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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作者: 燔祭 | 来源:发表于2017-12-19 21:44 被阅读133次

    当我重新踏上这片土地

    我的心仿佛回到了八年前……

    接近黄昏时,大巴停靠在了扬州西站,比预计时间晚了近十分钟。我坐在出租车里看华灯初上,虽然往日的街景此时已变得面目全非,但我曾经在这里度过了一段青春。电台里播放着《北京,北京》,我的心也跟着澎湃。

    我独自穿行在人流中,大学北路的两旁灯光明亮,就连空气都似乎跟着繁忙。虽然坐落在同一个位置,2009年的扬大文汇路校区南门附近的小摊已没有一点痕迹。

    我这次回到扬州是为了参加同学聚会。7月11日至7月13日,为纪念毕业八周年,部分兽医学院2009级04班同学此刻正同我一样从天南海北赶到这里来。

    夏日的傍晚,人山人海的南门。我们宿舍四个人早就约好了在这里汇合,说是要看谁和谁是“第一个重逢”。那是2009年9月6日的扬州,成千上万名拖着行李箱的学子拥挤在操场上登记姓名,我却没看到想象中和父母亲挥泪告别的场景。

    我曾经多次在人山人海的站台上告别,只是这回是我第一次被人送别。我一点也没有悲伤,反而是兴奋的感觉:我一直向往着自由自在,想象着离开故乡去流浪的感觉,更何况这一走就能去远离家乡近三百公里的扬州,我更盼望着像天上掉馅儿饼一样砸下来一份奖学金,让我能在未来四年里经济独立,不必再向家里要钱。

    去扬州的大巴不算很快,两边的风景却是呼啸一样后退,仿佛思念之间的岁月在眨眼间被温习了一遍。三年前的这会儿,我和舍友们打了一夜的掼蛋。那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游戏,谁做了末游谁就穿上一件衣服,最后老三热得受不了,第一个投降,建议我们去喝大酒。

    第二天下午醒来,我们其他三个人才发现老三是第一走的。

    老三走了之后,我们才反应过来昨晚他是故意输惨的,只是为了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好彻彻底底地醉一次——虽然大家都明白过了今晚,第二天谁都要面对离别,可谁也说不出口。

    不过当晚我喝醉了,还真诚以为我爱着一个女孩儿。人年轻时的弱点是,当你喜欢上一个人时,你就会觉得他或者她是世界上最好的。那自然是一种美好的感觉,美得让你忘记了世界真实的模样。比如说,忘记了东关街晚上11点后的一片寂静荒凉,鲜有行人车辆,我可以毫无顾忌地走拥抱她,和她接吻,有时候我会开心地高举起双臂,抬头遥望远处的月亮,自认为这样就能拥有全世界。

    往事最终留下的多半是琐碎日常,曾经自以为惊心动魄的事情最终是镜花水月,杳无踪影。在宿舍长长的楼道里摆着一张油漆褪色的桌子,快递员每天把厚厚的一摞包裹放在那里。我们每天下课就会激动地在那里翻,看有没有自己的,尽管我们都清楚那会儿的快递没有现在这么及时。

    大多数时候我会失望,那个女孩并不经常和我联系。不过这也怪不得人家,我联系得更少。20岁时,我虽然话痨还能下笔千言,却不会和女孩子彻夜畅聊,更不会写情书。文字上的节制,在我这也是性格的一部分。对真诚与夸张,美和肉麻之间的区别,大多数人是无感的,而我一直谨守分际,不肯取悦于人。

    另一方面,我当时很浪漫也很激进,全然不曾想到爱情更多时候也是很现实、很日常的。我到现在还对婚姻持怀疑态度,更倾向于两个人在一起不需要互相束缚。“每个人都是一个自由的、独立的个体,两个人在一起仅仅是因为愿意。”

    后来小倩听我滔滔不绝地讲这些观念时,只是微笑着看我,然后说起完全不相关的话题。她告诉我听我说的话题,总觉得有些严肃沉重。“不过你的几篇小说写得很好。”她刚去加利福尼亚州的时候会偶尔给我回一封邮件,其中有一句话,重复了好几次:“let the past past.”

