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人通过完整的成长过程创造一个人性的自我。
“教育”是什么?是不是传授知识?是不是无尽地开发儿童头脑的智力?这是把人彻底的工具化的做法,这是为工业化社会的各类生产制造工具,这是对人这种生命的玷污和篡改,因而是一个极大的误区。在成长的早期,无论是外在世界,还是内在世界,包括智力,都只不过是儿童借以自我创造的资源和环境。真正的“教育”应当协助孩子,由孩子自己来完成创造自己的“教育”过程。否则,我们就生活在了“教育”的谎之中。
人,每一个稍有自我意向的人,都愿意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人创造自由意志就是它的法则之一。
如果自己没有能创造一个自我,那么就一定是被他人“创造”了而严格意义上说,没有人可以创造他人,你无法扮演大自然的创造者,这个创造者只能是婴儿自己。因为婴儿来自于它,拥有着它的特质。这真的是自然法则最根本的秘密。所以他人只能组装你,你就被别人组装了一个“小我”,或是第二人格。
创造自我——现实中的自己(理想)
带着激情的豪迈,成熟的心智,公益的愿望和使命,造福于人类社会。
拥有自我的人,不让任何人到你内在世界里随意“暴力”,也不会去他人的内在世界里“暴力”。法律处理外在世界的秩序,内在心灵世界的纠纷,必须依靠你创造出的自我在你的内在世界建立秩序,由于内在是秩序的因而就是稳定的,这正是拥有自我的人的特征。
关心这样一个创造历程,这个历程中的爱,自由和秩序,就意味着整个人类的进步状态得到了普遍的提升,这是解决我们人类问题和地球问题的出路所在。
那么什么是自我成长呢?指的是一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感觉,情感,心理和意志的需要行使自己生命内在的计划,支配自己的行为。
当这个东西完全属于自己时,儿童就能够感觉到“我”的存在,“我”的平稳健康的内在的存在。我的存在是自我价值感的开始。这样的儿童成长以后,就不会出现一切价值评判都基于他人和外界的情况,我们就不会再依靠谄媚于他人和外界来获得自我价值感。
只要有孩子,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无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人聚会,我们都要使用生命成长的价值系统来对待孩子,使用社会和世俗的价值观念,就是对孩子的暴力。
教育当是创造人自身的事业,而基础教育更当是创建人自身之基础的事业,那是一种至深基础和无限高远的事业,但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真正的重视。才高志远的人们远离着基础教育,人们不愿去造就人而更愿意去制造物。
教育,如果我们还继续用这个词的话,应该赋予怎么样的新内容呢?首先,它不能是“教”,一位老师说,“孩子不能教,一教就教坏了。”其次,它不能“育”,又一位老师说:“我终于相信,儿童是自己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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