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法哲言》(十二)
对人才之取捨何别?天下之或优劣和合之因,所汇果也,为一体之和,不可分割之,由是见劣而不取或,优之何获,故收或而取优捨劣是为理也。
我们怎样去发现、分别和取捨人才呢?天下的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和不足的一面,并由此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和合整体,优劣好坏都汇聚于此,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其缺点和优点,人人都各具所长、各具所短。因此,如果我们见到一点错误和缺点,就不去用这个人,那麽,他的优点我们也就得不到开发了。所以,扬长避短,纠正或者尽力地去掉他的缺点,而运用他的优点,发挥他的长处,这就是社会和我们所要用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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