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天跨入到2019,入律师行当已经九个月了(虽然现在还不是实习律师),在法院体制内待了7年多(员额法官,感恩组织的培养),突然“下海”,还真的有点摸不着头脑。所以这半年,给自己的定义就是“开眼看世界”。半年来,不计成本地到处交流、学习,让自己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初步认识,也学习了国内先进律所的运营模式(可能连皮毛也谈不上)。还好,我还活着,没有被“淹死”。
最近谈的比较多的就是“愿景、使命、价值观”,在我看来,每个人、每个团队(团伙)、每个律所的愿景、使命、价值观都是不一样的,能够把别人的愿景、使命、价值观直接复制过来吗?答案是否定的!
不管采用任何的运营模式,个人的提成制,团队(团伙)的一体化,还是整个律所的公司化运营,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在我看来,这仅是一种运营模式;不管是提成制还是计点制,只是一种分配模式,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我们要看这些手段有点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取长补短,拿来所用,为自己的运营模式提供更好地营养补给。
在团队或律所选择了某种运营模式的时候,作为律师个体,要苦练内功,提高自己的核心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地法律服务。唯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才能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一个一个优秀的人组合起来,就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团队!
我是一个有自己思维的律师新人,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机器人,我会有自己的判断。
正所谓——“不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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