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阿条是一位极其热情的人,如果从未谋面,他的热情一定超乎你的想象,或许能对他颇有好感,而当第二次第三次接二连三当续热情时,你的苦恼也随之增加。
那天下午,我和姐、姐夫的姐,包括小孩三个,总共六人从奉贤柘林驱车前往松江大港,路程将近60余公里,因为高速路上修路,所以车子开的异常缓慢,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到大港。
阿条是姐夫的堂弟,在大港经营一家鸡公煲餐饮店,看到我们大老远过来,异常高兴。本是每日晚上12点停止营业,便在9点就把店面关了,这种提早停止营业的做法足以表示没有怠慢我们。从我们到店到等候吃饭的时间里,阿条忙上忙下,又端茶倒水,又烧菜做饭,不时和我们寒暄几句。
等晚饭做好后,桌上被各种美味佳肴的菜给铺满,又是夹菜,又是劝酒,嘴上总是不停地说上那句“你们兄弟姐妹来到这里,我最高兴了”,我因为需要开车不能饮酒,阿条死活不肯,希望晚上留夜住宿。
晚饭吃了足足一个小时,阿条无论是劝酒还是灌酒,我都寻找各种理由搪塞他,实在无法时也只好离开座位,假装上厕所,希望自个不沾酒,以免酒后驾车。于是阿条提议去趟KTV一起坐坐,我们坚决不肯,正好几个小孩都围坐在旁边,听到唱歌KTV,每个小孩都异常兴奋。
阿条看到了孩子们的高兴劲,就顺水推舟,鼓动孩子们说服我们大人再去KTV唱唱歌。我们实属无奈,但因为孩子们想去却不得不去。原以为去唱个歌肯定离店也不远,却没想到我八十码的速度足足开了将近五十分钟。
我就纳闷为何唱个歌跑这么远,难道是豪华装修,还是音响质量好,甚至有别的服务。直到车子离唱歌点越近,我们大概能猜出个一二。因为KTV离他的丈母娘经营的店很近,阿条是爱热闹的,希望把他丈母娘的家人都一块喊上。
孩子们听到KTV放的咚切咚切咚切,个个都抢话筒,你一句我一句。看不懂文字的就“阿呀╮(╯▽╰)╭”稍微大点的丫头就唱开了,“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KTV成为孩子的乐园。
阿条买了十几瓶百威,还等不及我们唱歌,就极力推荐我喝酒,我因为要开车,就寻找各种理由推脱。阿条的热情劲一直没减,不停地告诉我们今晚就留在这边住。我唱了两首,分别是我的兄弟和海阔天空,小孩们的嬉笑吵闹,大人的劝酒聊天,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唱的不兴致,很快我们就出来了。
本想出来后就可回去休息,但阿条还是极力劝阻去吃点夜宵,由于我们刚吃完饭,夜宵又如何能下口,但阿条告知我们活鸡已经杀了,在锅里,我们不停地劝住,还是无效,很快烧鸡公烧好了,大姐夫不停地打电话,希望我们尽快回去,因为小孩还在家,我们最后匆匆忙忙地只好吃了半个小时,临走时,阿条仍不忘让我们去住宾馆,希望明天再回。
时间已经近凌晨两点了。孩子们全无睡意,个个玩的不亦乐乎,我们很快就让小孩赶紧坐上车回去,我把阿条送回大港店,又从大港再回柘林。直到回柘林后,时间已近三点了。大姐夫在店里已等许久了,看到我们回来,气头丝毫没有下去,直接吼起来,问姐夫的姐姐为何这么晚,为何在唱歌的时候把视频发到网上?
我们几个不停地解释,毫无结果,大姐夫趁着酒兴,要离婚,要分小孩什么的,在我们回来之前已经把手机扎坏了,威胁要把车也轧了。两夫妻骂来骂去,一直没有停歇,直到凌晨四点,大姐夫才被劝回去,临走前,把儿子带走了,留下老婆和和女儿在娘家。
阿条也许猜到我们这么晚回来会让亲戚们不好交代,但也有满肚子的委屈,毕竟常年离得很远,都是和一些
酒肉朋友相聚,难得亲人一聚,开心难免,但是所有的热情都徒增我们的苦恼,我们苦恼他花了太多冤枉钱,我们苦恼他不该那么晚,我们苦恼他为何吃完饭又有唱歌又要夜宵……
适度是热情总能留下余香,等到下次再想起阿条时,大家一定会记得那个热情好客的条老板,可如今,如此的热情,谁还敢第二次再相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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