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几个重磅政策,其中《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将彻底改变未来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这些政策将于下周一(9月17日)正式施行。
此次新政被称为“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政策”,“认房又认贷”、“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等关键词引发热议。
业内人士认为,北京此次调整公积金政策总体是为了落实“房住不炒”的目标,在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积极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鼓励阶梯式购房,打击房产投机。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收紧,对刚需影响较大,类似政策或倒逼部分人未来租房而不是购房,尤其是年轻人。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则指出,此举是落实国家“租购并举”的政策,不鼓励年轻人刚工作就购买住房,有了一定积累后再买房。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在目前商业信贷保持紧缩的状态下,消费者本身的购买力就受到制约,公积金政策调整不仅影响低总价刚需市场,还会对换房链条“釜底抽薪”影响中高端改善市场。由此估计,四季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不容乐观。
此次新政有以下六大重要关注点
缴存11年,才可贷款120万
此前,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额度的多少。
根据新政,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是22岁大学本科毕业职工,就职后开始缴存公积金,正常情况下贷满120万需要缴存11年以上,也就是34岁左右。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去年“317”新政中,北京商贷已经实施了“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则只是“认房”,即不看贷款记录,只要是名下无贷款,即可按照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这次新政中,公积金贷款也实施了“认房又认贷”。
“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外地的购房贷款记录,也会被认定为有贷款记录的。
这意味着,购房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贷、公积金贷)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此外,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总体看来,如果“认房又认贷”后被判定为“二套房”,相比过去将面临贷款额度下降、首付比提高。
普宅首付提高至35%
新政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首套不低于35%,二套不低于60%。
《通知》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另外,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目前,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不低于60%。经过此次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就基本一致了。
郊区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此次新政为市区户籍到郊区购房提供了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
贷款年限最长算到65岁
此前,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最长是截止到70周岁,新政则调整为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
此前,借款申请人的收入减去基本生活费用后,其他的钱都可以用来还贷。
此次新政则调整了月还款额。《通知》规定,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有分析认为,按调整后的标准,则更能够真实反映借款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减少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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