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朋友聊了暴力美学的一些东西。根据我自身理解,“暴力美学”的概念是广义的、泛审美的,而不是非常严格的美学概念,其中的内容多是展示了攻击性力量,展示了一些夸张的暴力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味的血腥暴力,引人反感,恰恰相反的是,相关的内容会让人有种爽的感觉,难以让人反感。
对于我个人而言,我所喜欢的篮球运动,也可以归入暴力美学中。职业运动员美妙的肌肉线条、肉体与肉体的碰撞,惊人的爆发力等等无一不让我赞叹连连。如果由此得出我是个咋咋唬唬,抑制不住荷尔蒙冲动的男性的结论,我觉得并不恰当。
即便我打球偶尔也会展现一下身体素质,当然是较为健壮的那个方面,但我确确实实不能被称作是一个暴力分子。如您所见,我是一个爱好读书,安安静静的成年男性,讲礼貌与和颜悦色是我生活的必需品。
有句新话叫“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是谦谦公子,白衣飘飘,面如脂玉,气度不凡。出口则言“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闭口则为“君子慎独”。
我虽然爱好文艺作品,喜欢读点书写点字,但我打心眼里不愿做个书生,却虚头巴脑的做了许多年的书生。自我评价为只注重书本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确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当把暴力美学从事者与书生本生结合于一人来看时,就显得有点不太协调。无论是酣畅淋漓的激情碰撞,还是温言细语的不食人间烟火,在这时就都有点捉襟见肘的感觉。
我之自身,既不想做一个只知冲撞青筋暴起的肌肉跳跳男,也不想做一个满嘴道德仁义的老学究,两者只取一,我连想想都要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我想选取一个传统的办法,发扬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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