自由选择,而自由的丧失才是最贫困的,这意味着这些人没有能力与机会改变贫困的现状,也正是因为在制度上对能力的剥夺才会造成大饥荒。
不仅仅是在关乎“财富”的问题上需要“自由”,在我们的观念上,同样需要自由与多元。
森认为,面对传统的存废问题,必须允许人民自由地决定哪些传统是他们愿意服从的基本评价,按照自由导向的视角,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决定保留传统与否的权利不能够被所谓的“卫道士”剥夺。
这一论述已然超越了传统经济学的范畴,森也因而被质疑其经济学分析的正统性,但我认为,经济学家应该有这样的胸襟与情怀,去放眼社会与历史,不仅仅是只追求物质的发展,甚至一定程度上来说,精神发展是更至关重要的发展内容。
森在这本著作里拓展了自由的条件,强调了获得自由必须依靠理性;同时也指出,只有基本能力获得保障下的自由选择,才能真正促成人们去更深刻地理解自由。
这个概括依然有简单化的嫌疑,但对于理解理性与自由的关系而言,却大有裨益。
而令人惊奇的是,到了晚年的经济学大师,例如斯密、哈耶克、还有森,都开始关注道德伦理问题,其中都涉及到正义等伦理学的核心命题,这也许并不是简单的巧合,而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斯密是从“道德情操论”入手,而哈耶克是从认识论角度切入,森则是从理性与自由的关系进入到正义的层面,这也说明:经济学的分析在想数字计量方向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与社会学、伦理学、政治学相结合,这也凸显着经济学作为人文学科服务于人的根本性质所在。
作为一个经济学的初学者,也许我还未能参透这本书所蕴含的理论精髓,但这样一个睿智广博而胸襟广阔的诺贝尔奖得主的感召是无穷的。森的突破性理论告诉我们:
不应囿于现成的体系,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质疑精神与超前头脑,也应该有这样的人文关怀与细致入微,去拓展理论的疆域,去打破固有的思维,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自己的领域不断前进,为人类谋得更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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