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应该要有多少个步骤,是不是越少越好呢,假如不是,那是不是越多越好呢。如果是多的话,凌迟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这样对操作者而言,未免太累,杀个人要好几天甚至十几天,他还没体会到杀人的乐趣,自己先累死了,想想都是件挺郁闷的事情。那么杀人的步骤二者居中,用不很多也不很少的招数将人杀死是不是最好呢?仔细想一下,如此上不上,下不下,太过中庸,大家都知道,中庸不是好东西,我们应该抵制它,于是结论是步骤越少越好。这就像把大象放进冰箱里最少要多少个步骤,把门打开,放进大象,把门关上,已经不能再多了,再多就不好玩了。
他想这是从理论论证以及举例论证自己杀人的招数应该从简,所以自己应该要这么做。在与敌人对攻时,要知己知彼,寻其弱点,然后一击即中,敌人当即倒地,期间不过几秒钟。然而他不认为自己一身的能量与激情可以在短短几秒中用尽,所以自己还会有很充沛的精力,如果得不到发泄,自己又会很抓狂,于是乎,自己还要找人来打。可是想想,按他的精力以及打倒一个人的用时,一天好歹也要打千八百号人,但世界上哪有这么多的坏人啊,就算有,也不能一天找出这么多,所以他那个纠结啊……于是他决定了,既然资源如此稀缺,得珍惜遇到的每一个坏人,一定要狠狠地打。
他住在祖传的大宅里,每天早上去茶楼喝茶,从别人的聊天里听一些奇闻异事,主要还是有什么罪大恶极之人,茶后回家的途中,也会去看看官府张贴的通缉令,晚饭后就去发泄自己无穷的精力。
当日子比较太平时,他很无聊就会发呆,趴在饭桌上,下巴枕在双臂上,双目无神,睫毛轻颤。虽然自己杀人招数不愿从简,但还是可以设想一下。攻击时,隔空一掌,敌人肚子立马出现个大窟窿,就这样被灭掉。他觉得敌人死的效果并不很好,可考虑在敌人面前打出一掌,不在肚子而在他后背出现个窟窿,更为客观。最妙的效果是,一掌过去,肚子并没出现一洞,反而凸出来,就像一个包、一座峰、一只倒扣的桶,或是一只变异的大草莓……
假如不小心打到胸口,对手的胸口就会凸起来,看上去就像在为他免费隆胸。他找的坏人一般都是男人,因为好男不和女斗。当这些人被弄得男不男女不女时,有的当场羞惭得吐血而亡,有的没立即死掉的未亡人呢,至少也方寸和芳心同时大乱,破绽百出,苟延残喘数十秒也倒地长眠了。
要想招数从简,简至深处莫过于一招都不出,对手已倒下。于是他可以摆出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姿势,敌人不敢冒然出击,同时,他藏在裤管里的毒虫——体型精细,保护色与裤子同色——迅速钻进土里,瞬间即到敌人脚下,锋利的毒齿噬破鞋底直插脚板,毒液随静脉直回心脏,促进了心脏停搏。
然而血液倒回心脏速度有点慢,在这段时间里敌人往往会耐不住寂寞,上前交战好几回合,从而不能体现出招数从简的意味;若是碰到武功高于自己的人,自己还会有生命危险。于是他改进了毒虫:毒性不是通过血液传播,而是通过麻痹神经直达大脑。众所周知,神经反应是挺快的,只消几个微秒,至少对人而言是如此。故敌人一旦被咬,则会瞬间脑死亡。
但据说,根据历史学家考证,恐龙的反应是比较慢的,因为体型过于庞大,尾巴断了要一个星期才能感觉得到。如果人也如此,毒虫未将敌人毒死,他自己已被杀死了,所幸人不是恐龙。所以他也很庆幸自己不是奥特曼,不用打怪兽。但他有时碰到体型巨粗的坏人时,也不免隐约担忧,手心微汗,心中骂道:你tmd干嘛不减肥啊!
