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货篇第十七」5
【原文】
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译文】
公山弗扰依据费邑叛乱。(此前曾)召请(孔子),孔子想要前往。子路闻之不悦,说道:“别去了罢!何必去姓公山的那里呢?”孔子说:“请我去的人,岂能毫无目的?若有人用我,我当在东边复兴周礼!”
【注释】
“公山弗扰”,复姓公山,名弗扰。疑即《左传》中的费邑宰“公山不狃”。孔子“隳三都”时,公山不狃与叔孙辄(三桓之一叔孙氏的庶子)率费人叛乱,攻入鲁国都城曲阜,被孔子命人带兵击败。
“费”,音“必”,季氏的封地费邑。
“畔”,音义皆同“叛”。
“召”,召请、邀请。
“说”,音义皆同“悦”。
“末之 ”,通常是解作“无所往”,意即“没有去处”。“末”,无也,勿也;“之”,往也。因此解作“勿往”似乎更合适。
“也已”,通常是将“也”当作表肯定的语助词,将“已”解作“止”,与“末之”相连,意即“无所往则止”。其实“也已”多连用为语助词,表肯定、感叹。除本章外,《论语》另有14处“也已”连用,均为语助用法。
“之之”,前一个“之”是助词,后一个“之”是动词,即“往、到”。
“夫”,音“扶”,作代词用。如《论语·先进》中的“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徒”,空也。意指没有目的。
“其”,表示祈使,意为“当、可”。
“为东周”,意指在东方复兴周礼。“为”,造、作,此处意指“复兴”;“东”,当指费邑。因其在鲁国都城曲阜以东;“周”,当指周礼。
【评析】
费邑是鲁国季氏的采邑。季氏长期侵夺鲁国公权,瓜分鲁国公室,其家臣亦因此上行下效:阳虎是“陪臣执国命”,公山弗扰则长期占据费邑,并最终据费而叛。故曰“公山弗扰以费畔”。这话本来没有问题,但将其置于“召,子欲往”之前,令人误会孔子附逆,这便大大不妥了。“公山弗扰以费畔”发生在鲁定公十二年孔子“隳三都”时,而公山弗扰召请孔子则至少发生在鲁定公九年之前,两者发生的时点相隔甚远。鲁定公九年时,孔子受定公之召出任中都宰,一年后便升任小司空,不久又升任司寇,进而主持“隳三都”的行动。中都宰与费邑宰平级,孔子既已出任中都宰,公山弗扰便不可能再相召孔子,孔子更不可能舍鲁君而就季氏家臣。所以“召,子欲往”必然发生在“公山弗扰以费畔”之前。大概是因古人记事简略,故令有此误会发生。
公山弗扰虽据费邑,但其为人却与野心勃勃、不择手段的阳虎颇有不同。据《左传》记载,公元前498年,孔子“隳三都”至费邑时,公山弗扰与叔孙辄率费人叛乱。兵败后,二人先是出逃齐国,之后又至吴国。十余年后,吴王夫差欲攻鲁国,询问叔孙辄的意见,叔孙辄表示支持,而公山弗扰却说:“非礼也。君子违,不适仇国。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所托也则隐。且夫人之行也,不以所恶废乡。今子以小恶而欲覆宗国,不亦难乎?”公山弗扰认为,君子虽然去国,也不应投靠敌国,更不应帮助敌国攻打故国,不应该因为有怨恨就祸害故乡。之后,公山弗扰更以“唇亡齿寒”之喻谏阻夫差攻鲁。由此可知,公山弗扰当可算是“行己有耻”之士。因此,当公山弗扰召请孔子时,孔子从其为人和所下的说辞判断,往费邑一行,或许事有可为,而使鲁国礼崩乐坏局面的出现转机。且孔子当时并未出仕,其匡时济世之志始终未能得酬,故心生“欲往”之意。
子路知情后感到不悦,其原因则不得而知。或许是因不喜公山弗扰的为人,或许是因不喜孔子屈就于季氏家臣门下。总之,子路明确表示反对。子路虽然敬爱孔子,却一直都不是最能理解孔子的弟子。而孔子认为,公山弗扰既然相召,必有见用之意。只要自己能得任用,定当在鲁国都城之东的费邑力行仁道、复兴周礼。故曰:“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当然,孔子最后并未应召前往费邑。因为此时鲁定公也在谋求复兴公室、重整鲁国,频频向孔子问政。故不久之后,孔子即应定公之召出任中都宰。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孔子时时不忘匡济,念念只在行仁。只要天下事未至于不可为,便绝不肯以“不可为”作借口而引身自退。此诚“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之精神体现!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匡济之仁,实在令人感喟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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