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

作者: 一个皮球的自述 | 来源:发表于2017-05-20 20:26 被阅读80次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文化是维系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纽带。它不仅是人们家庭生活的行为规范,还是反映一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参考因素。《尔雅》中有关孝的定义表述为:“善父母为孝。”后来东汉的许慎和南宋的朱熹都沿用了孝的这一定义。除此之外,《孝经》中指出:“夫孝,德之本也。”“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由此,可以看出孝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所占据的崇高地位。现在,中国人也一直秉承孝的观念和传统,影响当代,感召后人。

    春秋时期,孔子提出了诸多有关孝的理论。一是要“能养”,就是要保证父母最基本的衣食住行。二是要敬重父母。正如孔子所说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三是要有发自内心的“愉色”,《小戴礼记》中记载:“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四是要符合礼的要求,“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就个人品德来说,上述有关孔子孝的理论,阐述了孝的具体内涵和规范。除此之外,孝还是人之为人的必备品格,“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同时,孝也是个人实现安身立命的始基,《孝经》中就明确指出,孝是“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继孔子之后,儒家的另一位继承者和发展者孟子也对孝进行了阐述。孟子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亲亲就是要事亲、尊亲、爱亲,敬长就是要处理好兄弟长幼之间的关系。“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事亲,事之本也。”“仁之实,事亲是也。”可见,孟子的孝亲是直接与仁义联系的,这样就判断为行为的善恶提供了又一价值标准。

    荀子作为先秦儒家的集大成者,他认为:“以礼义事亲之谓孝”。荀子有关孝的理论是基于他的性恶论而言的。既然性恶,那如何为善呢?荀子认为要靠礼的规范与引导才可实现化性起伪。所以,他特别重视礼法的作用,企图通过外界的道德规范达到制约人们作恶的效果。

    到了汉代,董仲舒强化孝的表现在于将三纲五常绝对化。其中的父为子纲,特别强调子对父的绝对服从,忽视子的意志自由。当然,这种过分偏激的孝理论对后世还是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但当时的选官制度以孝廉为标准,这对孝文化的推广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到了唐代,韩愈接续道统,挑起了复兴儒学的大旗。他提出“博爱之谓仁。”但这里的博爱和墨子的兼爱有别,是以“亲亲而尊尊”为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同宗族内部相亲相爱,反对权贵欺压百姓,这一理论对当时孝理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到了宋代,作为八条目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成为人们日常行为规范的准则。二十四孝中的涤亲溺器,讲的就是北宋大书法家黄庭坚的故事。他虽然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极为诚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马桶,从来不用侍妾。这只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除此之外,当今发掘的的很多宋墓和发现的宋朝壁画都刻画了诸多孝子的形象,可见,孝文化在宋朝的极高地位。

    之后不管是清末明初的“孝、悌、忠、信”四德还是辛亥革命之后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都把孝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规定下来,这对于孝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会议上习近平主席从家的层面谈孝道,一在返璞归真,二在言传身教。所谓返璞归真,是指将物质层面的“孝”还原为精神层面的“孝”,不仅要“养亲”,更要“敬亲”、“悦亲”。所谓言传身教,指的是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发挥祖训家教的精髓内涵,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树家风、正家风、传承家风。

    从孔子的孝悌之本到今天的传承家风,孝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但针对一些长久以来有关孝的错误认识,本文要进行纠正。

    第一个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往往被嘲笑那些没有生育子女的人所诟病,但这句话的本意并不是这样。它原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时候说的,原话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意思是不孝的行为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最大。舜在没有告知父母的情况下就和尧的女儿结婚,这就是无后。但往往很多人望文生义,直接将此话理解为没有后代是最大的不孝,这完全是是对孟子意思的曲解。

    第二个是将子女视为父母的个人财产。受封建纲常伦理的影响,很多父母将子女视为个人私产,随意打骂,完全不顾子女的意愿。这是典型的错误的观点。孝顺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父母借此强迫子女的话,则会对双方关系产生不良影响。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百善孝为先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nipx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