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秘书长瞿涛表示,协会正在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研究制定《网络直播账号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和网络直播管理规则》,其主要目标在于解决目前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三大问题,将为用户设置“打赏冷静期”,限制高额打赏,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对未成年人打赏行为进行甄别等。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日益发展,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成为时下最热门的娱乐方式,然而新兴事物的快速兴起与急速发展,势必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一些较为重大的影响,也会造成一些社会乱象。
你是否曾经在各大新闻上看到:
“9岁女童打赏主播3万余元”“10岁儿子玩手机游戏花光奶奶救命钱”“熊孩子看直播偷刷大游艇花光家里10万积蓄”“15岁熊孩子拿父母血汗钱刷给主播20万”“男子直播打赏100万后悔想要回”“国企员工贪污打赏女主播900万”……
直播打赏行为就好像冲动消费行为一般,当你的感觉器官受到一定冲击时,往往会产生某种情绪,从而影响你的行为。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关于“打赏”心理学方面的,文章作者试图通过对这个行业不同参与者的深访,揭示这背后的心理动机。了解受访者为什么会“打赏”?以及通过“打赏”你获得了什么?
通过深入调查采访,作者提出,直播打赏行为的心理动机包括情感性消费、共鸣型消费、事件型消费、功能型消费几种类型。
其中,情感型消费是对主播进行“打赏”的最主要动机。情感型消费包括自我满足型打赏行为与他人满足型打赏行为。
所以说,人类作为情感性动物,很多时候当行为受到情感支配后,往往会一时兴起,头脑发热,做出一些事中“兴奋”,事后“后悔”的事。然而,这个世界上却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对于未成年人“打赏”问题,最高法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以及即将施行的《民法典》都明确支持返还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款项。
此次,网络行业进一步将“打赏冷静期”做了相应规定,相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抑制未成年人的这种不理性行为,避免引起更多的纠纷,让更多的家庭遭受损失。
俗话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在浩瀚的网络世界,也应谨慎,要保持一定的理性和定力,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莫及的冲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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