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大天朝央视在转播胖球比赛。
转播时,把“中华台北”改成“中国台北”,被眼尖的网友发现,并借着央妈的余威戏谑了一番。
事情虽然过去了一个星期,但是蔡阿姨的宣传口可不消停……
“中国台北”——你的名字,你的前世今生对此,我只想说,蔡省长你可别玻璃心了,无论“中华台北”还是“中国台北”,我们说啥对……因为这个确实是“自古以来”。
今天,我们好好讲解一下,wuli湾湾体育生涯的前世今生。
▋谁制造了“两个中国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近的一届奥运会就是1952年的赫尔辛基奥运会。
但是当时各种国际组织中国席位的问题,你懂的……
于是,7月17日国际奥委会召开第47届大会首次将“中国参赛问题”提请大会讨论投票。
湾湾觉得“中华民国”根基深厚,但投票结果尴尬了——33票赞成对20票反对,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本届奥运会!
这就表示,两岸的运动队伍可以同时参赛。wuli湾湾也是有骨气的,一怒之下,退赛!
那么,新中国呢?
我们看得出7月17日投票通过,而赫尔辛基奥运会7月19日开幕,赛期14天。咱们的队伍仓促拉起来,紧赶慢赶,终于在结束前4天赶到赫尔辛基。
那一届奥运会上,中国队仅仅参加了一个游泳小项和闭幕式。
可以说,这对两岸来说,都是一场不愉快的经历。
自此,“两个奥委会”在国际体坛上展开长期且激烈的争执。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加入了国际奥委会大家庭,但是也保留了台湾的所谓“中华民国奥委会”。
更过分的是,他们还做出了决定,允许这两个奥委会同时参加第16届奥运会的决定,同时使用“台湾中国”和“北京中国”这两个名称,并且两岸各自使用“国旗”“国歌”“国徽”。
这里需要普及一下,国际奥委会并不要求所有的组织都以主权国家的名义参加到奥林匹克大家庭中来。
比如,我们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看到的一支不分国界的“难民代表队”,和以个人名义参赛的“科威特代表队”。
难民代表队入场但是当时的国际奥委会明确让两岸使用各自“国家性”的标志物,无疑是搞事情,明摆着通过“两个中国队”来制造“两个中国”的事实。
不能忍,中国退赛!
1956年的墨尔本奥运会中国没有参加,后来国际奥委会一直没有解决两岸队伍参赛身份的问题,中国于1958年退出国际奥委会,以示抗议。
▋划时代的《名古屋决议》
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合法席位,为中国在其他国际组织恢复合法权利打下了基础。
很多小伙伴会问,咱们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席位,怎么在奥委会席位没恢复呢?
这就要说到一个“逆向代表制”的问题。
逆向代表制是指,国际奥委会委员不是一个国家(地区)或组织在国际奥委会的代表,而是国际奥委会和奥林匹克运动在该国家(地区)或组织的代表。
简单点说:委员是代表国际奥委会在中国工作,而不是代表中国在奥委会工作。
有点拗口吧,那是因为咱们最熟悉的联合国就是“顺向代表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是代表中国在联合国行事。
换成国际奥委会就是:中国的国际奥委会委员,是代表国际奥委会,在中国行事。
这一个很妙的制度就是由顾拜旦设计的,其目的是避免各国政府或其他政治因素的干扰,确保国际奥委会组织的独立性,使国际奥委会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力量。
北京体育大学 顾拜旦像国际奥委会要从他认为合格的人员中挑选自己的成员,一旦选定,任何政府和组织无权撤换这些委员。
所以说,国际奥委会没允许中国进入呢,怎么可能选出代表在中国开展工作呢?你同意不同意,人家都不在乎的。
直到1979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个更妙的制度“一国两制”!
这就好办了,中国立即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以“一国两制”方针解决台湾代表的方案,即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允许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在改名、改旗、改徽之后,留在国际体育组织中。
作为一个占世界人口1/4国家始终被迫徘徊在奥林匹克大家庭门外,国际奥委会的脸也没处搁。
这时候“一国两制”方针的提出,的确是审时度势,既坚持了一个中国原则,又结合实际,而且各方接受度都比较高。
1979年6月,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波多黎各会议建议:承认中国奥委会,并以“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名称维持对设在台北的奥委会的承认。
“中国台北”——你的名字,你的前世今生这就是说,湾湾不能再以主权国家奥委会的身份参与奥运会,而是以地区奥委会的名义留在奥林匹克的大家庭里。
两全其美!