想到这里,他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味追求招数从简引发的恶果,所以他从理论上根本推出杀人招数不应从简的观点,拳拳到肉、尽力挥洒才是真理。这样,理论和自己的爱好相统一,他高兴坏了。
当日子太平时,他有时除了发呆,还会通过练武功来发泄满腔激情。这也是他武功高强的原因。人需多加练习,才能熟能生巧。他练习时,往往需要对象。他的管家太老了,经不起摧残,于是就对着玻璃做的镜子里面的自己开战。刚开始时,还是好好的,后来打得性起,用情过深,总会不小心一拳打碎镜子。很快全屋子的镜子都被打碎了。没有镜子可照,他不得不害上了长了青春痘却没法挤的痛苦。
再后来,他找来一面铜制的大镜。这东西还算经打,一拳上去,并不破裂,只会凹进去一个拳印。然而此时镜子的成像就会有点模糊扭曲了,自己平平一拳,镜中自己的拳势则成波浪形滚滚而来,变向繁且快,神奇中透着诡秘,他大惊,当下凝神对待,冷汗冒于额头,随着拳印的增多,镜里自己的招数就愈发诡秘了,他额头的冷汗也飞得更快,大气都不敢透一口。不过也更加激起他的兴趣及斗胜之心,殊不知那是镜面不光滑的结果。随着时日的加深,他的招式拳路也渐渐有了镜中自己的神韵,声东击西,暗度陈仓,令人捉摸不定。后来跟他过招的人都暗暗叫苦,明明击在胸前的拳头,自己上前一档,后背却中招了。
后来江湖上行走着一位以怪拳著称的侠客。
当铜镜遍布拳印实在已经坏得不能工作看不清里面的人头时,他也丧失了对镜练武的兴趣。还有一个原因是,他整天对镜自照,不知内情的人会以为他是个自恋狂呢。于是他改为左手和右手互打,即双手互搏术。这样对打,有时也难免不会出现意外事故,两手旗鼓相当,一不小心就会两败俱伤,经常发生两条手臂同时被击断的情形。这时吃饭就成了大问题,自己无法动手喂自己,只好将此权利让给老管家。每当晚饭时,两人对坐,他满怀感激地看着管家,管家则用勺子勺起一口饭菜,低着眉,吹了吹,把饭菜送到他口中。点着蜡烛,看上去就像是二人世界的烛光晚餐。
在双手痊愈后与受伤之前,他一直在练习双手互搏;而在受伤之后与痊愈之前,他就去练习双脚互搏。人站着时,至少得一脚着地,要想两脚打架,只能在床上躺着,双脚方能灵活运动。白天时分,当他这样干的时候,有时不免会给管家看到,管家就会觉得他睡觉也不安分,夜深时分,管家就会听远处房间的床板响动之声不绝于耳,以至于他浮想联翩,整夜失眠。
后来他发现自己不必非要躺着,也可以跳起来,在空中的几秒之间双脚互踢,所以他一整天就像僵尸一样跳来跳去。为了能在空中多踢几脚,他就努力使自己跳得更高。长此以往,他慢慢地从一蹦三尺高到一蹦三丈高。他的轻功就是这么练出来的。不过这也落下了一个后遗症,就是使出轻功一跃而起时,双脚总是习惯性的打架,别人总是双脚轻轻一点地,轻飘飘地飞到树上、屋顶上;而自己也是双脚轻轻一点地,飞到树上、屋顶上,但在半空时双脚还在乱动。看起来,远远不如对方潇洒。他为此郁郁不已,于是他就改进自己练习的方式,把双腿用麻绳捆绑起来,这样练跳高时双脚就不能乱动了。总之他是一个善于发现问题,乐于研究问题,并解决问题的人。
有时傍晚,他在庭园里看渐渐暗去的天色,飞过一只归鸟,恰好在此时拉下一堆鸟粪,落到他面前,他随手一掌挥去,鸟粪全都溅到对面的墙上。被打散的鸟粪星星点点地有序组合在墙壁上,刚好形成一副画,看起来就像是《千里江山图》。他看了,为此感到很满意,就差没把它装裱起来。
有时清晨,他沿着河岸跑步,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到野草叶子上的露珠时,他猛然想到,他与人打斗还需要用到眼睛。有光线的时候,他才能看得见对方的动作,如果突然间天黑——天狗食日的话,那时伸手不见五指,岂不是对敌人一无所知。于是他又开始研究闭眼练功。要学会不依赖眼睛,最快的最绝的方法自然是自挖双眼,这样无眼可用,自然可以很容易适应黑暗。但是挖掉眼睛会影响到他帅气的脸庞,被他一票否决了。他还是选择退而求其次,先尝试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以后适应了再闭上双眼。但是,当他闭着一只眼走到街上时,路人喊他“独眼龙”。他为此郁郁不已。于是他改为闭上双眼上街,路人却又喊“瞎子”。他一气之下,闭门不出独守空闺。白天就拿着黑布蒙眼,在屋子里到处乱转,时不时撞坏个把桌子椅子、个把墙砖以及花花草草。到了晚上,他也不准管家点灯,害得管家做饭放多了盐巴也不知道。吃了几顿黑灯瞎火饭之后,管家不幸患上了高血压。他为此颇不好意思。当院子里花草树木通通变成残花败柳,当屋子里的门窗桌椅变成破窗烂椅时,他终于练成了闭眼神功。
于是他又给自己起了称号为:风流盲侠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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