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普通”的我 我,丁小文,女,初中生.
至今已耗着国财14年之久,与芸芸众生一样,我平凡到放在宫斗剧里,几乎是一秒死的那样,若论唯一的闪光点吧,便是,每到夜间,我都会梦到一位“幸运儿”的故事!
为何要提及此事呢—-—它伴随我至今,是让我比同龄人成熟的决定性因素,体验过多方面的人与故事,更让我有看待问题多方位思考的能力,如若大家不嫌弃,请许小文子俺为大家娓娓道来吧
第二章.“普通”的他
这是我第一个梦,所以格外清晰。
沉寂的黑夜拉开了序幕,点点星辰悬挂着,默默无语的陪伴着孤寂的世界与安眠的我们。
他,孟熙,是一名普通的初三学生,有着大多数备考生的压力,却没有学霸的聪慧,一直努力着却为得到过认可
故事,开始啦(各个故事均为第一人称,请大家自行代入)
“初三,呵,真搞笑,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有着期待长大的惶惶不安,有着家长望子成龙的压力,有着被爱情萌芽浇灌的五味交杂,这么多的感受来不及分享,时光就只留下一张试卷决定我们的人生,甘心吗?不甘心啊,那又能如何呢?”
我(孟熙)合上日记本,戴上耳机试图用音乐屏蔽与这差劲的人生之间的联系,压抑的雨水仿佛知晓了心中所想,雨势的变化就像我面对人生的态度,起初只能哀弱的挣扎到最后麻木的冷漠,只是毫不起眼的一瞬,却又似耗尽一生般煎熬。
公交车拉回了我游走的思想,“滴”熟悉的刷卡声,提醒着我又要回去那个冰冷的家了。车慢慢的载着,碾过的水坑沉默的接受着不该有的待遇,真是像极了我这槽糕的人生啊
我走在熟悉的归路,从心底里透出的却是丝丝寒意,打开家门,依旧是熟悉的咒骂声“你个死孩子,天天去哪野了?成绩成绩不好,长得也不咋地,一无是处的,你看看隔壁小孩....”
我习以为常的关上房门,静静依着聆听,心疼吗?不是都已经麻木了吗,为什么不反驳呢?她...给了我生命啊,不知不觉中,泪水占据了我的脸,我紧紧蹲下抱住自己,这个世界公认最有安全感的姿势,此刻的我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虽是下雨,但正值盛夏,为何会冷呢?
虽然我平凡,但我一直在努力,非常非常努力,妈妈,为何你从未关心过我呢?
虽然隔壁家的孩子好,但我才是您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啊,为何非要让我们攀比呢?
为何不能多给我一丝温暖和理解呢?及时我比别人努力百倍,为何你都不能抱抱我呢?哪怕只有一下啊...
委屈与不解一瞬压垮了我自以为坚固的坚强,泪水决了坝,只有任其落地的声音,没有旁人温柔安慰的细语声,我终于长大了啊。嘴角勾起大人的笑容...
初晨的阳光溜进我的房间叫醒了我,故事结束了,真是个不算好的结局啊,我擦干调皮的泪珠,记下我的感受:
大人们的望子成龙,也许会激励我们很快成长,可你们何时知道,成长背后的代价是什么?我们同样普通。
第三章.“普通”的她
她,赖菲,是一名依旧普通的小女孩,但她啊,喜欢一个超级优秀的男孩子!
故事,开始啦(大家要搬好小板凳噢)
我喜欢一个闪闪发光的男孩子,我抑制不住自己近乎疯狂的爱意,总想靠近他,近一点,近一点,再近一点,近到心脏碰碰跳的那种,可真实的我甚至不敢和他完整的说一句话,这样的我,他会喜欢我吗?不不,我..我能喜欢他吗?
转眼过去,我和他要毕业了,今天刚好也是我喜欢他的第100天,我决定了!我要向他,告白!
我来回踱步,尝试把少女心事藏在心里,看起来不那么明显,终于,我鼓起勇气,“死就死吧!死也要来个痛快!”我走向了被人群围住的他
每一步都仿佛踩在我的心脏上,很疼也很真切,不知何时红霞躲在我的脸上,我感觉自己的双颊都要被烫的冒出泡泡了,情不自禁地加紧脚步,还有二十步,十八步,十步,三步...我第一次抬起头看他,这个爱了许久的他,这个珍藏在心里许久不舍得放出来的他,那一刻,我感觉世界都静止了,周遭的事物悄无声息,我只听见了我怦怦小鹿乱撞的交杂声和自己轻颤的“我..我喜欢你”
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逝去了,他没有任何回应,原来啊,真的只有我自作多情,泪水不争气的流下来了,100天沉淀的勇气一下子消散,抬起的头颅也随之垂下,心脏逐渐回归宁静,我转身就想逃
突然,被投入一个温暖的有着少年独特朝气的怀抱,耳边萦绕着他的话“媳妇,这种事当然是我先来了,我也喜欢你,山河为聘的那种。”心脏,又活了..
熟悉的阳光洒在熟悉的我的脸上,还真是个与阳光一样暖暖的故事啊,拿起笔记下此时的感受:
每一个女孩子,都是上帝派下来的小天使,都会有一个专属的小王子来爱她的,所以啊,就让我们翘首以盼,盼爱情早日至兮。
第四章 “普通”的它
它,小乐,是一条可爱乖顺的小狗
故事,开始啦(这是最后一篇啦,认真看哦)
我是一条小狗,自从我接触人类,我就知道了如何衣食无忧,开始学着那些老狗狗们摇尾巴傻笑,以期获得主人的宠爱,只是,我的命运似乎是老天爷随口开的一个玩笑。
第一个主人,她是个富商,她被我可爱的外貌给吸引了,斥巨资给我置办了豪华的家居,起初,她按时给我喂饭,会与我说些我听不懂的话,但我知道,她是在意我的,我开始试着信任她,乖顺她,酿就了后来她把我骗到家门外,抛弃了我的事件。
第二个主人,是个流浪汉,他也许是见我在大街上流浪与他同病相怜,便收留了我,如果我可以与他称兄道弟,我们可谓是实在的“难兄难弟”了,他一天乞讨的一个馒头,每次会故意掰成不等的两份,大的永远给我,只会傻傻的笑着,但我知道,他也在意我,我也心甘情愿的陪着他,直到他不久后被车撞死的那天,我看不到他的笑了。
我开始沦为我曾经唾弃的疯狗一类,抢人类的食物,对着他们大叫,撕咬他们,只有晚上,会把抢来的馒头掰成两份,你看,我这次给你留的大的,回来吧主人..我想你了。
深夜里,无人听得到,也无人听得懂,直有第二天日出升起,在胡同里发现一条小狗尸体的时候,才吸引了一些见怪不怪的人..却无人上前料理..至此,那个胡同一直弥漫着腐烂的气息。
故事又结束了,我的心情却无法平息:
人们常说,动物也是生命,但那些真正做到的,又有哪些,在危难时会伸出援手的,不是名扬一方的富商贵人,而是自己都无法顾及的小乞丐,这,就是人心。
这篇文章,是我第一篇文,是一个突发的脑洞,三篇小故事,大家都会有自己的想法,我也只是抽取社会中三个独特的人格及事情,并不代表所有社会,这个世界,我们还是要满怀希祈的去对待的,最后,希望大家能观文愉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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