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曰:“雍也仁而不佞。”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不知其仁,焉用佞?”
“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出自《论语·公冶长5.5》)为什么呢?和人争论,争辩,争過别人了,把别人给说成:是无言以对了。别人不是应该“服”自己吗,怎么会:“屡憎于人”(既:被别人所憎恨......)呢。
这是为什么呢。其實,如果真的有人对此发出疑问地話,既:为何“御人以口给”,却“屡憎于人”(既:屡被人‘憎’)。如果,真有人对此感到疑惑的話,那他确是對这个世界缺乏了解,和认识了。首先,想让别人“服”自己,這本身,就是一個:悖论。因為从古至今,古往今来的那些真正被人所尊服的人里,人們首先尊服的是:他的行為。
那麽行為,大体分成两方面:一、既他所做的行為、被人歌颂的功绩......
二、既他流传下来的作品,有時候功绩=作品,譬如:司马迁(《史记》的作者)。
有時候作品≠(不等于)功绩,譬如:梵高(畫家)。梵高在世時,几乎没有被人歌颂過他绘畫方面的“功绩”,但他的伟大,则基本来源于他所流传下来的作品。三、既有作品传世......又有一定的功绩。譬如:孔子。孔子发扬了儒家,且有作品传世......这是我们所尊服的人,我不知道他們有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会被人所尊服,或要被人所尊服,所以才做......
我不知道他們脑子里想没想过这种事(既:被人所尊服,或要被人所尊服......),但他們只是:做,去做,去畫,去写......就只是:做了。
道理是這樣的。所以:“被人服”,這本身就是一個:伪命题。因為你没做,或你也不知道自己該做甚麽......又有誰會服你,你又如何‘被人服’呢。
道理是這樣地。所以,若真想被人所尊服,那你得先做出‘行為’來,先拿出‘成绩’(既:結果)來......道理是這樣地。然后,人服不服你,那就看:‘命’了。
但,這一切(既:要不要被人服,以及若要被人服需要做甚麽,以及所做的行為......等)都与:“御人以口給”(出自《論語·公冶长5.5》)既:与人辩論,争辩,説“趴下”别人......没有哪怕一丁點儿的任何关系。你若真想做甚麽,你就大胆去做。你愛做(某件事......)是你的事,是你人生的选择......
至于説:人家服不服,那就看:時也,运也,命也,是不关你的事儿。你能做的,其實就是:‘做’字,就是:去做......去做就好了。能寫的,寫。
会畫的,画。能弹奏的,弹。喜欢踢球的,踢。爱开车的,开......去做,别管人服不服。道理是這樣的。若一开始就想的:“我一定要让人服我”,的話;那你写不出甚麽好作品。(任何的‘好作品’都是......)从‘心’出发,以‘清’(德)服人。
道理是這樣的。以‘清’服人,就是:以德服人。甚麽样的:‘德’,能服人......
‘诚’字,一個:‘诚’而矣。仅此而已。所以説,‘服人’,要‘人服’,靠的從來不是:矫情,掰饬、狡理,狡辩等等。人人都有心,其實,广义上説:万物皆有灵(灵,既是:心)。万物皆有灵,人内心或多、或少都有感觉......
人能“察觉”,或能感知到:真理、真相究竟为何......人是很灵的,在我们目力所及的自然界里......人對心的感應是很强的。相當强。
所以,當你强词夺理的時候,你其實是在:‘逆心而行’......人們知道,但却説不過你,因為種種原因......所以,即便你譲众人都哑口無言,那并不代表众人“服你”。只是你太能‘修饰真理’了,以至于我們甚至都不屑于去聼你再说甚麽了。
故不言。是這樣的。對于‘逆心而行’者,對于‘过度修饰’,或‘過于修饰真理’者們,不言不语,或者是對他們表达:‘不屑’的最好方式。
道理是這樣的。對于强词夺理者,和‘过度、过于修饰真理者’們,有的人嘴上说不過你,但心里恨你;有的人干脆就不屑于你(你個人,和你的言論......等等)而选择無视你,不理你等。这就是我们對于:‘佞人’的态度。
我説不過你,但是我心里知道:你是錯误的。這就足够了。心是真的,每個人,万物皆有......我們要做的,或者説:孔子儒家向我们强调的,就是:找到它。
找到心,而不是説,去在外表上,明面上、面子上面去一味的包装,修饰,添加等等這些面子上的工程,以及“外面的工程”、‘门面的工程’等等。
1.
‘由心而发’,未必被人所记住,所尊服。但无愧于心。
而,欺世盗名者,则终将被更大的谎言,或修饰所替代。而,那很可能是當初被他说地哑口无言,無还嘴之力的“屡憎”者們......
故,子曰:“焉用佞”(出自《論語·公冶长5.5》)道理是這樣的。
2.
向‘真’出发;而非浮华、花花,与繁花。
----作者:李宗奇 庚子年 七月初六 于自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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