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论

作者: 今唱清凉歌 | 来源:发表于2018-10-31 06:40 被阅读658次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异说:下知有之,必为不知有之讹脱也!盖刻本之缺笔耳,未知各本不予校正者何也?

    信不足有不信焉,当作是解,曰“ 国家信用没有达到足够的程度,老百姓是不会相信的 ”,换言之“一旦国家信用建立起来了,老百姓就不会对政策法令产生质疑,而是不假思索地执行”。

    昔孙叔敖年少杀双头蛇,后为令尹,令未行而国人信之;商鞅徙木立信,变法乃成;今之中央八项规定,其此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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