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书的功能基本已经沦落为某种仪式的祭品,比如在出行的车上,在候车的长凳上,把书拿出来毕恭毕敬地放置于腿上,然后开始玩手机,最后结束的时候,再把书合上,放进包里。
这种仪式感是如此的庄严肃穆,让我十分感动,于是我给这些人信奉的“宗教”起了个名字:拜书教。
书的地位尚且如此,何况作者乎?
我曾经特别在意这件事,以至于十分拒绝别人给我加注作家的称呼。
那时的我,非常在意读者的感受
:如果读者买了我的书不看,我就很想和他争吵几句;
如果别人质疑我的写作观点,我也会立刻进入战斗姿态,或冷嘲或热讽地表达着“凭你也配”的情绪。
因为在意,所以在写作的偏向性上也热衷于讨好读者,他们想读什么我就写什么,他们想宣泄什么情绪我就写什么情绪,只为了寻求别人的认同。
从商业的角度来说,这样写作是极好的,因为用自己的笔写读者的心声,共鸣所带来的是众多读者的支持,因此广告商纷至沓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