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贝双分享
【侵犯人权】
今天是周末,女儿在家里做作业,老公出去应酬。我下夜班在家睡觉。
刚刚老公一回家,女儿就兴匆匆的问:老爸,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们之前班里学生自己建了一个群,因为有些男生在群里说了一些不文明的话,我们老师就叫我们解散那个群,并且限制我们不能再建3个人以上的群。
我知道我们老师是为我们好,但是我觉得我们老师侵犯了我们的一些人权,例如,建群的权利,交流的权利。你觉得老师这样做是不是违法?(受老爸的影响,女儿经常和老爸讨论法律的问题。女儿也经常会有意识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看着眼前这个15岁的少女,尝试用正当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哪怕是权威的老师。我内心不禁佩服和感慨:这就是年轻一代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力量!
那个当下我不知道该如何更恰当地向女儿表达这种人情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我对女儿说:看来律师的女儿也是不好惹的。你很有独立思考精神!
这时老公用专业知识对女儿说:10岁到16的年龄,属于民事限制行为能力。16岁以后能独立养活自己才有独立权。
如果16岁以后不能单独养活自己的,还是属于民事限制行为能力人。
所以你们现在属于民事限制行为能力人。要有成年人的监管。
女儿说:我们建群只是为了讨论学习的需要,并没有其它想法。
老公说:你们有建群的权利,但必须有成年人监督,你们可以邀请老师到你们群里监督你们啊。
女儿听了释然一笑说:好,我现在就去和同学们谈一谈。
然后就迫不及待进房间了。
我大声说:涉及到老师,谈话不要冲动,做好充分准备喔。
女儿只是给了我一个无声的背影。
老公坐在我的床边,笑着说:20年后这些旧的方式用在年轻一代身上是行不通的。
社会发展中,老一辈总想年轻一辈按照自己的方式继续保持下去,而年轻一辈总是想按自己的方式去做,这就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本来下夜班的我躺在床上浑浑沌沌的。看着眼前这一切突然无比清晰,于是赶快记录下来,这是属于女儿成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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