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真甜
老早之前我就想过过真正老北京的胡同生活。
石榴树红浆跟我说:“这片胡同就是我眼里的世界。”
“可没有胡同,咱有酒吧。”
三里屯的灯红酒绿就是我的北京。酒吧就是一个可以歇脚儿大杂院,吃喝管够儿。小学那会儿放学之后我们就各各酒吧乱窜。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酒、钱、越线。我们家小院子那堵墙后面就是一个小酒吧的宿舍。就算是这样,我都从来没见过午夜时分浮生的光线气场,因为老妈晚上九点就关外层铁栅栏门了。只听我爸说原来他年轻那会儿,那英还是个酒吧的驻唱歌手,坐过他腿上唱过歌。“月色”真的很美。
我叫如是。老妈是这么定义的,初春的中午,你就来到了这个荆棘的世界,打乱了我和你爸的生活。当时没想着给你起什么名儿,原因如下:
1.我和你爸的才情有限,怕高捧了你也怕亵渎了你。
2.生你之前我的食欲暴增,好像要吃了这个世界但是还是不能满足你,你很可能是个怪物,我心存疑惑。
3.只有麻醉师说你是个带棒儿的,其它你爸的同事都一律把你当做女生。可能这点验证了你确实是个情种。
那后来呢,名字哪儿来的?听说我生下来不哭,都怕我是个傻小子。信佛的爷爷说这孩子起什么名字好呢,如是说... 我特应景的哭了,好吧,就是她了。
记得听爷爷说太早的时候记事容易得老年痴呆。
我记得在幼儿园体育课之前,我看西游记,看金庸,以为自己是孙猴儿,是黄老邪,简直狗屁。我还是较了几回劲的,后来发现我还是适合对着石榴、姑娘、蓝天发呆能更加感到幸福。体育运动好像都不是我的菜,穿着耐克的我倍感丢人。那帮“畜生”跑的可真快,跳的真高啊,更不用提那些“弹簧腿”的黑人运动员了。我哥说美国人有个叫奥尼尔的胳膊都快比他的大腿粗了。不过后来我想开了,文弱的书生也是不错的。其实我也看NBA,看马拉松。我吹着早先那种北京某某机械厂的落地机械大电扇,我吃着冻石榴,我乐在其中。
我从小对这种电扇充满好感,把电扇打开,我拿筷子和铁勺儿蹭里面的扇面,不断的换档。据我妈说缘分可能在于怀我的时候的一场小事故。因为怕冷的老妈和怕热的老爸对开电扇各执一词。在通电的情况下,英勇的老妈拿着她那熟悉的医用长条银色手术剪刀,冲着电线咔的一声,她和电扇同时的倒下了。结果是我妈活了,我爸惨遭毒打。
有一次初中放暑假我三哥小勇从洛杉矶回来,我就一直纳闷一些事儿:为什么美国有的我们没有。我可以理解没有教堂,我们有故宫和苏州园林。我们可以没有汉堡,但我们的中国菜历来出名的很,色香味俱全,北京小吃就如数家珍,更不用说什么大菜。我哥回北京说吃的小笼包都说是人间美味,唐人街那些广东老板开的馆儿不是这个味儿。但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的国人书买不到中文版却买的到英文版,比如说金瓶梅。我就不相信亨利米勒和劳伦斯的书买不到英文版。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们有裸体的姑娘可以看,小到杂志光盘,大到脱衣舞女。而我们夏天盯着一个穿着衣服的湿漉漉小姑娘都叫耍流氓,那时候我还小,这些我都不懂。
那天我妈回家我问她“为什么啊?为什么啊”
“美国有北京没有,你管小勇要,他回来一趟你要的就都有了。”
“我听说有种冰淇淋叫哈根达斯,我哥能给我带吗?”
“你就是个傻屌,肯定是随你爸的基因,这也问。你怎么不问问你为什么不能上天?”
