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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到什么程度?

钱,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到什么程度?

作者: 榜上有名007 | 来源:发表于2019-04-30 15:03 被阅读0次

    文章来源:小人物K

    我有个亲戚,今年40多岁,他离婚后,从南京到成都出差,是私企老板安排的出差,在成都那儿组建团队,开拓市场,为期一年。

    他遇到一个离异单身的川妹子,她小他好几岁,是成都一家商场的营业员。随后,两人谈起了恋爱,并同居了。一年后,他回到南京,女友跟着他来到了南京,在新街口的一家商场里当营业员。两人在南京领取了结婚证。他对再婚的妻子很好,为她在成都买了一套房子,花了六七十万首付款,房产证上是她一个人的名字,每月3000多元的月供由她负责。

    此外,他还给她每月五六千元的零花钱。

    后来,他由于所在公司破产,失去了市场部经理的职位,又没有什么特长,只得应聘进了一家食品厂,担任库房管理员,每月薪水从两万月缩水至5000元。

    她对他大失所望,认为他“贱卖”了自己,要他换工作,换一份收入更高的。他告诉她,库房管理员这个职位只是临时的,是过渡,好工作要慢慢找,急不得。她听不进去,那天晚上,她和他大吵一番后,连夜收拾好行李,打车去机场,乘坐最晚的航班,飞回成都了。

    他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苦求她回心转意,她坚决不同意。没多久,她收到一份律师函,要求他偿还30万元债务。原来,是她和他领取结婚证之后,她睡着他向成都的朋友借的钱,总共借了60万元。他觉得很冤枉,认为她这是虚构债务,目的是坑自己的钱。无奈之下,他只得花钱找律师,同她在成都打官司,涉及到债务及房产公司。

    官司打了大半年,最后双方商解决的结果是,成都的那套房子归她所有,他额外补偿她10万元,那笔60万元的债务与他无关。

    回想起自己的婚恋及离婚的前后经过,他认定这个成都女子再婚的目的是为了捞钱,离婚也是为了捞钱,哪个男人遇到她,都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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