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不知道爱情,但是清楚知道自己自己喜欢和某个小男孩玩耍。后来,也是懵懵懂懂,谈不上明白了什么是爱情,但自己心里有了爱情最好的模样。所以我一直想找一个理想的男朋友,但是结局也总令人郁闷。即使爱情中最好的模样总随着年龄跳跃起伏,但最开始的心之所向从未改变。
公众号:欲语大O四岁那年,我喜欢的男孩子叫糊糊,他有两颗可爱的虎牙,胖乎乎的,走起路来总是肉肉的,不仅因为他的可爱吸引我,更是因为他有一元钱,然后他会去小区楼下的小卖部买两颗廉价但孩提时期的我们无比渴望的巧克力,把粉色的给我,黄色的留给自己。一起坐在小卖部门口,模仿着大人的样子,说着这样那样的“家长里短”,他总会吃得比我慢,然后剩下一半的一半给我。上个春节回家,我和我妈在小区楼下散步恰巧遇见他,此时的他身边有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叫他爸爸,肉呼呼的男孩像极了我四岁那年喜欢的糊糊。
十四岁那年,初二的我喜欢上了隔壁班一个叫泽野的男孩,或许年少时候的喜欢都有几分难以启齿,所以我对他的喜欢始终停留在暗恋阶段,现在想来或许有些爱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但是那个时候的喜欢真的好单纯也好偏执,我会为了偷看他一眼,特意绕路去厕所,一坚持就是两年。在他们班门口偶尔也会和他有眼神的交汇,但我总是马上躲闪,回到教室总能感觉到两颊通红发烫,会在日记本上小心翼翼地写下他的名字。也会在课上不自觉的想起他,回过神来发现已经错过了一堂语文课,课后同桌也会凑过来问我“上节课你傻笑什么呢?"现在想想有几分可笑,但却再也回不到因为暗恋的男孩一个小小的举动就郁闷或者开心一整天的年纪了。后来再次遇见他,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当年因为我我多看一眼而青涩的少年。熟练的不能再熟练的社会应酬技巧,俨然一个油腻的大叔。
十七岁那年,我高二。那个时候流行租书,校门口的报亭,二手书店,总是挤满了人。学校出门左转,大概走五十米后有一颗银杏,旁边有一家总是循环着《夜半小夜曲》的二手书店。老板约莫二十六七岁,戴着黑框眼镜,白皙的面容却不苟言笑,眉宇之间总能读出几分忧郁。正处于人生的雨季,我对这样忧郁的气息完全没有抵抗力。顺理成章,他成了我十七岁的欢喜。放学后总是飞快跑到那家二手书店,总是坐在收银台旁边靠窗的位置,有时候看看窗外随风起舞的银杏,再看看忧郁的他,我竟然不自觉的多愁善感。高三毕业后那家二手书店也关了,书店的老板左手的无名指上也戴上了戒指。
公众号:欲语大O十九岁那年,我已经是大二的学姐,我也正儿八经开始人生的初恋。会计专业的我和数学专业的他,在世俗中轰轰烈烈的高歌恋爱的美好。他会为我六点起床,乘最早的公交去五公里外的徐记排队给我买我爱吃的小笼包,自习课给我占座,那个时候大学校园里还没有开始流行电动车,大多数是自行车。我白衣飘飘的坐在他的自行车前上演着花样年华。后来啊,我们就毕业了,然后也各奔东西。
二十三岁那年,我在我们县城的一家银行工作。朝九晚五,我开始多少变得有些物质,想找一个有房有车有款有型的男朋友。后来我发现这样的男人不是为我准备的,于是我开始降低我的标准,想找一个小有钱的男朋友。后来看了太多有钱人花心的例子,于是我又开始降低标准,想找一个长得高一点,帅一点的男孩。可是长得比我好看的看不上我,长得比我丑的我看不上。
二十六岁那年,我终于下定决心,打算找一个柴米夫妻,因为我意识到婚姻总归是要回归到柴米油盐。二十七岁一个面临逼婚的年纪,我开始去寻找一生的伴侣。但结果总是差强人意,要么太奇葩,要么太屌丝,可我觉得生活的柴米油盐也不等于要与奇葩屌丝握手言欢。
二十八岁那年,我找男朋友的标准一直在降低,但仍然独守空闺。
二十九岁那年,我嫁人的标准跟四岁一样简单。因为我发现,时光带来白发,带来肚腩,却带不走我们心中的风马少年。他愿意把粉色的巧克力给我,也愿意故意吃得慢一些,再留四分之一给我,就够了。
今年我三十岁,通过相亲认识了现在的方先生,我们打算年底结婚。虽然现在我已经三十岁了,但我嫁给他不是因为我需要结婚,而是因为我想要跟他结婚。我嫁给了合适,也嫁给了爱情,更嫁给了成长。
人就是这样,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
方先生,我初为人妻,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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