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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 杨倔头 | 来源:发表于2017-08-01 14:38 被阅读0次

    《杀死一只知更鸟》

    过年回家带了三本书,看完了两本,这是其中一本。说起来惭愧,双十一秒的书,整整三个月后才看完。

    而比这更惭愧的是那本从郑州带回家又从家带回来的东野奎吾的《白夜行》,至今才看过寥寥数页。那也是去年十一期间买的东野奎吾系列留下的唯一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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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塑造美国的书。

    这是一本写满善良、正义、良知与平等的书。

    这更是一本歧视与偏见的书。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你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谋杀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

    在杰克送给杰姆和斯库特手枪之后,他们的父亲阿蒂克斯第一次说了有关罪恶的定义: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的人。

    「阿蒂克斯」

    两个孩子的父亲。

    一名律师。

    在种族歧视严重的国度里,在明知官司会输的情况下,依然挺身而出,对此他的回答是: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什么是真正的勇敢?!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与其说他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倒不如说他有一颗高贵的心,在文章的最后,他为了保护怪人拉德利那只无辜的知更鸟,说出了那句让我感动至今的话:如果我在孩子们面前撒谎,那么我将永远失去他们。

    他作为一个辩护失败的律师,在自己最重要的舞台之上被打败。

    但是!当他作为一个失败者准备离开的时候,后三排的黑人全体起立,并且在他女儿旁边的一位黑人说了一句话:

    “斯库特小姐,请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那一刻,内心的正义战胜了现实的偏见。

    那一刻,人生而平等。

    「杰姆」

    在黑人汤姆被判有罪之后,杰姆对公平和正义的观念出现了短暂的迷茫,他说: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像我们和邻居们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

    而斯库特在深思之后回答: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

    我想让杰姆迷茫的是,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么为什么还要相互歧视,相互伤害呢?

    我想人应该无黑白之分,纸才有。偏见不仅会消灭肉体(汤姆之死),更会扼杀灵魂(拉德利的一生避世)!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罪恶的。

    从马耶拉小姐张嘴喊叫的那一刻起,汤姆那只知更鸟就已经死了。

    人生而平等,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永远的正义,这世界上的很多种罪恶,都源于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往往所有的罪大恶极,都打着正义的旗号。所谓的英雄,不是标榜和匡扶正义,而是坚持内心,坚持自我。

    什么是真正的善良?

    善良是“怪人”拉德利在大火中为杰姆披上的毛毯;

    善良是坎宁安先生差点伤害了阿蒂克斯,但最终被斯库特的天真与善良打动,又因为坎宁安先生的良知,他出现在了陪审团中,为汤姆投下了无罪的一票。

    善良更是法官面对一个无辜的黑人被诬陷为强奸犯之后的刻意安排,他知道官司会输,但他更知道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个可以拖延陪审团那么久的一个人。以及他最后对于杰姆(或者拉德利)失手杀死尤厄尔时阿蒂克斯执意为之时的坚定:我不允许你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本质上都是好人,只是和我们其他人一样,有自己的盲点,你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纯粹的坏人,哪怕他们穷凶极恶,在面对某一个人,某一件事时,都会表现出人性中无法掩藏的善。所以,永远都不要用人性中最幽暗的部分去揣测别人的良知。

    我记得在勒庞的《乌合之众》中曾提出群体的概念,当某个人成为群体的一部分时,他的良知和善意被隐藏起来,而当他以个体出现时,他的盲点被呈现,便会坚持自己的内心,不会轻易地盲从或从众。

    我们永远都无法真正地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而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所告诉我的。

    其实,在很早以前我就已经看过电影版的了,但遗憾的是我除了记得那是一部黑白影片外,其他全然忘记。

    我想这是一本关于教育的书。

    所有的父亲都应该先看一看。然后再推荐给自己的孩子。

    而我最早接触的关于教育的书,应该是卢梭的《爱弥儿》,遗憾的是我除了记得书中关于婴儿时期的教育外,其他也全然忘记。

    那么,读书的意义究竟何在?

    我想,如果说有的书生长的是你的血肉,那么这本书健壮地却是你的骨骼。

    如果有时间能再看一遍,我一定会记好读书笔记。

    我想再看一遍。

    再看好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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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这篇文章我写了整整三天,三天前的下午,我坐在我爸专门为我生的一盆火前,捧着这本书,在书即将看完火将要熄灭的时候,我伸出手接到了一片雪花,觉得它很烫。

    一直不知道要如何着手,如何下笔,因为我居然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包括所谓的“坏人”,也就是生活在垃圾场的人。我开始想要更多地去理解他们,而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我觉得一切反而容易起来。那就是不必急于求得生活的外延,而应该伸向自己的内心,坚定自己,让自己的心越拓越宽。

    我想起了迪儿说过的一句话,我对这世上的人除了大笑没什么可做的,干脆我就加入马戏团,笑他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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