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之所以能称之为艺术,除了字体,除了结构,除了章法,除了内容的体现,除了用笔中的轻,淡,浓,重,枯,飞白,疏,密;用笔的中锋,侧峰;这都是属技巧的范畴,更重要的是一个书家的字外功夫如何?包括:艺术修养如何?汉字功夫如何?古诗词功底如何?美学知识掌握的如何?形象思维的把握如何?形体表现力如何?等等,等等。没有这一些的功夫所在,就没有资格称之为书法家。书法其实是一门用笔表现力最难的一门艺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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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汉字人人都识,对字体的结体,只要认识字的人,都知道笔画怎么摆放,笔画应该在什么位子才好看。所以只要书写者没有把握这个最基本的,大家都不会去认可它。就会认为字体不好看。它不像花鸟画,山水画,少一棵树,少一朵花,枝干少一笔,花瓣少一叶,还能混过去,中国字完全就不可以这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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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没有色彩。书法完全靠基本元素的“字”来表现。完全是靠大家都认知的“字”来表现。结构也好,字体也好,笔画也好,都是有一个字本来的基本规定。如果要有所突破,就要有一定的规范,就要有一定的法度。即使是草书,如果不当心笔画收一点,笔画长一点,字义就完全变了,就是另外的一个字了。所以要在整体篇幅中表现没有色彩的书法,让人看到了应该是一种美的享受,应该感到的是一个书家特有的气质,内涵,情感,创意。要做到这一些,书法是何等的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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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是中国文化的象征。传承几千年,从甲骨,中鼎,石鼓,大篆,小篆,汉简,魏碑,楷书,行书,草书,都是在前进,都是在演变。但不管怎么的演变,中国字的字体,结构,结体,始终贯穿着一根主线。象形文字的演变,形象思维的进化,字形的美的再创造,但就是“字”的本身永远还是存在。凡是认识中国字的人都知道字形的笔画,一个十几亿人都会看的字,都会认识的字,我们的书家要去表现出一个字的美感,一个字的内涵,一个字的情感,一个字的意趣,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到了现在,有人把我们的中国字用画的形式去表现,用字义的内容形象的去表现,结果画是看懂了,字不存在了。字本来的结体原意没有了。你能说这是一种书法的创造吗?结论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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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表现力,是所有平面艺术中最难表现的一门艺术。因为它表现的手法单一,要在单一的表现手法中去丰富,去寻求内涵,去追求美,去表现自己的情感,实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没有长时间的磨练,没有丰富的艺术修养,没有很好的基本功,没有平面艺术的表现力,没有形象思维艺术的功底,是完全没有办法来表现书法这一门独特的艺术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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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美,字体要美,书写的字体的结构要美,书写的章法要美,书写的内容融合在整体的章法中体现出来的美,书写出来的整幅作品能体现书写者的性格,心情,念想,意志,情感的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书法完美的表现了,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书写者才能称之为书法家。否则哪来那么多的书法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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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固然有好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书法大家。但不是每一个古代的书法大家都是我们统一模式的都可以去学习和模仿练习的。那时的朝代所体现的艺术作品,在我们当今看,有好多的书法艺术作品的内涵已经是不能再重复体现了。那时的书家所书写的作品和那时书家所处的地位,处境和心情,情感已经和现在截然不同了。所以现在不管什么书法大家,绝不可能写出颜真卿的“祭侄稿”那样悲愤的心情以及愤慨的笔意。也永远写不出王羲之那样悠闲自得的,群贤毕至的“兰亭序”。之所以然,就是我们现在的书法也要与时俱进。要体现时代的风貌。绝不能一味的追求古意,追求“偶像”,一定要有新时代的自己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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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没有捷径可走,现在有一些“书家”在走捷径,认为写清朝书家的东西,可以出效果。因为原来大家过去都没有注意的东西,他们拿起来去表现,就认为可以成功。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好多的“书家”根本不从基本功学起,楷书都不会写,就拿起笔来写行书,写草书。总认为,只要大家看不明白的就是书法艺术了。现在还有好多的“书家”,就像歌星那样,只会唱一首歌,而且老是在任何地方就唱这一首“成名曲”,在任何场合就写这一幅字。别的什么都不会。这难道是一个能称之为“书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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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其实是一门综合的艺术。它集汉字,古诗词,美学,构图,书法本身的结构,结体,章法,自身的修养,情感,意志,以及胸怀等。它绝不是一门单纯的艺术。书法艺术可以体现像音乐的节奏感,像美术的平面美感;可以表现一个人的情感。可以知会一个人的性格,脾性。可以给人一种激励,可以给人一种力量,可以给人带来一种愉悦。可以给人带来一种境界。所以书法艺术的魅力从古到今,能延续,能传承,这就是书法艺术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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