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廉
廉,广而兼者谓之廉。大气度,广学识,高品格,刚正耿直,心怀天下,两袖清风……这些词几乎囊括了中国百姓从古至今对于“廉”的定义。廉通常与“吏”、“政”、“洁”等词相连,构成中国百姓对为官者的殷殷期盼与崇高赞誉。为政为吏需廉洁,百姓才有好日子过,否则,就是祸国殃民,就是作恶一方。
中国历史上,贪官自然不少。几千年的家天下让中国人习惯于服从“家长”的指令,而“家长”则百分有做家长的自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久而久之,就给每一个大大小小的官职种下了贪的种子。贪官可恶,以为民做主之位、掌管一方之权来换一己私欲,酒、色、财、气全占了,方才觉得这官当得够意思。
也有的官不通人情,不相授受,当官只为社稷苍生、施展抱负。他们锄强扶弱、鞭挞贪腐,他们仗义执言、不畏强权,他们以身作则、坚持操守,他们让儒士忧国忧民的情怀代代相传,留得了身前身后名。
说清贫
战国时,齐国颜斶说过这样一段话:“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静贞正以自虞。”东晋陶潜也“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一类人通常以攀附权贵为耻,自知无力改变官场风气,索性懒得抬眼看权贵,他们情愿生活清贫也要随着自己性子来,是独善其身的士子。
说到清贫,许多人认为这是清官的一个重要特征。清与贪相对,世间万物钱最恶,清官要与众不同,首先必须不贪钱。的确,既然是清官,就必不能收受贿赂,不能拿办事银子,一家老小指着朝廷的死工资过活,日子清淡点是必然,因为中国古代的官员俸禄并不高,若遇上上级领导来视察,接待费指不定还要自己掏腰包,于是一些小官受不了便辞职,一些受不了便贪,一些受不了也死扛着,扛到最后出了名,成了名垂千古的清官。
清康熙时,于成龙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称他作“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毁丹亚,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鸟兽窜”。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清官往往有副硬心肠。自己吃糠喝稀不说,还要身边的人也跟着受苦,出去做官不带老婆孩子,叫一个好好的女子白白守了二十年的寡。在正常的年月,恐怕老百姓也未必要吃树叶吧,而拿着公务员工资的官吏竟至于“树为之秃”,繁华金陵也是把穿惯了的丝绸压在箱底转而穿起了布衣,甚至本该喜庆的婚嫁也不敢用传统的音乐来庆贺,这实在是清贫得有些不讲情理。好在于成龙并非沽名钓誉之辈,他是实实在在为百姓做了好事才为人所称道,不然,光靠着生活上的贫苦,是不能赢得世人的尊重的,反而还有作秀之嫌。
说刚正
清官也必须有副硬心肠。要严以律己,时刻抵抗职权所带来的各种利益;要严以律人,以秋风扫落叶的铁面来对抗权贵和恶霸。有时还免不了要大义灭亲。海瑞曾因直言上疏入狱,获丞相徐阶相助才官复原职,然而他却毫不念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 40 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 20 多个家人依律问罪,这不可不说是公正严明的典范。中国人自古讲究人情世故,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而海瑞宁可背负着忘恩负义的骂名,也要秉公办案,一个“清”字他当之无愧。
历史上,廉吏大多以直言、死谏为使命,满腔热血指点江山,常常使得当权者下不来台,最后要整改的事情没办成,还反而把自己搭进去。倘若奏效,也多半是碰上了还算英明的君王,或是靠了君王的一时警醒,若无效,被贬下狱都是轻的。
明万历年间,皇帝宠信后宫,朝纲废弛。二十三年九月,雷震景德门,袁可立直言问责皇帝:“若郊视不亲,朝讲久废,章奏之批答不时,宫府之赏罚互异,叙迁有转石之艰,征敛有竭泽之怨。是非倒置,贤奸混淆。使忠者含冤,直者抱愤,岂应天之实乎?”(《节寰袁公行状》)。疏上,削职为民,朝中大臣为袁可立鸣冤者十数年不绝,帝皆不听。
说养廉
明时,朝廷组织茶马互市,也就是以中原的茶叶换西北游牧民族的战马,互市权由朝廷垄断,但商人们还是想尽办法走私。一时严打,各路商人不敢轻举妄动之时,朱元璋的女婿欧阳伦却趁机大搞走私活动,似有垄断茶马走私业的态势。途经一座桥,守桥官要严查运送物品,查出是走私物,押车管家将守桥官数落痛打一番,徉长而去,小官知是皇室的人在走私,仍然秉公办事,给朱元璋递了份奏章。朱元璋看罢大怒,权衡之际,认为让女儿守寡事小,严明法纪、整肃风气才是大事,因而下令欧阳伦自裁,其余走私人员按罪依法论处,并嘉奖那位秉公执法的守桥官,为天下人重申了朝廷整治市场的决心和力度。
要使廉政成为一个政权的行政法则,必须有一套严明有效的律法、敬畏律法的意识以及有力的监督机构。中国古代虽说公检法大权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但皇帝也都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皇帝也想名垂千古,不愿遭万世唾弃,若随心所欲,则上行下效,纲纪最终失去威慑力,社会国家也将遭乱。当“廉”成为一国的非主流,廉吏便“失道寡助”,慢慢便不再有人愿做那枪头鸟。
因而,“养廉”是个上下同心通力的事。当权者必须给行政人员提供廉政的支撑,在大方向上摆明态度,对廉洁的官员以适当政策倾斜,如经济,言路,舆论造势等。
清代推行养廉银,相当于现在的补贴、奖金,算是在经济上减少了廉吏的困顿,但远不足以防贪。如今公务员的工资也是一涨再涨,薪资水平应该属于社会中等偏上,可依然无法断绝其灰色收入,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一个健全的严明的行政执法机制和独立的监督与司法机制,人为因素过多,社会终会陷入恶性循环。
从官员自身来讲,“廉”的脾性也是需要好好养的。当他律拉起的警戒线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时,严格的自律就几乎成为阻拦贪腐的最后一道防线。春秋司城子罕“以廉为宝”,东汉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拒收一金,宋代包拯“不持一砚归”,晋代吴隐之“不惧饮贪泉”……事虽小,可贪也往往是从贪取“今之一贝”累积起来的习惯,当“不拿一钱”的人越来越多时,整个社会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贪腐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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