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为啥要主张男女授受不亲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没有琢磨过,今天恰好看到下图的说法,结合前几日和儒粉的对话,也算是明白了一点:
男女授受不亲? 男女授受不亲?有人认为:在农耕社会,人们居住地相对稳定,而且以家族血亲关系为核心。如果不严明"男女授受不亲",男女饱暖思淫欲,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麻烦会严重干扰社会稳定和生产。这里的确有压抑人性的部分,但何尝不是抑制兽性。但是我有一个疑问是,男女授受不亲是对家庭伦理的规范?另外,授受不亲在多大程度上能防止淫欲?况且西方国家有“吻”礼,也没见人家严重干扰社会稳定和生产,是吧?实际上古中国人也比较开放,没那些不知所谓的规定,比如《诗经》上说: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古中国人这样,也没乱套。孔子也是其父与其母野合而生的,对不对?所谓野合,完全就是自由恋爱嘛。儒家后来就乱来,搞的和人不一样了。其实,我是说授受不亲没那么大作用,有谁和美女握个手就兽性大发了?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和生产了呢?现在看来,儒家之所以要搞“授受不亲”可能就是因为他本身就不是好人,他憋着坏要你学好,而这个“好”也未必就是真的好。说不定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而去限制别人自由恋爱也不一定呢。不然他为啥要搞三妻四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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