    仿佛一语成谶,不久我们就分手,从此远隔山岳。

    我在一场猝不及防的暴雨中抵达校门口,从出租车司机口中听说,扬大还是以前那个扬大,只是门卫变得高级了一些,出租车不放进了。我还依稀记得三年前校门口的样子,简单又不失厚重气派,很有历史感。从民国开始,这里就曾经是整个苏北的教育中心,许多人从这里走过,许多故事在这里发生。新的门卫自然更加宽大敞亮,但是放到哪一个城市都可以。

    东关街除了上个世纪上半叶那些地标性建筑,其余所剩无几。在温暖的夏天,午夜后依然灯红酒绿,熙熙攘攘,饮食男女川流不息。没有几分景色、一种气味能够提醒:我们曾经在这里度过四次春夏秋冬。

    不过,经过诸位筹备聚会同学的出色安排、加上老师的热情接待,这次重返扬州终竟成为一次感动之旅。当屏幕上闪过那一张张淡忘已久的“闪亮青春0904”照片,当看到食堂、路景、自己都没有见过的老照片上年轻模样,当在宿舍楼道里找到当年的房门、或者走进当年的房间,记忆穿过岁月栩栩如生。我们如今散落在国内各地,各自走过不同的人生轨迹,却在短短的48小时里又会合在这里。

    当年我们就此一别,许多同学从此再未谋面,但是此时此地,当我们起立怀念当时岁月时,一种连带感与心情的相通,尽在不言中。

    同学们的回忆,多半是宿舍教室食堂的三点一线,我却只有很模糊的印象。对于我说来,记住的只是一些短暂瞬间,周而复始的大把时间反倒没有留下痕迹。在那时我已经写过这样的话:一生的意义只在一些瞬间,生命大多数时候就像流水一样流过去了。

    我专业课学得不怎么用心,杂书倒看了不少。最开心的时光,是在图书馆借阅翻译文字、在图书室阅读最新的文学期刊。从一个人读的书和从书里读到的东西,大约也可以窥见这个人的走向。我这样散漫的文学青年进入这里本是一次出于高考成绩的误会。当然误会不止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所以几十年后有若干人被打回原形,男生成为边缘人,女生回归全职母亲。

    这样一所立意与期许颇高的学校,管理却不严格。据说当时军训时班主任曾下达有“三不”的纪律:不许在大一时恋爱,不许旷课,不许夜不归宿。入学不久,还没有到冬天,我就把三条纪律中的后两条全打破了。旷课是我的习惯,要改也难,事实上直到后来也没有改过。夜不归宿其实很少发生,我只是时不时会出去和朋友喝酒聊天,回来很晚,在11点熄灯以后而已。我已经记不清发生了什么,这次听别的同学讲,似乎是宿舍阿姨零时查违规电器,发现我的床是空的,逮一现行。

    最严重的罪过,自然是谈恋爱。而且这种事件最具有八卦性,几十年后仍然成为话题,倒是当事人许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反讽与遗忘往往就是这样发生的。

    在图书馆排队借书时,我遇见一位女生。我们本来就有许多共同认识的朋友,再一聊天,又发现不少共同喜欢的小说。因为谈得来,我约她去瘦西湖散步、划船。她性格直爽大方,很痛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就尽人皆知,引起轩然大波。

    班主任找我谈话,我保持着对师长的礼貌态度,但也坚拒承认自己有任何错。最后的结果和一生中的许多事情一样,不了了之。其实我和她当时都没多想,只是发现彼此聊得开心,就一起出去玩一趟。本来很简单的事,被想象得很复杂。

    2014年,当时已是深秋,叶子开始发黄飘落。我收到一封美国的邮件,信里没有写一个字,只是一幅画,画中用红笔画了一个嘴唇,夹了一朵已经干枯的花。

    我在下午和她道别,然后回到自己家。母亲虽然也是惊诧莫名,但她没有多问我,也没有说什么。我和母亲聊了会儿天,在家洗了个澡,然后吃了一顿饱饭,接着自己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夜。

    当沉浸其中的时候,青春的热烈是不惧艰辛的。说走就走从来是我的性格,既反映出迅速果决的一面,也反映出毫无规划、不靠谱的一面。能够即兴固然是一种幸福,率性而为在一个变幻的时代却不免导致人生轨迹的断裂与无常。

    不过在回到扬州的大巴上,我的心情已经归于宁静。我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行将傍晚,车里暗下来,我倚窗望着窗外黝黑的原野,若有若无的星光。鼾声鼻息起伏之间,我忽然感到孤独是夜色般的宿命,而激情并不能长久,不知不觉就沉入空旷。

    我的少年生长在禁欲保守的氛围里,少年男女自然有着发自青春荷尔蒙的波动,绝大多数却朦胧无知,不要说性,就连怎么接吻都不明白。关于爱情的想象在书本里成长膨胀,在诗与远方幻化成巨大的海市蜃楼。有时无知可能带来单纯,有时匮乏反而导致浪漫。《约翰·克里斯朵夫》中的理想主义与柏拉图式爱情很迷人,罗曼·罗兰七宝楼台式的夸张与繁复曾经在红旗下的蛋中风靡一时。

    我们年轻的时候,人相对更容易活在自己编织的世界中,并不懂得绝大多数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就像我们心目中的气节、风骨一样,更多是一种期待。时间的磨洗、现实的逼仄、心灵的物质化,往往是人们无法面对的。

    每年四月,琼花会绽放,人会渐渐老去。也许偶尔会想起,曾在这里短暂璀璨的一段青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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