1979年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在日本名古屋市举行会议,正式通过了恢复中国在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的决议。
确认代表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奥委会,正式名称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址为北京,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
设在台北的奥委会将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性机构留在国际奥委会内,其正式名称为“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址为台北。
并且不得使用以前的“国旗”“国歌”“国徽”,新的“会旗”“会歌”“会徽”必须经过国际奥委会的批准。
这是就是奥运历史上划时代的《名古屋决议》,它明确了中国台北奥委会是设在中国台北地区性的奥林匹克组织。
在这一问题的处理上,国际奥委会借力中国的“一国两制”,再次确立了国际奥委会的代表性与权威性。
无论对国际体育事业,还是国际奥委会本身都是大为有利的。
经常看体育比赛的人都知道,还有一种国际体育组织叫单项体育协会,比如国际足联FIFA、国际乒联ITTF、国际田联IAAF,它们的比赛叫“XXX世界锦标赛”。
一个国家能否全面地登上国际体育舞台,还要看在这些组织中的权利是否得到恢复。
名古屋决议创立的“奥运模式”,即采用“一国两制”当时来解决中国在国际组中的合法席位问题及台湾问题。
这为恢复我国在这些国际体育组织中的合法地位和解决台湾问题铺平了道路,使我国健儿们全面走上了国际赛场。
从此以后,中国在强势项目上,诞生出一代一代的“大魔头”。
▋中国台北 VS 中华台北
改名之后,其实wuli湾湾的战绩也是很好的。
像中国台北队这样的能打的,咱们中国还有两个——中国香港队、中国澳门队。
这三支队伍,与中国队互不隶属,而且成绩及参赛资格均分别计算。
所以,在世界体坛上,咱们中国一共有四支队伍呢!你能说哪一支不是中国的?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在国际体育问题上的态度,基本上与大陆是一致的。
所以如果中国要在国际奥委会上投票的话,其实是有四个票权的,对中国体育事业发展是大为有利的。
所以说,《名古屋决议》不仅促进了整个中华地区的奥林匹克事业发展,也大大提高了中国在奥林匹克大家庭中的地位。
不过,以主权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参赛的,其会歌与国歌一致、会旗与国旗一致、会标与国徽一致。
举个栗子,当你们的诸位“老公们”,比如马龙、张继科、孙杨……拿了金牌后,站在最高领奖台上,你就会看到升国旗、奏国歌的画面。
但是以地区奥委会参与的就不一样了,比如科威特奥委会被禁赛,科威特运动员只能以个人名义参加奥运会。
所以,无论开闭幕式的入场,科威特代表队旗手只能高举奥林匹克五环旗、夺金时必须奏响奥林匹克会歌。
而在奥运会上的里约奥运会各种公开场合,科威特运动员代表团的英文标识,也只能是IOC,一切“主权国家和组织”的痕迹都被抹去。
难民代表队如果wuli湾湾拿了金牌呢,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升!中国台北奥委会会旗——
奏!中国台北奥委会会歌——
这就是我们会在奥运赛场上听到的《中华民国国旗歌》,同时会看到升起内含青天白日和五环标志的“梅花旗”。
既然事情已经愉快地解决了,那么怎么会冒出来“中华台北”与“中国台北”的BUG?
Wuli湾湾,你的名字,到底谁说了算?
我们前面提到过,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英文名是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名称则是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中国台北”——你的名字,你的前世今生仔细看不难发现,同样都是Chinese,在英文上没有任何区别,唯有中文上出现了分歧。
1979年,大陆接受奥委会的决议,便将Chinese Taipei 译为“中国台北”,没毛病的吧?
5年之后,台湾方面才磨磨唧唧地接受《名古屋决议》,并将“Chinese Taipei ”翻译为“中华台北”。
由此可见,两岸双方的不同翻译是历史形成的。
其实台湾方面,一贯沿用自己特色的命名方式,比如台湾的“中华航空”“中华邮政”,都采用了“中华”一词。
当然这样的中文翻译混用,确实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两岸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1989年4月6日,两岸奥委会负责人在香港签署了一份协议:
“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赴大陆参加比赛、会议或活动,将按国际奥委会有关规定办理。
大会所编印之文件、手册,寄发之信函,制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广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称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时,均称之为‘中华台北’。”
依据“香港协议”,在国际赛场内,只要与台湾队伍有关的名称,大会一律称为“中华台北”。
如果这里出一道选择题,其实有三个考点:
1.赛场内
2.举办方
3.中华台北
三点一线,只有在奥林匹克的赛事中,在运动场内所有物品、文书、标志以及所做的广播节目中才必须使用“中华台北”。
至于咱们媒体怎么称呼,那就不在这份协议的约束之内了。
无论是“中华台北”或“中国台北”,而且听起来并没有什么差别。
我倒是觉得,“中国台北”听起来更亲切呢!
“中国台北”——你的名字,你的前世今生本次“中华台北vs中国台北”风波让湾湾的个别媒体“非常生气”,不过是蔡大姐的当局人士,非要在名号上闹出点事端。
实际上,她不想用“中国台北”,也不想用“中华台北”,她想用什么,全世界都清楚。
这次我们用个“中国台北”你就玻璃心?
那是不是我们改成“台湾省队”,你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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