“我知道啊,因为我胖不能360度翻滚,就没法施展筋斗云,那些“畜生”可能还真行。”
老妈没理我的同时发出了一个静静的看着我叹了长长的一口气的表情。我妈是个神奇人物,经常一句话说好几遍,所以我那会儿买了个录音笔送给她,按钮就可以完成我们的基本对话。做了一套图,就可以覆盖她所有的表情。结果是一天没给我做饭,让我就当减肥了。我在心里的白纸上画了一个个小圈圈诅咒她变成个大胖子。从侧面是葫芦形的那种大胖子。
不过我也有很得意的时候,每次拿着钢笔我就觉得满眼神气。它就是我眼里的金箍棒,有了她我就天不怕地不怕。天下都是老子的,谁不服出来练练?当然了,我不是魏延,也没有马岱砍我的脑袋。不过这还要得益于帮助我的两个朋友。
红浆,男,北京土著一枚,正红旗满洲,钮钴禄氏,住前门大栅栏纵深的一片迷宫胡同里面。父母都是荣宝斋的老人儿了,饰品都是自己手工制作,用着那些不得名的机器,我有幸见过一回也是不知所以然。他这个人,穿着多不搭调的衣服或者多上台面的衣服,都是那么痞,不着四六。在我眼里远就是一幅臭德行,在别人眼里的混世魔王。不知道天高地厚,只知道今朝有酒今朝醉。忘乎所以,不计后果。他瘦的就是一麻杆儿,我有印象的时候他就长胡子了,“成熟”。和大多数人相比,他沉默寡欲,不过只要张口就语出惊人,一语中的。自称恋爱高手,但从来从没碰过小颖和老妈以及我妹以外的雌性。从来不会写情书,都是我代笔,结果还是一团糟。他是最有代表性的北京人孩子。胡同串子,不管你是谁,多帅多有钱,我就当我自己是爷。真碰见刺儿头了,海阔天空,能退就退。逼急了,爷上前一步拿小斧子砍死你,双节棍和九节鞭抡死你,旋风腿踹死你,带着四个指虎的拳头揣死你。幸亏他不是个3百斤的黄毛大胖子,要不然多瘆人啊!他跟我说这些就是北京文化,牌九是他教我的,好像是比麻将高级一些,反正我都那么回事儿。第一次“进城”去大栅栏和前门大街,他当我的导游。告诉我八大胡同在哪儿,为什么叫这些名儿。还给我指街边儿一溜儿的小房子,让我看待在躺椅上,边儿上还有女人扇着扇子,看着小电视卖字画儿的纯种老北京大爷。他说他小时候卖的还是有真货的,现在全他妈是假的。也就好在荣宝斋还算是一方净土,变成国有企业,告诉你真假。又有什么用呢?你还是买不起。他还说《低俗小说》和日本成人动作片是最好看的电影。
小颖,女,五短身材。同样北京人的她原来家住史家胡同,是个典型的“傻姑娘”。因为性格问题从来我们就没把她当过女人看,她开心就大笑,不高兴就大哭,活宝一个。什么秀外慧中跟她没关系,闭月羞花她更高攀不上,满脸长得不知名的什么痘痘,我们觉得真是难看。她初中一直暗恋我们班一个公交车司机的儿子,跟我们说天天做梦都是他,她们俩一起坐香蕉船,一起上大学,还有生孩子。你说逗不逗?我和红浆天天想方设法欺负她的白马王子,她就哭。你说逗不逗?她是一个普通工人家庭,老妈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很早父母就离婚了,和爸爸爷爷一起长大.这也许就是这个性格的来源吧,如果谁缺失了一些爱,就很难不表现出来。现在能这样也着实令我们佩服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抬头望着天,云彩上面写着五个大字:这都不叫事儿!她是我们里面的开心果,而我是最沉闷的那一个。都说开怀大笑的人心里更多的是苦,她苦不苦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太哲学、高大上,她说她回答不来。不过她常说:“怕什么,烦什么,有我呢!”
中考结束正赶上北京的奥运会,我除了看跳水和举重,还看篮球。那年还进了八强,姚明带领的国家队战胜了德克诺维斯基的德国队,不过那应该是目前为止中国男篮最强的一年了。不过大人们还是比较偏重于乒乓球,所谓的“国球”。无聊和看书之余,就是和红浆、小颖一块儿再吃一遍北京的小吃;再去一趟故宫颐和园和四九城的大街小巷;再聊一遍初中的奇妙故事:砸玻璃历险记,两个小伙子在公园看谁的射程比赛,三个人在哪个补习班和谁谁谁干了那一架的荣誉为了那个谁谁谁。。。拔河吃辣比赛。。。我为了他俩的情书而爱上徐志摩。再次谢谢他们让我爱上诗和文学。
文字总是给予我很大的力量。我一直觉得人的生活情趣最重要。我一直以自己读过《雅舍谈吃》,《闲情偶寄》和《人间草木》为荣,四大名著和诗词歌赋都是小惊喜,不足挂齿。至于史学家的作品,我也是按照任性筛选真实的内容,我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这点儿倒是和考试做题遥相呼应了。不知道为什么班里大多数的人就知道学习,其他方面都是文盲。我相信我是生活里的最后一个圣徒,我懂生活,我最牛逼。
不远处的酒吧一条街灯光闪烁,从初懂人事开始我就经常拿着马扎坐在后院的石榴树下。想着石榴籽何时可进我的嘴,胃,有多甜。我的运气不错,记得奶奶说我出生的那年,种下多年的石榴树终于开始结果了。它是我的幸运树,保护神。她滋养着我,才不会像那些小姑娘,碰都不让碰,更别说能吃了,一点儿不解闷儿、解渴。虽说少女笑可解忧,但是有时候着实不如一口石榴,满口汁水来的香甜。它对我的爱随着时间逝去而愈发加深。
庭榴明 杨升庵移来西域种多奇,槛外绯花掩映时。不为深秋能结果,肯于夏半烂生姿。翻嫌桃李开何早,独秉灵根放故迟。朵朵如霞明照眼,晚凉相对更相宜。
我一直很不喜欢数学,高中开学前一天的晚上,我用爷爷给我的英雄牌钢笔,把庭榴抄在了刚发的高一数学课本的扉页上,缓解疲惫,有助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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